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李俊釗 審 | 易桉
導讀:網絡的高度發達讓人與人之間的交流越來越便利,然而它的弊端是我們不知道坐在鍵盤另一頭的人是人是鬼,對於網上的一些個人信息我們也是難以辨真假。尤其是那些網戀的人,在被愛情衝昏頭腦的時候,更是失去了辨別能力,天真的以為那些用鍵盤敲出來的內容都是真的。
有一位單親媽媽叫周慧玲,她就經歷了這樣的事情,她網戀三年,一直以為自己的網戀對象是一位公務員,並在這期間給對方匯款多達38萬元。
三年以後直到這個網戀對象服刑期滿見了面才知道,原來這個所謂的公務員只是監獄裡的一名罪犯,在報案後該服刑人員再次因詐騙罪被逮捕,又判刑8年6個月,在騙子受到懲罰的同時,周女士還質疑犯人在服刑期間用手機進行詐騙,監獄方是不是有責任。
離婚後網戀公務員男友,三年被騙38萬
周慧玲離婚以後一個人帶著孩子,是一個單親媽媽,後來在網上結識了一個人,對方自稱是公務員,叫王小坤,是城建局的副局長,兩個人很快確立了戀愛關係。在此後的三年裡,這個所謂的副局長一直以各種理由向周慧玲索要錢財,而對對方的身份從沒有半點懷疑的周慧玲每次都答應了,三年共轉帳給男友38萬。
幾經輾轉周慧玲終於找到了刑滿釋放的羅某,原來這個所謂的副局長只是一個在監獄裡服刑的罪犯,並不是什麼公務員,發覺被騙後也開始後悔,她決心要追究羅某跟監獄方面的責任。
受害人報案
發現自己被騙的周慧玲很快報案,本來應在監獄表現良好,提前釋放的羅某再次因詐騙入獄,對於這起詐騙案雖然嫌疑人受到了懲罰,周慧玲還對監獄的監管提出質疑,她認為監獄方面讓在押人員在服刑期間使用手機詐騙也是有責任的。
其實監獄方面是有明文規定的,禁止在押人員在服刑期間攜帶通訊工具,如果有發現,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對於監獄方面的責任,相關部門也高度重視,目前官方的通報是,已經成立了調查組進駐該監獄進行調查。
2020年11月的最新消息,河北監獄管理局稱,有關唐山監獄罪犯羅某某獄內詐騙,目前已經展開調查,案件的相關細節還在進一步調查之中。而對於這位單親媽媽來講,除了錢財的損失以外,還有感情上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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