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江湖,總要失手個一兩次。
出門旅行,行李出了變數,萬萬不可啊。
今日想聊聊旅行中託運行李的理賠事宜,建議點讚收藏分享轉發,利人利己,以備不時之需。
回歸正題,如今航空業對待託運行李的分揀已經電子化程度很高,但難免在你的旅行或者「朋友 」的旅行中總會聽說,XXX行李丟了,行李被砸壞了,飛機到了行李還在起飛地/中轉地。往往這種情況更多的出現在轉機的情況下,那麼一旦發生了這些情況,不要慌張,記住:
當你的託運行李遺失,延誤或受損時,你擁有向航空公司申請賠償的正當權利
不要覺得這件事很麻煩,今天就簡單的來梳理一下步驟和需要注意的事項啦
簡而言之,對於國際航班,行李丟了或者延誤,有法可依!
籤署並批准的國家包含世界上大部分國家,即使一些沒籤署的很多也適用於華沙條約(可以理解為初始版的蒙特婁公約,不展開)。說了這麼多,只要是在公約的批准國之間進行的國際航班,如中國-美國,法國-德國,(同一國內的航班不適用,如北京-上海,巴黎-馬賽),行李損失的責任限額以每名旅客1131 SDR特別提款權為限(今天1SDR約等於1.4美金,上下浮動),也就是說航空公司如果對你的行李損失和延誤,可要求最多大約1500多美金的賠償。
這個金額雖然不高但也不少,尤其是行李只是延誤而不是丟失時(或者被摔爛了!),至少是一個精神安慰。那麼當在那個轉盤轉啊轉等啊等你的行李就是不出來時,你需要做一件事情。
立即去每個機場都有,你經常忽視的Baggage Claim小黑屋裡去報備!(大部分航司都有一個claim的deadline,多數是7天,一定要儘早報備)
這個時候呢就要提醒各位一點,在自己需要託運的行李箱上,多增加一些個性化的標識,買個行李牌寫上自己名字啦,貼幾張屬於自己的貼紙,否則在茫茫行李中人家也不好找你的。
當Claim完畢後,你會填寫一個叫PIR的報告書(property irregularity report), 航空公司一般可以查出你的行李位於什麼位置,會問你索要一個地址好在第一時間給你寄去,假設行李要延誤超過24小時或丟失,或對你造成非常大的影響(比如行李箱被摔壞或者有非常重要的東西影響了後續的行程等),那麼這時你有幾個Option:
1.可以試圖要一些現金,理由是購買急需的日用品,有時航空公司會預借一定的現金給你。
2.拿上你的信用卡,去買買買吧,衣服沒了就買衣服,鞋子沒了買鞋子,記住剛才給你說的數哈,別買超了也別買的太狠喲,滿足正常需求即可,航司可能會以這個必備用品為理由和你Argue。
P.S.所有的憑證(登機牌,行李票),PIR報告書以及你因為行李導致的開銷的憑證(Receipt)以及信用卡帳單,一定要保管好,切記。
後續的工作就交給航空公司吧,他們會盡到義務讓你的行李在第一時間把行李送到你的手上(即使需要你自己來取也需要支付你因此的花費),假如超過21天你的行李還沒有找到,那麼就會被確認為行李丟失,也需要按照行李丟失來賠償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