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篇文章帶大家分析了刑訴和民訴,三訴之行政法自然也不能少。行政法和刑訴、民訴並稱三訴,但其實它不單單指行政訴訟法部分,還包括了行政實體法部分,並且行政救濟途徑也不僅僅是行政訴訟,還包括了行政複議和國家賠償。
今天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行政法如何撈分吧!
一、行政法分值
2018年度和2019年法考各科目分值表
學科
年度
客觀題
主觀題
合計
行政法
2018
22
28(選做)
50
2019
28
27(選做)
55
民法
2018
45
24
69
2019
46
22
68
刑法
2018
35
30
65
2019
38
36
74
刑訴法
2018
32
30
62
2019
34
27
61
民訴法
2018
34
28
62
2019
32
23
55
商經
2018
57
40
97
2019
59
34
93
理論
2018
57
38
95
2019
46
38
84
三國法
2018
18
/
18
2019
15
/
15
從2018年和2019年的情況來看,行政法客觀題分數從22分提高到了28分,有增加的趨勢。主觀題方面,行政法兩年都是選做,分值在27-28分。行政法的分值和刑訴、民訴相差無幾,但是行政法的難度遠遠低於刑訴和民訴。很多人認為行政難,內容雜,但是其實整個行政法都是圍繞一件事在展開:誰—幹了什麼事—產生了什麼後果—如何救濟?也就是:行政主體依據行政職權做出了行政行為,如果行政相對人(也包括利害相關人)認為該行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那麼可以提起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把這個整體脈絡弄清楚,行政法其實就很簡單。二、行政法主要內容和出題趨勢
從總體上說,行政法可以分為五個部分:行政主體、行政行為、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與國家賠償。行政主體、行政行為可以稱為行政法的總論,它們不是命題的直接重點,往往被忽略,但這恰恰是考生最大的誤區,最近總論部分成為直接的出題點,因為總論是基礎,理論基礎沒有打好,應用部分就無從談起。作為理論基礎,必須牢牢掌握,對比行政訴訟法和民事訴訟法,也能提高學習的效果。
從歷年的考點分布來看,行政法中的重點法律是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訴訟,要重點突破。此外,隨著法考理論性的增強,行政法基礎理論部分的分值也有所上升,如具體行政行為的認定;另外,對近年來的熱點問題如信息公開的考查頻率也呈上升趨勢,而行政複議法的題目有所減少,複議不作為重點,掌握複議後的訴訟即可。
下圖是我梳理的行政法流程圖,涵蓋了行政法的主體內容,大家可以跟著畫一畫,把整個脈絡弄清楚,學起來才會更加清晰。
另外對於行政法的重點內容也做了串講,包括流程串講、具體行政行為實施主體的對比、具體行政行為立法創設對比、證據制度、一審判決...等。三、行政法內容拆解分析
行政主體的部分在客觀題中,考察角度比較多樣,有區分此機關與彼機關職能的,有涉及後續行政複議與行政訴訟的。可以說,做行政法題目,第一步就是準確找到行政主體,進而由此推出後續的程序和對應內容。行政主體從層級上可劃分為中央與地方兩大部分;中央行政機關的內容是比較容易在選擇題中出題的,而地方行政機關中,注意派出機關與派出機構的區別。從權力來源上,可以劃分為依授權和依委託兩種,這主要涉及到後續的行政複議與行政訴訟的被告。【ps】如果對我們國家行政體制不了解,行政法你肯定一臉懵逼!如果你連行政機關以及他們的機構上下級關係都不知道,你肯定覺得行政法難! 我之前講過專門的專題,行政法學不懂的,可以去聽一下:可以說法考題目中出現更多的還是具體行政行為,因為在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部分,只有具體行政行為才是受案範圍。現在在不斷推進抽象行政行為合法性審查,這個點也有可能會在考試中出現。