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主角是民訴!時間已經來到8月中旬,陽光正好,正值背誦三訴法撈分的階段!穩住民訴,考前再穩住商經知,你私法卷就會很穩!
首先讓我們看看民訴在法考中的分值情況,可以看出18年和19年民訴的分值分別是62和55分,其中客觀題32-34分,主觀題從28分降至23分,小幅度縮水。
民訴的分值和刑訴差不多,但民訴的內容比刑訴少了很多,民訴講義基本只有刑訴的50%,加上民訴的知識點本身理解不難,出題人出的題難度也沒刑訴變態,所以相對刑訴也要簡單一些,民訴的性價比是明顯高於刑訴的!
ps:每年民訴也有難題來拉開差距(不要盯著難題!),要想拿高分也是很難,但民訴及格會比刑訴及格簡單;另外,民訴要看民法的基礎,否則法律關係分析不清楚,也學不透徹,所以你的民法基礎還是很重要!
從歷年考試情況來看,民訴題目的重複率很高,真的是重者恆重。對於民訴,把重點內容記熟,客觀題就能得到及格線以上的分數,而且還能達到主客一體的效果,主觀題階段再稍微練習一下案例就能拿下民訴部分的大部分分數(民訴主觀題考的很常規)。如果基礎比較好,再跟著流程圖好好寫兩遍記兩遍,配合一定的刷題量,民訴在客觀題階段是可以穩穩的及格,並且花很少的時間!
ps:很多人一輪快學完了,還不知道自己學的程度,到好不好,到壞不壞的!這種狀態很差,可能你最終就差幾分沒過!所以,現階段每個月至少模考1-2次,一定要去模考!
我們這個月的模考大賽將在8月29、30在覺曉法考App舉行,記得來參加,這次應該是全模擬+全按照考試題型和比例+全真機考系統!可以看看自己差距到底有多少!
(一)方法一--民訴流程地圖
整理流程圖是很有必要的,這樣的話整個訴訟流程就會很清晰,每個階段有哪些考點也都能很明確。民訴的流程比刑訴簡單不少,沒有立案和偵查階段,沒有死刑覆核程序,也沒有檢察院和監察機關的介入,所以整理出來流程不複雜【複習佔用的時間也會少很多】!
民訴核心流程圖
對於民訴的主要考點,也可以和刑訴一樣,做成流程圖+思維導圖的形式(放兩個圖給大家打個樣),這樣會更加清晰,建議跟著多讀幾遍,並且要動手畫幾遍,這樣的話記憶更加牢固。同時,保證每天刷20-30個左右民訴的題目,把真題做2-3遍,錯的點標記好,保持到考前,撈到70%的分數沒問題。
民訴管轄權思維導圖
(二)方法二--主要考點總結
以下高度總結的考點基本涵蓋了客觀題和主觀題的考點,只要把這些考點都拿下,加上一定的刷題量,主客觀題都能穩穩的過線。
可以自行對照一下,看到考點的名字回憶一下相關內容,如果有想不起來或者記憶模糊的部分,就趕緊去複習吧!下面重點有點多,建議存下來慢慢看。如果暫時不想看就跳到下一個細節去。
1、當事人處分主義
民事訴訟奉行當事人處分主義;而在奉行國家追訴主義的刑事訴訟(公訴)中,訴訟兩造的處分空間極少(刑事和解制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等)。此乃兩訴重要區別之一。但是,民訴當事人應合法行使處分權,不違反禁止性規定,不損害國家、社會及他人利益,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法院判決限定於原告訴訟請求範圍之內;二審判決限於當事人上訴請求範圍之內;再審審理限定於再審請求範圍之內。原告有撤訴權,但法庭辯論終結後的撤訴以及二審、再審中的撤回起訴另應尊重被告等其他當事人的意思處分。當事人有權合意選擇簡易程序的適用。另,法院判決應在當事人辯論的爭點範圍之內,此亦屬廣義處分原則之範疇。未經質證的證據不得作為定案根據。
2、法院與當事人的確定
就地域管轄而言,專屬管轄>協議管轄>特殊地域管轄。在特殊地域管轄中,合同案件在合同履行地或被告地,侵權案件在侵權行為地或被告地。被告在一審答辯期未提管轄異議且應訴答辯者,法院獲得應訴管轄權。 當事人之確定,區分必要共同訴訟(同一訴訟標的)與普通共同訴訟(同類訴訟標的),區分兩種第三人——原告地位的有獨三、被告型與輔助型的無獨三。錯過了本訴好時光,第三人尚有三撤之救濟手段,三撤乃再審制度的一個變種。侵權案件之當事人確定尤為重要,考場上查法條時配套查閱《侵權責任法》。
3、證據證明理論
