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第十八屆發審委2020年第126次工作會議及創業板上市委2020年第20次審議會議召開,共審核9家企業,結果全部順利通過。
截至目前,2020年發審委共審核130家IPO企業,121家獲通過,3家被否,3家暫緩表決,3家取消審核,通過率為93.07%。
截至目前,2020年創業板上市委原定審核63家IPO企業,62家獲通過,1家取消審議,通過率為98.41%。
01
重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自成立以來,重慶銀行積極把握重慶以及我國西部地區社會經濟發展帶來的歷史機遇,藉助本地區社會經濟發展提供的良好環境,積極進取、科學管理、穩健經營,逐步探索出一條具有自身特色的差異化發展道路,已成為一家專注地區、特色鮮明、優勢突出的專業化城市商業銀行。
早在2007年,重慶銀行就遞交了A股上市申請,但受IPO政策影響,上市之路可謂一波三折。之後,重慶銀行轉戰H股。2013年11月6日,重慶銀行在港股主板掛牌,是全國首家在港股上市的內地城商行。重慶銀行H股上市首日便跌破發行價6港元。上市多年,重慶銀行港股股價長期處於破發狀態。
重慶銀行擬發行不超過7.81億股,本次發行所募集的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後,將全部用於充實核心一級資本,提高資本充足率。
本次IPO發行保薦人為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審計機構為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為上海市方達律師事務所。
關注熱點:
(1)涉「理財騙局」案件:」重慶銀行曾因「假行長」利用其辦公場所,捲入了「美的遭遇10億理財騙局」。其中,重慶銀行貴陽分行涉案3億元理財資金。據中國經營報,重慶銀行員工聯手中介坑了美的3億元,涉案員工用所得資金化解銀行不良。重慶銀行貴陽分行原業務九部負責人塗某獲得及支配該3億元中的5100多萬元。具體來說,塗某還個人借款280萬元,為謀取個人3億元存款業績給相關公司開票費用逾800萬元。另外,塗某償還名下貴州湖城騰輝貿易有限公司不良貸款1980萬元,償還銅仁順通石材有限公司1480萬元,該兩筆款項加和正好是3460萬元,與上述塗某經辦兩筆未能按時收貸的額度一致。
(2)股東質疑:重慶銀行的第一大股東重慶渝富的孫公司重慶渝富小額貸款有限公司與重慶銀行有業務重疊,涉嫌同業競爭。另據21世紀經濟報導,第一大股東重慶渝富入主,是因2006年作為重慶渝富收購併處置不良資產的條件,重慶銀行分兩次向重慶渝富定向增發共4億股。值得注意的是,重慶銀行向重慶渝富定向增發通過協商的方式確定增資的價格為每股1元,未履行資產評估程序。
(3)不良資產規模擴大:2017年至2019年,重慶銀行的不良貸款餘額分別為24.00億元、28.81億元、31.31億元,呈上升趨勢。同期,不良貸款率分別為1.35%、1.36%、1.27%。其中,公司類不良貸款餘額為22.47億元,較上年末增加2.21億元,不良貸款率較上年末上升0.03個百分點至1.60%。
發審委會議提出詢問的主要問題:
1、報告期內,發行人年度不良貸款率分別為1.35%、1.36%和1.27%。請發行人代表:(1)說明2019年不良貸款率下降的原因,正常類和關注類貸款遷徙率較2018年下降幅度較大的合理性,兩類貸款的風險級別認定是否準確;(2)說明2019年次級類貸款遷徙率大幅度上升的原因,期末金額重大的次級類貸款在以前年度的風險級別認定情況,認定是否準確;(3)說明逾期90天以內的部分貸款未劃分為不良貸款的原因及合理性,相應的減值準備計提是否謹慎、合理;(4)結合發行人成都分行不良貸款率、訴訟案件涉案金額較高的情況,說明區域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並有效執行。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2、根據申請材料,報告期內,發行人未將力帆、隆鑫等兩家出險大型企業集團貸款認定為不良類貸款。目前,力帆集團下屬上市公司力帆股份已進入破產重整程序。請發行人代表:(1)說明未將力帆、隆鑫兩家企業集團內的貸款劃分為不良類貸款的依據是否充分,是否存在規避相關監管要求的情形,兩家企業債權人委員會決議的效力,是否符合《貸款風險分類指引》等相關規定;(2)結合力帆、隆鑫兩家企業集團的經營情況,說明2019年底對兩家企業集團貸款的減值準備計提是否充分;(3)說明前述破產重整申請的具體影響,對力帆集團貸款的風險劃分是否需要調整,貸款減值準備計提是否充分,對隆鑫集團的貸款是否面臨同樣的風險,相關風險揭示是否充分;(4)結合力帆、隆鑫兩家企業集團最新經營情況、債務償還或處置情況等,說明對兩家企業集團公司的貸款是否存在大額減值風險,對發行人未來一期報表的具體影響,相關信息披露和風險揭示是否充分。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3、報告期內,發行人進行了多次不良貸款轉讓。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不良貸款轉讓與核銷相關的篩選、提請和審議程序,對應的內部控制制度及執行情況;(2)2018年不良信貸資產收益權轉讓的具體情況,發行人對受讓方是否提供財務支持,重慶渝康同意受讓前述資產收益權的原因及合理性,轉讓後發行人對資產收益權所涉及的基礎資產的管理、回收情況;是否存在利益輸送情形;(3)韓城投資、德勝集團、重慶園業和重慶軒興等非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受讓發行人不良貸款的原因及合理性,發行人對受讓方是否提供財務支持,前述受讓方是否為發行人或主要股東的關聯方;(4)前述不良貸款處置的必要性、合理性,相關交易的公允性,是否存在調節業績或者規避各項監管指標要求的情形。