要會區分兩種行為,兩種行政行為有時在題目中,會以比較模糊的面目出現,這時要抓住根本點——是否涉及到明確的行政相對人,哪怕是文件的附件裡有具體的,那就是具體行為了,尤其在主觀題,很多時候需要你實質的判斷!將這三個放在一起,是因為它們都更多側重於客觀題考察,而且知識點也確實存在一定混淆。不過,在後期做題中就不難發現,各部分的考察側重各有不同,且基本不會大變。這裡主要記住它們的程序,每個部分整理出來也就一兩頁紙的流程,只要把程序記住,細節背一下,這塊基本可以滿分,如處罰聽證程序。之所以將行政複議與行政訴訟放在一起,主要還是因為在考試中,出題人非常高頻地交叉使用兩部分的內容互相設置陷阱,稍有不慎就落入其中,丟掉了分數。可以參照下面對比表,不要記混!複議
訴訟
備註
行政相對人/行政相關人
申請人
原告
範圍一致,和具體行政行為有厲害關係就可以作為申請人/原告
行政主體
被申請人
被告
基本一致,除了經過批准的案件
誰來管
複議機關
管轄法院
複議機關找爹:一個爹/兩個爹
訴訟管轄需要級別管轄+地域管轄
第三人
可以通知
應當通知
部分教材區分了同一個行政行為/同一類行政行為,但建議不用區分,直接記複議可以通知,訴訟應當通知
性質
行政行為
司法行為
複議行為就是行政行為,所以複議行為本身可以被行政訴訟(複議終局的是例外)
變更決定/判決
無情況限制
原則不能做變更判決,例外:處罰明顯不當/款額問題可以變更
原則上變更不得加重
受案範圍
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合理性
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
其他規範性文件
可依職權主動審查
依職權主動審查可以審查正式立法+非正式立法,但前提是要有權審查(上級審查下級)
不能依職權
法院受到不告不理原則的限制
可依申請審查
只能申請審查非正式立法
只能依申請
只能申請審查非正式立法
依申請審查的共同之處:
1.只能申請審查規章以下(不含規章)其他規範性文件(非正式立法);
2.只能在起訴具體行政行為的時候請求一併審查,不能單獨要求審查這個規範性文件;
3.申請審查的規範性文件必須是這個具體行政行為的依據,不能審查沒有關聯的規範性文件
調解/和解
自由裁量爭議+賠償+補償+行政協議
二者一致
附帶作出賠償
可以依申請
財產損害可以依職權
只能依申請
人身損害都只能依申請,財產損害複議中可以依職權
複議和訴訟的銜接部分需要重點關注:一是兩部分的關係,即相對人自由選擇,但存在複議前置、選擇但終局、複議終局的三種特殊情況。在學習時要重點把握。二是複議過後,提起訴訟的對象選擇問題,以及相應的管轄問題!另外,行政複議部分的內容相對較少,而行政訴訟內容較多,主觀題基本都考的是行政訴訟,所以行政訴訟部分你一定要單獨筆記和重點複習,內容比民訴,刑訴都少,考的也不難,好得分! 行政訴訟的部分,需要各位同學投入更多一些時間,按照程序法的流程,將其受案範圍、管轄、訴訟參與人、證據等一系列內容系統學習。因為在主觀題中,行政法部分的內容,一定會有涉及行政訴訟的內容!
對於國家賠償的部分,首先要區分好行政賠償與司法賠償的不同。其次,重點把握賠償義務機關的確定原則。最後要記得哪些賠償,哪些不賠的情況。
現階段對於行政法最重要的還是做題+梳理流程,跟著我的推背圖畫幾遍,把流程梳理清楚。剩下的就是再做一遍題,把易錯點標記好,多記一下,然後多重複讀一下筆記。同時,要注意以上講到的出題趨勢,還有幾大點核心內容。只要把流程弄清楚,幾大核心內容都理順,行政法就可以拿高分。
現階段三訴很重要,考前1-2個月就是小法(理論,商經知、三國)的天下!這個階段要做的就是:穩住之前學的訴訟法(如果忘了一定要迅速想起來,不要拖!可以迅速過一遍課或做一遍題)+按照流程圖把知識點串起來+整理好筆記(方便後期記憶)+做題易錯點標註好,多記+考主觀題的重點章節單獨詳細梳理下筆記!
夜華和白淺三生三世都堅持下來了,前前後後好幾萬年。我就讓你們背一背三訴而已,前前後後短短幾個月。你羨慕別人修成正果,那你也得看看別人是怎麼堅持下來的。不用你堅持多久多久,距離客觀題考試只剩77天了。
千年的王八萬年的龜,不管你是海枯石爛還是王八下蛋,看書都得好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