說自己是一家商場的員工,
在使用了商場內公廁的廁紙被發現後,
竟收到了50元的處罰通知單。
事情發生在濟南某商場,
就此事
記者也來到該商場進行實地調查。
商場的保潔員告訴記者,
這裡的確有規定,
來逛街的顧客可以隨便用廁紙,
但是這裡的員工卻不能用。
這個規定從2019年開始執行,
原因是商場內的公廁被承包了,
承包方也要核算廁紙的成本!
「像是來逛街的人可能就用一次廁所,但是在這裡上班的員工一天要工作八九個小時,肯定使用次數多啊,這個費用就很高了!」
該保潔員還告訴記者,
對於使用商場內公廁廁紙一事,
他們每天開會都強調,
一旦有舉報或者發現員工使用,
都將遭到處罰!
「我們對這問題一直有強調,員工都是自己帶著廁紙來,這裡面的廁紙只能給顧客使用。」
對於此事,
大家也有著不同的看法。
「我覺得不合理。員工也得上廁所啊,廁紙應該大家都能用,員工也是在商場內工作,不該被罰款。」
不過也有人認為既然做出了規定,
員工就應該遵守規章制度,
自覺自備紙巾。
「我覺得人家既然有規定,員工就該執行,商場肯定有自己的想法。我覺得該罰款,畢竟商場人流量大,如果大家都用的話也是筆不小的費用, 員工可以自己帶。」
【來源:半島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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