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貨|民訴核心考點背誦版,背過拿分(上)

2021-01-08 眾合教育法考

原創:@AnoumiE

關 鍵 詞

民訴背誦考點匯總

民事訴訟與民事訴訟法

1.民事訴訟:平等主體對抗,法院居中裁判,解決民事權利義務糾紛。

2.當事人的私權利處分權 VS 國家審判權

3.

①訴訟程序:一審,二審,再審

②非訟程序:除選民資格以外的特別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

③選民資格:不是訴訟程序也不是非訟程序,涉及政治權利

訴的基本理論

1.訴的要素

*訴訟標的:法律關係

① 訴訟標的≠訴訟請求

② 基於一個訴訟標的可以有多種訴訟請求,訴訟請求的不同導致訴的性質不同。

2.訴的分類:看原告的訴訟請求!

① 確認之訴 VS 形成之訴(變更之訴)→法律關係有爭議 VS 無爭議

② 形成之訴:既存的法律關係的客體,主體,內容,任何一個發生改變都是形成之訴

3.反訴:獨立於本訴

① 反訴≠反駁

② 本訴和反訴有牽連關係,但不要求基於同一法律關係

③ 反訴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提出

④ 二審可以提出反訴,但應當先調解,調解不成,告知另行起訴,保護上訴權,向受理本訴的法院提起反訴。

基本原則與基本制度

【基本原則】

1.平等:① 相同 ② 相對應

2.同等、對等: for 外國人

3.辯論原則:所有訴訟程序都可以辯論,非訟程序不辯論

4.處分原則:注意要在法律規定範圍內行使權利

5.誠實信用:貫穿民訴全過程,約束所有參與民事訴訟的主體(當事人,其他訴訟參與人,法院)

6.檢察監督:監督公權力,法院及其工作人員行使審判權和執行權

7.支持起訴:支持受害人,受害人以受害人名義起訴

【基本制度】

1.合議制

① 合議制:訴訟程序&選民資格、重大疑難案件的特別程序

② 獨任制:其他特別程序,簡易程序(一審&基層),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

③ 人民陪審員:一審的訴訟程序

2.迴避制度

① 審勘執書翻鑑

② 為什麼迴避?

③ 誰決定?臺上→院長/臺下→審判長/院長→審委會

*證人的迴避誰決定?證人不用迴避

④ 申請迴避的程序:

在案件開始審理時提出,開始審理後才想迴避,可以在法庭辯論終結前提出。

此時被迴避人員要暫停工作(需要採取緊急措施的除外),等待決定。

決定需要迴避,馬上走人,但不用重新審理,繼續審即可。

決定不用迴避,被迴避人員回來,繼續審,但申請人很不爽,可以複議一次,複議期間,被迴避人員不停止工作。

3.公開審判制度

① 法定不公開 ② 申請不公開

*審判時不滿 18 歲:民訴公開,刑訴不公開

4.兩審終審制度→有例外

主管與管轄

【一】原則

① 管轄權恆定原則:起訴時

② 專門管轄原則:雙方均為軍人的民事案件,軍事法院管轄

【二】級別管轄

(1)中院:重大涉外,本轄區重大影響,最高法確定的由中院管轄的(① 海事海商, ② 知產,③ 公益訴訟,④ 除國內仲裁的保全和國內仲裁的證據保全以外的仲裁,基層法院即可

*知產案件可由 3 種法院管轄

(2)最高法

① 全國重大形響

② 有且僅有最高法有權管轄認為應當由本院審理的案件

*基層和高法的不用背

【三】地域管轄

(一)一般地域管轄

(1)原告就被告:雙方都特殊

(2)★被告就原告:被告一方特殊(這種也是一般地域管轄!!)

