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作為一個法治國家,對於法律的實施和執行是相當嚴格的。都說法不容情,一旦觸犯了法律的紅線,無論是位高權重,還是達官富貴,都會依照法律法規進行懲罰,上到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下到刑拘,罰款,終將是逃脫不了的。所以,無論你是誰,都不能忽視法律,遵紀守法必須要牢記於心。
但是,就在近日,河北唐山一起巨額詐騙案件,該案件的主角竟然是一位正在服刑的罪犯,令網友和社會大眾感到震驚。
根據某媒體報導,河北唐山某監獄一個正在服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間,利用微信聊天來詐騙,還說自己是副局長,騙走了一個單親媽媽近40萬的巨額財產。作為正在服刑的罪犯,他是如何獲得手機這一通信工具的,並且還能和外界進行交流聯繫的,對於這個問題,網友們產生了很多的疑問。
河北省監獄管理局官方公眾號在11月21日,發布了對這個情況的通報,以此用來回應了此事。根據通報內容顯示,該局事先關注到了新聞媒體上,一則關於唐山監獄罪犯羅某某在服刑的監獄內進行詐騙的報導之後,全局高度重視,立即成立了調差組,由該局的領導帶隊進行嚴格的調查走訪,21日,調差小組進入唐山監獄,對此前報導的有關詐騙的內容進行了調差核實,並做出了承諾,將嚴格徹查這件事,對其中違法亂紀的相關人員都依法處理。
在這之前,某媒體曾發布過一篇有關文章,44歲的單親媽媽周某被男朋友騙走38萬元,他們是網戀,已經有三年了,而這個男友竟是河北省唐山監獄,一個正在服刑的罪犯羅某。
根據有關報導稱,2014年的某天,單親媽媽周某在微信上,認識了化名成「王小坤」的羅某,而王小坤自稱是河北省唐山市海港某經濟開發區的副局長,將自己塑造成一個近乎完美的男人,比如:是即將援助西藏的國家公務員,前途一片光明;妻子和父母都在三年前不幸去世。在之後的三年裡,王小坤不斷的向周某以各種理由要錢,其中包括為疏通關係給他人送禮、請客,治病或者是為了幫助周某的孩子學習上各種困難等,周某深信不疑,前前後後打錢給他38萬餘元。
王小坤每次都找周某聊天,時間都很固定,一天三次。但是拒絕了周某多次提出見面的要求。直到2016年下半年,周某察覺不對勁,但礙於面子沒有將此事告知家人,在2017年3月份,周某找到羅某老家才得知,羅某已經在監獄服刑,原因是盜竊罪。
在2017年1月的時候,羅某刑滿釋放,很快在5月就被周某找到了。二人第一次見面,周某和她的家人強烈要求羅某,寫下了認罪書,隨後被以詐騙罪刑事拘留。2017年12月某日,羅某被判有期徒刑8年6個月,罰款15萬元。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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