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4、發行人歷史國有股權變動存在瑕疵,目前主要股東股權存在受限或變動風險。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歷史上股權變動瑕疵的具體情況,是否存在潛在糾紛,擬採取的補救措施及其有效性;(2)無實際控制人的情況下,主要股東股權存在受限或變動風險,股權結構是否清晰、穩定,對發行人日常經營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影響,是否構成本次發行障礙。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02
西上海汽車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西上海的主營業務是為汽車行業提供綜合物流服務,以及汽車零部件的研發、生產和銷售。
西上海的汽車物流業務主要包括整車倉儲及運營服務、汽車零部件倉儲及運營服務、零部件運輸服務和整車運輸服務。其汽車零部件製造業務的主要產品為包覆件和塗裝件。西上海所提供的服務或產品主要直接或間接覆蓋的汽車品牌有上汽大眾、上汽通用、上汽乘用車、上汽通用五菱、廣汽本田、廣汽菲克、廣汽三菱、東風日產、東風汽車、一汽大眾、吉利汽車、奇瑞汽車、江淮汽車、長安汽車等。
2016年5月,西上海首次披露IPO招股書,不過不久後便撤回了申請,直到2019年5月,西上海再度遞交IPO申請在A股主板上市。
西上海擬募集資金4.98億元,將全部用於「乘用車立體智能分撥中心(立體庫)擴建項目」。
本次IPO發行保薦人為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審計機構為眾華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為上海金茂凱德律師事務所。
關注熱點:
(1)現金流壓力:報告期內,西上海應收帳款的帳面價值分別為4.08億元、3.58億元和3.72億元,佔當期總資產的比例分別為36.40%、32.56%和33.39%。各報告期期末,其應收帳款餘額分別為4.29億元、3.78億元和3.93億元,佔同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33.38%、29.50%和30.46%。研究發現,西上海應收帳款前五大客戶合計佔比均超過四成,分別為48.70%、48.07%和44.50%。
(2)業績增長乏力:報告期內,西上海分別實現營收12.87億元、12.80億元和12.23億元,同期歸屬母公司淨利潤分別為8659.47萬元、9244.68萬元和8546.96萬元。可以看到,其營收已呈下降走勢,2018年和2019年營收增速分別為-0.54%和-4.47%,淨利潤則呈波動走低趨勢。報告期內,西上海零部件運輸業務收入分別為1.86億元、1.71億元和1.53億元,市場佔有率較低;而該公司整車運輸業務不具有承運能力,報告期內實現收入分別為9422.74萬元、8685.14萬元和8156.49萬元,由於該公司採用向承運商採購運力的模式開展業務,而又不具備整車自運能力,因此相應的整車運輸市場佔有率較低。
(3)客戶集中:西上海對上汽集團子公司提供的汽車物流服務收入佔同期汽車物流服務收入的比例為50.98%、54.58%和50.79%,對上汽集團子公司銷售汽車零部件產品所實現的銷售收入,佔同期汽車零部件銷售收入的比例為79.25%、85.30%和88.51%。上述兩項合計,報告期內西上海對上汽集團子公司的銷售收入佔同期主營業務收入比例分別為66.40%、70.62%和71.27%。
發審委會議提出詢問的主要問題:
1、報告期內發行人來自上汽集團及其子公司的業務佔比較大,發行人依賴上汽集團子公司和廣汽本田及其子公司物流信息系統執行整車、零部件運輸服務。發行人零部件製造的供應商由上汽集團子公司確定或需在上汽集團子公司確定的供應商名錄中選擇,並存在部分原材料的採購價格由上汽集團子公司核定的情形。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發行人上汽集團業務的獲取方式是否公開、公平和獨立,與上汽集團及其下屬公司的交易定價是否公允;(2)汽車物流業務執行過程中依賴客戶信息系統的原因和必要性,對發行人汽車物流業務的影響和重要性,是否符合行業慣例;(3)供應商及部分採購價格由客戶指定是否符合行業慣例,對發行人生產經營的影響,採購價格的定價依據及公允性;(4)發行人是否存在對大客戶的依賴,是否對發行人的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利影響,與上汽集團及其子公司業務合作的持續性和穩定性。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2、西上海集團職工持股會原為西上海集團大股東,西上海集團原為發行人大股東。請發行人代表:(1)結合相關股權轉讓原因、公允性、內部決策程序、受讓資金來源及相關批覆等情況,說明現實際控制人取得發行人和西上海集團股權的合法合規性;(2)結合原持股會成員《確認函》籤署情況及相關訴訟情況,說明發行人股權是否存在潛在糾紛和法律風險。