* 2 個身份關係的案件,必須被告就原告;2個既可以被告就原告,也可以原告就被告

(二)特殊地域管轄

(1)合同糾紛:

→先看有無專屬管轄

→沒有再看有無協議管轄,協議管轄必須書面,注意不能違背級別和專屬管轄的規定,你們覺得哪方便就在哪

→都沒有,法定管轄,先拿下被告住所地,再看有沒有實際履行。

沒有履行,約定履行地又不在任何一方住所地的,被告住所地;

履行了,約定住所地+被告住所地

(2)專屬管轄

1.一般專屬管轄:

① 不動產:不動產所在地

物權糾紛& 4 合同(農村,租賃,建設,政策性房屋)

② 港口作業:港口所在地

③ 遺產:死亡時住所地、主要遺產所在地

2.涉外專屬管轄

*中國甲公司與日本乙公司合資了丙公司,甲乙 2 公司的糾紛適用涉外專屬管轄,由中國法院管轄

(3)協議管轄

*只有合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協議管轄,必須書面協議。

5 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籤訂地,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

(4)侵權:侵權行為地(發生地&結婚地)or 被告住所地

(5)公司訴訟:公司住所地(股東太多太分散)

(6)保險糾紛:被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

① 保險標的是運輸工具 or 運輸的貨物: 3+被告住所地

② 人身保險:被保險人住所地+被告住所地

(7)海難救助,共同海損:沒有被告住所地

【四】共同管轄,選擇管轄

都有管轄權,找一個起訴。

去了多個法院起訴,最先立案(不是受理)的法院有管轄權。→ 無法移送,因為有管轄權,移送了也不能退回不能再次移送,真滴不歸我管啊! ! !報請上級法院指定管轄

【五】裁定管轄,管轄權異議

(1)移送管轄 VS 管轄權轉移

同級&上下級 VS 上下級

糾錯 VS 級別管轄的變通

(2)移送管轄 VS 管轄權異議

移送管轄:答辯期間屆滿後未應訴答辯,法院發現有錯,自己移送以糾錯。

管轄權異議:在提交答辯狀期間,當事人自己申請換法院。

若當事人未提出管轄權異議,應訴答辯了,不管法院以前有沒有管轄權,反正它現在就get了所有權!此為應訴管轄

1.移送管轄:糾錯!糾錯!糾錯!

所以有管轄權的不能移送!

2.指定管轄

報請上級法院指定管轄

管轄權有爭議,協商無法解決,層報共同的上級法院 。

3.管轄權轉移:能上能下

① 下→上:下經上同意後轉移

上認為該自己審,裁定轉移

② 上→下:確有必要+應當報請自己的上級批淮

4.管轄權異議

① 只有當事人可申請,有獨三無獨三均不可申請

② 對管轄權異議的裁定不服,可以上訴3 種可以上訴的裁定之一

③ 管轄權異議裁定作出前,原告申請撤回起訴,法院準予撤回的,不再審查管轄權異議,並在裁定書中一併寫明。

④ 提出管轄權異議,裁定駁回其異議,不服上訴(注意這裡是管轄權異議進入二審),此時原告申請撤訴:二審法院對管轄權異議不再審查;但原審案件仍在一審,仍由一審法院準予撤訴。

當事人

【訴訟權利能力】,【訴訟行為能力】,【當事人適格】,【常考的適格當事人】,【其他問題:當事人變更,當事人恆定主義】

★1.訴訟權利能力 VS 當事人適格

① 抽象 VS 具體

② 有訴訟權利能力是成為適格當事人的前提

2.合夥企業 VS 個人合夥

① 已依法登記並領取營業執照 VS 未

② 告合夥企業 VS 告全體合伙人

【一】訴訟權利能力

1.自然人:精神病也有訴訟權利能力,可以以自己的名義起訴,只是無訴訟行為能力

2.法人:終於終止註銷即終止

3.一些符合條件的組織:依法登記(設立)並領取營業執照的

① 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外資企業;

② 分公司(分支機構);

③ 金觸機構 or 非金融機構的分支機構(太多了!總公司所在地法院忙不過來)

*當事人變更:

① 自然人死亡,繼承人繼承,但有人身專屬性的除外

② 法人,組織合併分立:合併分立後的法人組織承擔

【二】訴訟行為能力

親自參加訴訟,行使權利承擔義務。

(1)法人&組織:同時

(2)自然人:

① 無限人:無

② 完人:有

③ 未滿 18 歲的人無訴訟行為能力(已滿 16 不滿 18 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人,有訴訟行為能力)

【三】 當事人適格

判斷是不是適格當事人的標準: 1 原則, 2 例外

① 原則:民事法律關係的雙方當事人

② 例外 1:確認之訴中,對訴訟標的有確認利益的人(常見於消極的確認之訴中)

③ 例外 2:根據當事人的意思 or 法律規定→以他們自己的名義

(例:失蹤人的財產代管人,遺產管理人 etc)

【四】常考的適格當事人

1.個體工商戶(開小商店etc):

→先找字號

→沒字號,找經營者:① 一致,告!② 不一致,實際的和登記的是共同訴訟人

2.個人合夥

3.無限人致他人損:無限人及其監護人都是被告!(★無限人的監護人此時不是法代!)

VS 無限人被他人損:無限人是原告,此時他的監護人是【法代】

4.村委會&有獨立財產的村民小組是適格當事人

5.以掛靠形式從事民事活動的,當事人請求由掛靠人和被掛靠人擔責的, 2 人為共同訴訟人

6.★法人 or 組織的工作人員執行工作任務致他人損,法人 or 組織是適格當事人;

7.企業法人解散的:

① 註銷前,法人是適格當事人

② 依法註銷後,債權債務消滅,想告也告不了

③ 未清算就註銷了,是在逃債,我們不答應,此時股東,發起人,出資人是當事人

8.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致他人損,接受勞務一方是被告

9.勞務派遣的,被派遣的人因工作致他人損,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是當事人;當事人主張勞務派遣單位擔責的,勞務派遣單位是共同被告。

10.連帶保證,想告誰告誰

11.一般保證

① 僅起訴債務人,債務人是被告

② 僅起訴保證人,法院應當將債務人列為共同被告

③ 都起訴了, 2 人是共同被告,但要在判決書中明確執行順序,執行債務人的財產,不夠的找保證人,以保障一般保證人的先訴抗辯權

12.侵害死者的遺體,姓名,肖像,名譽etc ,死者近親屬是當事人,注意這裡近親屬有順位:

① 順位:父母,配偶,子女

② 順位:其他

未完待續,敬請關注下篇

相關焦點

  • 「法考乾貨」帶你撈一波「民訴」撈分攻略,你錯過的高分技巧
    時間已經來到8月中旬,陽光正好,正值背誦三訴法撈分的階段!穩住民訴,考前再穩住商經知,你私法卷就會很穩!一、民訴撈分攻略之民訴分值首先讓我們看看民訴在法考中的分值情況,可以看出18年和19年民訴的分值分別是62和55分,其中客觀題32-34分,主觀題從28分降至23分,小幅度縮水。
  • 帶你撈一波之法考民訴撈分攻略【民訴其實很可愛】
    帶你撈一波之民訴撈分攻略,ps:下面是我和公司的一個考霸(有法考+注會+稅務師+資產評估師證),還很幽默的白玉京(花名)一起寫的,流程圖是我輔助我們教研老師卿酒酒(花名)畫的。 上一篇文章帶大家撈了一波刑訴,經過一個周末,不少人反饋已經被刑訴折磨到頭禿,背書背到快要入魔的感覺。
  • 微信平臺內容彙編資料介紹和購買方式說明,加印的100套和16版卷一背誦資料,開放購買!
    、每日經典真題、每日必背考點和每日卷一背誦。現已經彙編出民法、刑法、民訴、刑訴和行政法5科以及民訴法、刑訴法、行政訴訟法三個法條彙編和2016年司考卷一背誦資料。購買法條彙編贈送2016年司法考試大綱深度解讀,購買2016年司考卷一背誦資料送88天通關計劃。全部採用B5紙列印。具體價格和購買說明見下圖:
  • 【21考研】民訴高分如此多,怎麼辦?
    複試講義中,我們對於理論部分進行了擴展,並且也已經將最新的修法一網打盡,複試講義中有收錄三年的回憶版筆試真題及解析。 點擊此處查看民訴複試講義預覽!(3)注重基礎知識外的拓展與提升民訴的複試確實更加注重對理論知識的考察,不過大家不用擔心,複試班次會專門對一些常考的理論性內容給大家進行專題式分解,比如訴訟標的、訴的利益、當事人適格、訴訟要件、既判力、爭點效與預決效等,用比較通俗易懂的方式使大家對這些理論有初步的了解,同時也會給大家拓展執行部分的知識,做到全面備考。
  • 2018《張進德講民訴》之精講卷與真題卷同步發行
    本文來源:進德說法【作者簡介】張進德,法學博士,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培訓師,主講民訴法。他功力深厚,授課風格通透清晰,擅長四兩撥千斤,主張用最凝鍊的邏輯搞定最繁瑣的考點。他的課堂就是一個人的單口,嬉笑間上演一出完整的民訴大劇,他是小明、小欠、王小毛的導演。他攜盲目自信法、抱樹記憶法等備考方略行走江湖,人稱:民訴老司機。
  • 初中語文:人教版必背古詩詞大全,都是考點,收藏下來慢慢背!
    古詩詞自我們小學開始,就是我們必背的知識內容之一,也是語文考試當中的重點題型,有不少同學在考試中一遇到這類題目,往往很難拿到高的分數,究其原因無外乎記不住原文,無法下手;不理解含義,無從作答;白白丟失到手的分數,其實古詩詞部分的考題,大多都是「背多分」的題型,只要同學們平時背誦記憶熟練,考試時遇到一般都能輕鬆得分。
  • 8大學科考點框架圖,2018年法考就考這些!
    第二一定要側重於理解相比於理解背誦並不重要,這也是刑法和某些「背多分」學科的重要區別。刑法學科的核心就在於理解,而背誦,屬於理解之外的偶然行為即可,就是說理解了,順道也就背了的感覺。民訴備考方法|民訴的正確備考姿勢第一理論的理解與熟悉民訴作為程序法,就是一個民事案件的處理流程,先不要忙著去背誦,因為民訴本身就不需要照本宣科的去背誦,背誦也是有技巧的有重點的去背誦,需要先在宏觀上去理解
  • 知點一對一:搶分民訴,把握這幾點搞定法考民訴
    已經8月底了,這個時候你是不是該背三訴了呢?今天就來跟大家聊聊民訴怎麼搶分。 想要搞定民訴得先了解它在法考中到底是個什麼地位。2018年民訴部分,客觀題34分,主觀題28分,合計62分。2019年民訴部分,客觀題32分,主觀題23分,合計55分。2018年的刑訴佔62分,2019年61分,在分值上,民訴和刑訴比較接近,但是民訴相比之下更簡單,內容更少,性價比更高,是比較好著手搶分的。
  • 高效背誦技巧合集,千萬別硬背