民事證據有八大法定種類(書、物,電、視,證、鑑,勘、當)與三大學理分類(本與反,直接與間接,原始與傳來)。訴訟證明以法官自由心證為原則,但此種自由應以案情邏輯推理與生活經驗法則為據,受到證明標準(提供本證的標準系高度可能性,提供反證的標準為真偽不明)的約束。證明責任在法考主要涉及結果責任,即真偽不明時的不利後果,分配規則以誰主張誰舉證為原則、以倒置為例外(特殊侵權的倒置)。證據持有推定規則與自認規則可幫當事人免除證明責任。自認規則的運用,身份事實不得自認,和解調解中的自認不能運用於審判認定事實,自認不得對抗法院查明的事實。
4、審判程序理論
一審中的立案制度是改革熱點,立案登記制旨在保障公民訴權。正式立案需具備四大起訴條件(民訴法119條)。一事不再理有三大要件(當事人、訴訟標的、訴訟請求)。小額訴訟程序的效率價值是近年司法改革一大重要方向。 二審程序中,二審發回重審適用一審普通程序,但有另行組成合議庭、只得發回一次等特徵。二審對一審判決上訴後的裁判方式。二審針對一審遺漏與二審中新增事項的處理方式,再審針對一審遺漏與二審中新增事項的處理方式,務應辨析清楚。 當事人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人多與雙民例外(可找原審法院);申請再審的案件應由中級以上再審,人多與雙民例外(可能在基院)。當事人申請再審與檢察抗訴需具備13點法定事由(民訴法200條)。再審之程序選擇:一是一,二是二,提是二。
5、執行程序理論
案外人異議全稱叫「案外人對執行標的物的異議」,異議之後的申請再審(同原判有關)與異議之訴(同原判無關),透徹理解異議再審與三撤的競合關係(二選一)。執行和解可致執行中止,不履行和解協議,權利人可執行原生效文書、可就協議另行起訴。新型執行措施層出不窮,納入失信名單與限制高消費會讓命題人眼前一亮又一亮。另應知曉參與分配製度。
民訴涉及的很多案件都很貼近我們的生活,重要的知識點用一個案例或是段子的方式記下來,增加學習趣味性的同時也可以加深對知識點的理解。
例如證明中的自認和認諾的區別:
自認是對對方主張的事實進行承認,自認的效果是導致對方主張的事實成立,並不當然導致自認人的敗訴;
認諾是對對方的訴訟請求進行承認,認諾的效果是導致對方訴訟請求成立,即認諾人敗訴。
段子來了:逍遙子找來無崖子,讓無崖子把自己的豬打一頓,想把豬打腫然後多賣點錢。沒想到無崖子一腳就把豬給踹死了,於是逍遙子起訴無崖子要求賠償豬的價款八千六百九十一元零五毛。
如果在庭審上無崖子說:賠就賠,又不是賠不起!那麼無崖子為認諾,承認對方的訴訟請求(賠償豬的價款八千六百九十一元零五毛),直接導致無崖子敗訴,並且要賠償逍遙子價款八千六百九十一元零五毛。
如果無崖子說:我是打了你的豬,但是那也不一定是被我打死的呀!那麼無崖子所說的「我是打了你的豬」,是對逍遙子主張的打豬的事實進行了承認,屬於自認。自認的效果是逍遙子無需再去證明無崖子打了他的豬,但是對於損害結果(豬死亡)和損害行為(無崖子打了豬)的因果關係還需要去證明。所以自認並不直接導致無崖子敗訴。
ps:很多內容都可以用例子或流程串一下,如要當事人申請再審,第一步找法院,被拒絕,找檢察院。有人排汙弄死你魚塘的魚,你可以提起私益訴訟,你要證明有多少損失,對方排汙行為,工廠要證明無因果關係,如果還把黃河汙染了,一些組織可以提起公益訴訟,如果這些組織不提,檢察院也可以提。。。。。儘量把知識點串起來,不要太理論,太散!
歸根結底,民訴最好的學習方法就是:聽課後立刻做題,明確知識點,然後梳理流程圖筆記(之前沒梳理的可以用我的推背圖,但一定要自己跟著寫一遍,不能只看)!只要自己梳理一遍,就會很清晰,不然總覺得很亂!剩下的就是再做一遍題,把易錯點標記好,多記一下,然後多重複讀一下筆記(易錯點單獨背背)!然後結合我推薦的幾大方法,突破提到的核心考點,民訴就可以很穩,花的時間也少!
現階段三訴很重要,考前1-2個月就是小法(理論,商經知、三國)的天下!這個階段要做的就是:穩住之前學的訴訟法(如果忘了一定要迅速想起來,不要拖!可以迅速過一遍課或做一遍題)+按照流程圖把知識點串起來+整理好筆記(方便後期記憶)+做題易錯點標註好,多記+考主觀題的重點章節單獨詳細梳理下筆記!
法考很難,但你的目標是及格,不是滿分,我自己考前做套卷的時候,基本也就能得百分之70-80的分,很多還是記不清,會錯,最後考下來也是高分穩過!
所以不要覺得還有那麼多點沒有記住,那麼多題會錯,都是正常的,如果你正確率能到百分之70,基本過線還是很穩的,多鞏固記憶,針對重點突破,不要學新的,一味盯著偏的,這是及格考試!
現階段穩住訴訟法,考前穩住小法,我們就一定能及格過線,一定能贏!
穩住,我們能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