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3、發行人根據其業務特點採用不同的收入確認政策。汽車物流業務運營成本主要包括倉儲場地租金、運營勞務外包、外購運力等。請發行人代表:(1)說明報告期整車倉儲及運營業務中,各主要客戶主要倉庫的整車倉儲合同期限及整車倉儲及相關運營合同具體定價情況,是否存在報告期價格異常波動情形,相應租賃合同是否存在到期未能續籤的風險;(2)說明零部件和整車物流業務的勞務外包和外購運力採購定價是否合理,報告期是否存在異常波動;(3)結合在客戶指定原料採購渠道及採購價格以及發行人對產品的定價機制,說明上述行為是否實質構成受託加工,結合《首發業務若干問題解答》的相關規定對照論述說明相應的收入及成本確認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03
杭州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華旺新材主要從事可印刷裝飾原紙和素色裝飾原紙的研發、生產和銷售業務,以及木漿的貿易業務。其生產的裝飾原紙廣泛用於家具、地板、木門等產品的貼面裝飾。
華旺新材是國內從事裝飾原紙生產的主要企業之一,多年來始終專注於裝飾原紙品質的提升,積累了豐富的生產與管理經驗。其裝飾原紙產品種類齊全、質地均勻、性能良好,具有較強的市場競爭力。作為高新技術企業,華旺新材不斷進行研發與創新,擁有多項專利,並獲得「中國地板行業科技創新獎」、「中國林業產業創新獎」等榮譽。
此次IPO,華旺新材擬公開發行新股不超過5096.67萬股,發行後總股本不超過20386.67萬股,募集資金9.77億元投向「12萬噸/年裝飾原紙生產線新建項目」。
本次IPO發行保薦人為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審計機構為天健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為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
關注熱點:
(1)股權轉讓質疑:2017年8月,終止掛牌後第三次股份轉讓中轉讓價格為7.18元/股。2017年9月,終止掛牌後第四次股份轉讓中轉讓價格為10元/股。2017年8月12日,嘉興致君格致將其持有的公司55.59萬股股份轉讓給嘉興致君高見,轉讓價格為7.18元/股。2017年9月8日,平安證券將其持有的公司27.02萬股股份,轉讓給嘉興致君格致,轉讓價格為10元/股。而這兩次的轉讓只相隔了1個月不到,轉讓價格卻相差了近30%。
(2)員工質疑:報告期各期末華旺新材在冊員工數分別為605人、617人、644人和660人。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華旺新材研發人員152人佔比為23.03%。這152名研發人員其中大部分都是專科學歷。
(3)研發投入低:2016-2019年1-6月華旺新材研發費用分別為3780.6萬元、5294.69萬元、4924.8萬元、2378.48萬元,佔營業收入比例分別為2.81%、2.89%、2.56%、2.93%。
發審委會議提出詢問的主要問題:
1、發行人報告期內年度銷售收入與淨利潤同比多次反向波動。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報告期內年度和2020年上半年銷售收入與淨利潤同比反向波動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與同行業可比公司一致,如有重大差異請說明原因及合理性;(2)2019年內銷收入同比降幅較大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與同行業可比公司一致;(3)遞延所得稅資產稅務虧損產生的原因,其對應的經營性資產是否存在重大減值風險。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2、報告期內,安徽金星鈦白一直是發行人的第二大供應商並持有發行人控股子公司馬鞍山慈興熱能35%的股權。發行人所需能源主要為電力和蒸汽,採購金額較大,其中蒸汽全部從關聯公司華旺熱能採購。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與安徽金星鈦白之間是否屬於關聯關係,發行人向安徽金星鈦白的採購行為是否屬於關聯交易;(2)安徽金星鈦白成為發行人主要原材料供應商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具有可替代性;發行人向其採購的鈦白粉價格相比其他採購渠道是否公允,與安徽金星鈦白向其他客戶的銷售價格是否存在顯著差異,是否存在向發行人輸送利益的行為;(3)向華旺熱能採購蒸汽的關聯交易定價是否公允,是否構成對關聯方的重大依賴。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3、報告期內,發行人應收票據餘額持續增長。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報告期內票據結算佔發行人銷售收入的比例,對發行人經營性現金流的影響,針對票據結算所採取的風險控制措施;(2)報告期內應收帳款中以票據形式回款的金額、比例,是否存在大量應收帳款轉為應收票據的情形,發行人對其帳齡是否連續計算;(3)報告期內應收票據是否出現逾期、違約或無法兌付的情況,結合同行業可比公司情況說明未對應收票據計提壞帳準備的依據是否充分。