    厚大法考老師的119必背階段課程已經全部更新完好幾周了,最近收到了很多法考生的留言,表示記不住,很難背,求高效的背誦方法:  背到背到全瘋傻,哪個法考生還沒這個體驗呢?今天,厚厚就跟大家說說如何高效的背誦!  1.構建學科框架  拿到厚大老師的119必背之後先不要激動!
  • 法考後期,先刷真題還是先背119?看往屆通關考生是怎樣做的
    (以上方法過兒可根據自身情況酌情參考)背誦+做題資料將厚重適合打基礎的理論卷扔在一旁,用119背誦,119背誦是厚大名師編寫,濃縮了考點精華,重點更突出,內容全面覆蓋,重點是很薄,可以背的完。真的是背誦一下就可以得不少分數,先把這些能拿到的分數掌握。況且理論法也將是今年的重頭戲,重點學習準沒錯。第二梯隊:刑訴法、民訴法、行政法。這三科比較抽象晦澀,但在有強化階段的基礎上,還是可以憑藉背誦拿下不少分數的。
  • 2020法考,民訴難點分析!該如何複習
    民訴是法考考試中非常重要的一個科目,佔有分值比例很高,考試中一般會結合案例分析進行考察。不過民訴的得分還是比較容易的,主要是因為它的複習是有規律可循的,所以考生認真的複習和準備拿下90%的分數問題還是不大的,建議學員備考時不要放棄每一個考點。
  • April's Meredith:非法本首考通過法考經驗分享(二)全文乾貨
    (2)客觀題:精講卷+真金題+背誦版+考前聚焦①精講卷:跟著佳佳仔仔細細上完就會發現行政法真的沒那麼難②真金題:做2遍vans了③背誦版:表格知識點+易錯總結,肥腸有用①精講卷課程要聽完,其他課程我找了賣資料的花了30塊錢買了姑姑的BOSS內部課,是客觀題衝刺時候課,姑姑把知識點總結成了大概30頁A4,我過完背誦版之後就背了BOSS而沒有繼續重複看背誦版了。
  • 學霸背誦技巧合集,千萬別硬背
    背專業課背到心酸,誰還沒有這個體驗呢。今天小白就來和大家嘮嘮怎麼背誦專業課!PS:如果時間實在太緊張沒有時間製作的自己框架,可以去找找學長學姐的筆記框架,然後可以在此基礎上根據自己的理解補充修改,形成自己的框架。2、重複背誦記憶對書籍內容有大致的框架和了解之後就要開啟瘋狂重複背誦模式了(是不是感覺讓人害怕)。
  • 考研複習肖秀榮1000題背誦版,有了這些材料,絕對事半功倍
    版,領背班政治背誦,一直以來都是很多同學非常頭疼的問題,所以我們做了背誦筆記的音頻,看書加音頻有助於加深記憶。區別於其他領背班,一道題一道題的講解,我們做的是直接吧要點背誦,大家只需要跟背即可。內容都是重點圖書總結,含金量極高。
  • 民訴法中關於管轄的必考知識都在這裡!「2020法考秘籍」
    每年民訴法要考到40~50分,試題核心考點在於一個字「精」,法條的考查注重一個字「細」,綜合考查在一個字「準」。因此,在複習時要把握住「恆重」的重點,掌握試題的「精、細、準」,這樣我們才能在這一背誦法中拿到更多的分數。今天,為大家發一波福利,咱們就來說說民訴中一個重要的考點——關於管轄的問題。
  • 司法考試要背多少本法條?我一本也沒背
    以此為題,並非是對背誦法條的輕視,而是想告訴大家,既然是準備考試,必然要先摸清考試的套路。在法考改革後,在主觀題都能查電子法條的情況下,法考最想考查的並不是大家記了多少本法條,而是法條實際運用的能力。對於法條的背誦,無需達到一字不差,高度吻合,熟悉即可,深入理解法條的含義,內化於心,外化於型,幾十本法條如果死記硬背,一方面增加自身的負擔,力不從心,另一方面也無法達到這門考試所期待的理想效果。這篇經驗貼花了將近一周的時間梳理,修改,全是乾貨,文末送一碗雞湯,如果大家有更好的建議,也歡迎大家一起在評論區留言探討,共同進步。
  • 肖四大題怎麼背?要全部背誦嗎?分析題快速背誦技巧總結!
    肖4的大題怎麼背呢?是否要全部背誦?政治的大題是佔比極高的存在,是目前需要重點攻克的項目。而就目前所剩的時間來看,政治無疑是投入產出比最高的科目,那要如何去背才能充分地消化吸收肖4呢?這4套卷如何才能又快又準地背完呢?本期和大家分享一些分析題的快速背誦技巧,適合絕大多數背誦不紮實的同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