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4、報告期內發行人向SUZANO和FIBRIA的合計採購額佔當年採購總額的比例較高。2019年1月,SUZANO的母公司與FIBRIA的母公司正式完成合併,發行人將向合併後的主體統一採購木漿,供應商進一步集中。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SUZANO和FIBRIA在行業中的地位,本身經營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發行人與上述供應商合作的歷史、業務穩定性及可持續性,相關交易的定價原則及公允性,發行人木漿採購是否有其他應急替代性措施;(2)木漿主要依賴進口且供應商較為集中的原因,與同行業可比公司情況是否一致,發行人是否存在對主要供應商的重大依賴,是否會對發行人持續經營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響;(3)發行人木漿採購受中美貿易摩擦和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情況,特別是木漿採購價格變動的影響。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04
衢州五洲特種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五洲特紙主營業務為特種紙的研發、生產和銷售。根據產品下遊應用領域不同,公司專注於生產食品包裝紙、格拉辛紙以及描圖紙,根據客戶需求提供優質的產品及服務。
五洲特紙現已發展成為國內規模較大的食品包裝紙生產企業和國內重要的格拉辛紙、描圖紙生產企業。公司食品包裝紙的主要客戶為頂正包材、禾康包裝、永康包裝、統奕包裝、岸寶集團等,最終用戶為康師傅、統一等大型的食品飲料公司;公司格拉辛紙的主要客戶為Avery Dennison(艾利丹尼森)、冠豪高新等國內外知名標籤紙生產企業;公司描圖紙的主要客戶為無錫尚瑞等國內知名企業。
五洲特紙本次IPO擬募集資金4.78億元,其中,4.45億元用於年產20萬噸食品包裝紙生產基地建設項目,3250.64萬元用於研發中心建設項目。
本次IPO發行保薦人為華創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審計機構為天健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為國浩律師(杭州)事務所。
關注熱點:
(1)增收不增利:2016年至2019年1-6月,五洲特紙營業收入分別為16.40億元、18.61億元、21.49億元、11.18億元;淨利潤分別為1.03億元、1.72億元、1.65億元、5970萬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分別為5409.20萬元、1.65億元、1.36億元和5020.37萬元。2018年、2019年1-6月,五洲特紙淨利潤分別下滑3.66%、27.23%;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分別下滑17.85%、33.27%。
(2)資產負債率高:2016年至2019年1-6月,五洲特紙流動負債合計分別為11.21億元、9.79億元、10.69億元、11.29億元,其中,短期借款分別為5.36億元、4.65億元、5.62億元、5.79億元。而同期,五洲特紙貨幣資金分別為2.10億元、1.24億元、1.84億元、1.48億元,短期償債壓力較大。2016年-2019年1-6月,五洲特紙資產負債率分別為79.09%、68.95%、59.05%及60.81%。同期,可比同行業上市公司資產負債率平均值分別為47.46%、46.85%、44.18%、42.84%。
(3)應收帳款壞帳風險:2016-2019年6月末,五洲特紙應收帳款帳面價值分別為3.26億元、4.01億元、4.11億元和4.81億元,佔當期期末流動資產的比例分別為32.96%、48.89%、40.57%和42.53%。應收帳款周轉率分別4.28、4.47、4.66及2.22,低於行業平均水平。
(4)資金拆借質疑:2016年,五洲特紙從實控人及關聯方合計拆入2.98億元、2017年合計拆入2288.17萬元,2018年合計拆入581.24萬元,上述資金拆入款直到2018年12月才逐漸清理完畢。此外,五洲特紙和非關聯第三方的資金拆借同樣頻繁,背後的操作卻更惹人爭議。尤其是2016年,第三方從公司拆出的資金合計達1.06億元,涉及盧文華等8位自然人以及溫嶺市大業電機廠等4家公司,令人詫異的是,第三方過億元的資金拆出卻均未計提利息,其有成為第三方「無償提款機」的嫌疑。
發審委會議提出詢問的主要問題:
1、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2018年淨利潤下滑、2020年上半年經營業績大幅增長的原因及合理性,業績波動趨勢與同行業是否存在差異;(2)發行人對部分經營困難客戶應收帳款壞帳計提情況,是否存在大額壞帳風險,相關風險是否充分揭示;(3)報告期發行人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淨額波動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與同行業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較大差異;(4)發行人是否存在流動性風險,相關風險是否充分揭示,發行人的應對措施及其有效性。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2、發行人生產所需木漿大部分依靠進口,並基本以美元結算。請發行人代表:(1)結合同行業可比公司境外採購的比例、價格、供應商情況,說明發行人與同行業可比公司是否一致;(2)結合原材料主要依賴進口的情況,說明目前中美貿易、新冠疫情等對公司的進口數量、價格及單位成本的影響,原材料供應是否充足、有無保障;(3)說明匯率變化對公司經營的影響和風險,原材料採購相關風險是否充分披露。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3、發行人屬造紙行業,為重汙染行業。報告期發行人及子公司實際產量存在超過核定產能的情形。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報告期發行人取得的排汙許可證載明的許可量與經批准的環評文件是否一致,在超產的情況下,相關主要汙染物的排放量未超過許可證載明許可量的原因及合理性;(2)發行人發生超產的原因、後續整改情況,是否構成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環保、安全生產等相關內控制度是否健全並有效執行。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05
新亞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新亞電子主營業務為精細電子線材的研發、製造和銷售。其生產的產品主要包括消費電子及工業控制線材、汽車電子線材、高頻數據線材及特種線材等,已經廣泛應用於家用電器、計算機、智能化辦公、工業控制設備、汽車電子、數據伺服器及新能源科技等領域。
新亞電子擁有23項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沉澱了先進實用的專用技術和高效的生產工藝。作為中國機器人產業聯盟成員單位,其參與《機器人柔性電纜測試技術規範》團體標準的編制。新亞電子先後取得美國UL、加拿大CSA、德國VDE、中國CCC、韓國KC、德國T V、日本JET和美國ETL等產品認證,滿足不同客戶的多樣化需求。
新亞電子此次IPO擬募集資金6.50億元,其中5.10億元用於年產385萬公裡智能化精細數控線材擴能建設項目,4000萬元用於技術研發中心建設項目,以及1億元用於補充流動資金。
本次IPO發行保薦人為長江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審計機構為天健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為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
關注熱點:
(1)客戶問題:自2016年至2019年上半年,新亞電子第一大客戶均為上市公司得潤電子。報告期內,新亞電子對得潤電子銷售額分別為5626.41萬元、7357.57萬元、7279.86萬元、2934.33萬元,佔收入總額的比例分別為9.19%、8.42%、8.12%和6.68%。但是得潤電子的2019年年報顯示,去年歸屬於母公司淨利潤-5.85億元,同比下降324.30%。
(2)應收帳款高:2016年末至2019年6月末,新亞電子應收帳款淨額分別為2.09億元、2.86億元、2.39億元和2.47億元,分別佔當期資產總額的30.65%、48.06%、49.88%和50.41%。新亞電子的應收帳款周轉率分別為2.78、3.35、3.23和1.71,行業可比公司的應收帳款周轉率均值為3.02、3.78、3.58和1.52。
(3)財務數據異常:新亞電子的應收帳款(包含壞帳準備)、應收票據合計分別為3.12億元、2.73億元和2.61億元,相比上一年年末相同項數據,2017年僅增加7949萬元,2018年和2019年上半年不僅未增加,反而還減少了3881萬元和1195萬元。由此可見,這兩年一期的數據差異與理論金額相差巨大,分別相差了4.9億元、4.96億元和2.33億元。
發審委會議提出詢問的主要問題:
1、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2017年黃大榮、黃定餘轉讓新亞有限股權的原因及合理性,相關款項是否實際支付,新亞有限在股權轉讓前後是否存在代持;(2)股權轉讓前趙戰兵、黃大榮及黃定餘在新亞有限公司治理和經營管理中發揮的作用,趙戰兵是否基於黃大榮、黃定餘兩人的委託管理而參與對新亞有限的經營;(3)認定趙戰兵具有實際控制權的依據是否充分,發行人是否通過實際控制人認定而規避發行條件或監管;(4)報告期內發行人的控制權是否發生變動,是否構成本次發行障礙。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2、浙江新亞(後改名為浙江恆亞)曾為發行人實際控制人參股公司,報告期發行人對其銷售金額大幅減少。此外,發行人2017年存在為關聯方貸款走帳情況。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浙江新亞的主營業務及經營情況,與發行人是否存在同業競爭,發行人實際控制人轉讓浙江新亞股權的原因及合理性;(2)發行人與浙江新亞關聯交易的真實性、必要性、合理性,銷售毛利率明顯低於與非關聯第三方的原因,價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利益輸送行為;(3)報告期與上述關聯方關聯交易金額快速下降的原因及真實性、合理性,是否存在關聯交易非關聯化或其他利益安排;(4)報告期初發行人與眾多關聯方之間存在大額資金拆借和貸款走帳的原因,是否存在通過關聯方間接實施民間借貸行為,相關利息支付是否公允,款項是否已經結清,是否存在任何爭議或潛在糾紛;(5)關聯交易及資金管理相關內控是否健全並有效運行,上述行為是否構成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3、發行人報告期對第一大客戶得潤電子的銷售金額逐年下降,得潤電子2019年度大額虧損。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發行人及主要競爭對手在主要客戶同類產品中的佔比情況,是否存在發行人產品競爭優勢不足導致主要客戶需求減少的情況;(2)發行人對得潤電子銷售產品的毛利率持續下降的原因,未來發行人與得潤電子的業務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3)2020年上半年對得潤電子實現銷售情況,截止2020年6月30日對得潤電子應收帳款金額、帳齡、回款情況、壞帳計提是否充分,是否存在大額壞帳風險,相關風險是否充分披露。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06
深圳市兆威機電股份有限公司
兆威機電是一家專業從事微型傳動系統、精密注塑件和精密模具的研發、生產與銷售的高新技術企業,主要為通信設備、智慧型手機、汽車電子、智能家居、服務機器人、個人護理、醫療器械等諸多領域的客戶提供定製化微型傳動系統和精密注塑件。其主要產品為微型傳動系統、精密注塑件和精密模具等。
兆威機電成立之初主要從事精密注塑件的生產製造,主要產品包括精密齒輪部件與電機部件。為擴寬下遊應用行業,尋求更廣闊的市場空間,尋找新的業務增長點,兆威機電以原有的精密注塑件業務為基礎,於2010年制定了以微型傳動系統為主的發展策略,主要產品隨之變化,產品應用領域逐漸拓展至通信設備、智慧型手機、汽車電子、智能家居、服務機器人、個人護理、醫療器械等國民經濟支柱產業及新興產業。
本次IPO兆威機電擬募集資金10.25億元,其中6.04億元擬用於兆威機電產業園建設項目,1.42億元擬用於松崗生產基地技改升級項目,7840萬元擬用於研發中心建設項目,2億元擬用於補充流動資金項目。
本次IPO發行保薦人為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審計機構為立信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為北京德恆律師事務所。
關注熱點:
(1)淨利下滑:2016年至2019年1-6月,兆威機電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4.06億元、5.49億元、7.57億元和7.44億元;實現淨利潤分別為6942.40萬元、4923.56萬元、1.27億元和1.19億元。2017年和2018年,該公司營業收入同比增幅分別為35.08%和37.89%,淨利潤同比增幅分別為-29.08%和158.48%。
(2)業務質疑:2018年和2019年1-6月,兆威機電用於智慧型手機攝像頭升降模組的微型傳動系統業務分別實現銷售收入1.31億元和4.18億元,佔當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17.35%和56.20%,成為該公司主要業務之一。其用於智慧型手機攝像頭升降模組的微型傳動系統業務仍將持續較長時間,但如果技術進步或者消費者偏好改變,使得升降式攝像頭方案被其他方案替代、變為非主流方案或公司相關產品技術被其他競爭對手超越,將可能使公司用於智慧型手機攝像頭升降模組的微型傳動系統業務減少,銷售收入下降,影響公司業務的穩定性。
(3)應收帳款高:2016年至2019年1-6月,兆威機電應收帳款帳面價值分別為8573.50萬元、1.24億元、1.86億元和2.07億元,佔同期營業收入的比重分別為21.10%、22.65%、24.57%和27.87%,佔同期末流動資產的比重分別為40.29%、52.21%、47.49%和30.04%。
(4)營業收入質疑:2018年,其合併現金流量表中「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為7.34億元,剔除176.32萬元新增預收帳款影響後的金額為7.32億元,與含稅營收相較,差值為1.39億元,也就意味著本期有1.39億元的收入因未收到現金而需體現為經營性債權的增加。
(5)客戶集中:2016年至2019年1-6月,兆威機電按照同一控制下口徑計算的前五大客戶的銷售收入佔比分別為53.99%、37.66%、38.71%和67.72%,呈現先下降後上升的趨勢。
發審委會議提出詢問的主要問題:
1、發行人供應商分為客戶指定供應商和自主決定供應商,報告期對部分供應商採購金額大幅增長,採購單價大幅下降。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主要原材料採購價格的確定依據及其公允性;(2)艾利門特、東莞金材採購價格2019年大幅下降的合理性,是否存在配合發行人進行利潤跨期調節的情形,是否與同行業可比公司一致,與發行人是否存在關聯關係或其他利益安排;(3)原材料採購價格由客戶決定的情況下,相關定價機制具體情況及其公允性,與非指定供應商的單價是否存在重大差異,對發行人成本、利潤的影響情況。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2、發行人報告期內產品結構變化較大,用於手機攝像頭升降模組微型傳動系統收入和毛利率波動較大。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報告期內產品結構變化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對於產能利用率、經營業績穩定性的影響;(2)主營業務特別是智慧型手機類業務的穩定性、增長的持續性,是否存在周期性波動,升降模組微型傳動系統未來的新應用場景、市場空間和盈利能力;持續盈利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擬採取的應對措施及預計效果,相關風險是否充分披露;(3)預計2020年全年5G通信基站、智慧電視、服務機器人等市場將大幅增長的依據及實現情況,結合2020年上半年業績實現情況及在手訂單、新冠疫情影響,分析全年業績預計情況,相關風險揭示是否充分。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3、發行人與飛榮達已就兩項專利訴訟達成和解,並籤訂了《技術服務協議》和《技術服務協議補充協議》,飛榮達同意撤訴並已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了撤訴材料。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發行人尚未支付飛榮達任何技術服務費是否違反和解協議的相關規定,如是,是否存在違約責任及潛在風險;(2)「根據雙方口頭約定,待飛榮達該項專利的有效性最終確定後,再決定發行人是否需要按照和解協議實際支付技術服務費」,上述口頭約定是否得到對方認可,對雙方是否具有約束力,是否存在潛在風險。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4、報告期內,發行人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研發費用佔收入比例存在下降情形。請發行人代表說明:各報告期相關費用佔收入比例下降的原因,是否存在相關利益方承擔費用的情況,是否存在費用不當資本化的情況,是否與同行業可比公司一致,是否具有合理性。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07
三友聯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三友聯眾是國內專業的繼電器產品生產製造商。歷經多年發展,其已形成集技術研發、模具開發製造、生產製造、設備開發製造、售後服務為一體的全流程服務體系,產品廣泛應用於家用電器、智能電錶、工業控制、智能家居、通訊設施、汽車製造和新能源應用等領域。據中國電子元件行業協會調研數據顯示,2014-2018年公司在國內繼電器領域的銷售額連續五年排名第二。
三友聯眾重視自主創新,具有良好的技術研發基礎設施和技術條件。其擁有專業的實驗室,先後獲得美國UL目擊實驗室、中國CNAS國家認可實驗室和德國VDE數據實驗室資格證書。目前,公司已獲得授權專利403項,其中發明專利62項,實用新型專利341項。
本次IPO三友聯眾擬募集資金6.13億元,將分別用於「寧波甬友電子有限公司增資擴產年產4億隻繼電器項目(一期項目)」、「汽車及新能源繼電器生產線擴建項目」、「模具中心、實驗室及信息化升級建設項目」、「補充流動資金項目」。
本次IPO發行保薦人為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審計機構為天健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為北京市中倫律師事務所。
關注熱點:
(1)受到舉報:三友聯眾的兩名股東潘友金夫婦,早在2019年11月,就多次向中國證券監督委員會實名舉報,其舉報內容包括小股東入股時財務審計數據虛假陳述、商標轉讓欺詐、侵犯股東權益、信披違規等方面的問題,潘友金夫婦甚至公開將其矛頭直接對準了三友聯眾法定代表人宋朝陽。
(2)關聯資金拆借質疑:2017年初,三友聯眾向戴祺琛、傅天年、潘友金、宋朝陽、徐新強、張媛媛6人拆入資金期初額為1.01億元,本期拆入額為3424.02萬元,本期歸還1.06億元。此外,三友聯眾報告期內的關聯方擔保高達51起,另有9起因公司及子公司融資,關聯方提供反擔保的情況。
(3)數據質疑:2019年6月17日,三友聯眾向證監會報送的招股書顯示,三友聯眾2017年、2018年資產合計分別為101,101.00萬元、104,967.05萬元。2020年8月20日,三友聯眾在深交所網站披露的招股書則顯示,三友聯眾2017年、2018年資產總額分別為101,115.34萬元、104,985.56萬元,分別與前版相差14.34萬元、18.51萬元。
(4)毛利低:2017年-2019年,三友聯眾繼電器銷售收入佔營業收入比重分別為95.46%、95.05%、94.77%。同期,三友聯眾繼電器產品的毛利率分別為25.61%、26.87%、27.52%,同行宏發股份同類產品毛利率分別為41.49%、38.00%、38.21%,分別比三友聯眾高15.88個百分點、11.13個百分點、10.69個百分點;航天電器繼電器產品的毛利率分別為44.67%、43.25%、42.31%,分別比三友聯眾高19.06個百分點、16.38個百分點、14.79個百分點。
(5)應收帳款高:各期末,三友聯眾應收帳款帳面淨額分別為3.36億元、3.04億元和3.69億元,佔流動資產的比例分別為54.15%、47.96%和49.39%。
上市委會議提出問詢的主要問題:
08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朗特智能從事智能控制器及智能產品的研發、設計、生產和銷售,產品主要運用於智能家居及家電、離網照明、汽車電子和新型消費電子等行業。
一方面,朗特智能專注於為智能家居及家電、汽車電子等領域提供各類智能控制器產品及相應解決方案。另一方面,朗特智能憑藉在智能控制器相關領域積累的豐富行業經驗與資源,與下遊終端品牌商(指擁有自主品牌終端電子產品的企業)的合作不斷深入,逐步參與其部分智能整機產品的開發過程,以滿足客戶一站式採購服務需求。
朗特智能成立發展至今建立了完善的品質質量體系,分別通過了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IATF16949汽車行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ISO13485醫療器械質量管理體系認證以及智慧財產權管理體系認證。
朗特智能此次IPO擬募資3.77億元用於電子智能控制器產能擴大項目、研發中心建設項目和補充營運資金。
本次IPO發行保薦人為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審計機構為致同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為廣東信達律師事務所。
關注熱點:
(1)客戶集中:報告期內朗特智能對前五大客戶銷售收入總額分別為14,621.76萬元、31,455.70萬元、30,305.89萬元和14,699.47萬元,佔當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43.79%、64.04%、58.44%和57.61%。
(2)應收帳款高:報告期內各期末,公司應收帳款淨額分別為7,570.19萬元、7,373.26萬元、11,978.08萬元和13,954.71萬元,佔總資產比例分別為34.74%、25.54%、34.15%和39.40%。
上市委會議提出問詢的主要問題:
09
火星人廚具股份有限公司
火星人專業從事新型廚房電器產品的研發、設計、生產與銷售業務,主要產品包括集成灶、集成水槽、集成洗碗機等系列產品,憑藉產品品質、整體性能、外觀設計等多個方面的優勢,其主要產品的銷量和市場認可度不斷提升,其業務規模、盈利能力和市場競爭力也在不斷增強。
火星人自成立以來高度重視技術研發,不斷對廚房吸油煙技術進行科技創新,擁有較強的技術研發能力與豐富的技術研究成果,其中公司設計推出的「X7」集成灶產品榮獲了「IF設計金獎」、「紅點設計獎」以及「中國設計紅星獎」等國內外知名獎項。
早在2017年6月30日,火星人廚具在證監會官網披露招股書,擬登陸深交所創業板,還被抽中2017年的首發企業信息披露質量抽查。然而,2018年3月5日,其出現在首發申請終止審查企業名單中。2019年下半年再啟IPO,然而,火星人在更新招股書後主動撤回了申請,至於前次撤回申請的原因,創業板發審委也予以詢問,火星人在回復函中表示,前次 IPO 申報時,公司體量較小,報告期2014 年-2016年營業收入分別為15421.72萬元、18794.46萬元和34732.99萬元,扣非淨利潤分別為321.37萬元、1203.62萬元和5185.08萬元,前兩年淨利潤不足2000萬元,最後一年淨利潤僅為5000萬元左右,前次申請報告期內收入、淨利潤規模均較小。
火星人此次擬募集資金8.79億元,用於「智能集成灶產業園項目」、「研發中心及信息化建設技改項目」和「集成灶生產線升級擴產項目」。
本次IPO發行保薦人為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審計機構為天健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為北京德恆律師事務所。
關注熱點:
(1)營收下滑:2014年以前,火星人廚具的經營處於持續虧損狀態。報告期內,火星人廚具分別實現營業收入3.43億元、7.0億元、9.5億元和4.73億元,淨利潤分別為5375.62萬元、1.63億元、9234.78萬元、5564.00萬元,淨利潤呈現一定的波動。2019年上半年,火星人廚具營業收入為其2018年全年的近50%,但淨利潤(扣非後)尚不足2018年全年的三分之一。
(2)存貨高:火星人廚具的存貨規模逐年攀升,報告期內其存貨帳面價值分別為 4388.95萬元、7758.61萬元、1.27億元、1.50億元,存貨佔流動資產的比例分別為24.41%、23.69%、34.88%和46.81%。而可作為對比的是,浙江美大2019年上半年的存貨為0.78億元,存貨佔流動資產的比例僅為10.4%。
(3)廣告違法處罰:2018年6月、2019年10月,海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曾先後兩次因虛假宣傳對火星人廚具處以行政罰款。其中,2018年6月的一則處罰信息顯示,海寧市市場監管局認為火星人廚具無法證明其在天貓平臺火星人電器旗艦店出售的集成灶產品不含任何毒素,亦無法證明屬於「醫用級不鏽鋼」,屬於虛假宣傳。
上市委會議提出問詢的主要問題:
來源:企業上市法商研究院、證監會、深交所、瑞林等,轉載請註明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