鬧心!2018年最嚴發票新規正式發布,比普票填納稅人識別號事大!

2020-12-18 財務第一教室

相信大家對「史上最嚴發票新規2017年7月1日正式實施」的文章還記憶猶新!2017還沒完全過去,2018年最嚴的發票新規就到了!

剛剛,國家稅務總局發布2017年第45號公告:關於增值稅發票管理若干事項的公告。

公告詳情有三點主要內容

1、推行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簡稱

實施時間:2018年1月1日起

主要內容:納稅人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開具增值稅發票(專票、普票、電子普通發票)時,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對應的簡稱會自動顯示並列印在發票票面「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或「項目」欄次中。

提點:商品編碼對應的簡稱將自動顯示並列印在發票如下圖標識的位置裡!

2、擴大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範圍

實施時間:2018年2月1日起

主要內容:月銷售額超過3萬元(或季銷售額超過9萬元)的工業以及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以下簡稱試點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以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自行開具。

試點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地稅機關申請代開。

申報表填寫:將當期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售額,按照3%或5%的徵收率,分別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第2欄和第5欄「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含稅銷售額」的「本期數」相應欄次中。

提點:

1.條件是「超過」起徵點的納稅人才能自行開具專用發票,沒超過的不能自行開具!

2.本次的主角是工業,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之前已經可以自開專票的有月銷售額超過3萬元(或季銷售額超過9萬元)的住宿業、鑑證諮詢業、建築業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3、將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納入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

實施時間:2018年4月1日起

主要內容:二手車交易市場、二手車經銷企業、經紀機構和拍賣企業應當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開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

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車價合計」欄次僅註明車輛價款。二手車交易市場、二手車經銷企業、經紀機構和拍賣企業在辦理過戶手續過程中收取的其他費用,應當單獨開具增值稅發票。

單位和個人可以登錄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對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開具的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信息進行查驗。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的附件《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與編碼(試行)》自2018年1月1日起廢止。《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統一二手車銷售發票式樣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5〕693號)第六條、第八條、第七條中的「各地地稅局印製的涉及二手車交易的服務業發票按上述時間同時啟用」自2018年4月1日起廢止。

提點:把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也放到新的發票管理系統裡面來開具。

再回來說說公告最勁爆的第一點「推行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簡稱」

為什麼我會說:這也許會成為2018年最嚴發票新規?

你再仔細品讀一下:納稅人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開具增值稅發票(專票、普票、電子普通發票)時,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對應的簡稱會自動顯示並列印在發票票面「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或「項目」欄次中。

咋一看是方便了智能了,簡化了新增商品編碼步驟,不需要撓破頭想我該寫什麼品名,選哪一條編碼了,不怕被選錯編碼的銷售方坑了!是,這些都沒錯!是更方便更智能!

再認真細想一下,「對應的」、「自動顯示」,那豈不是:不給你隨便填品名的機會了嗎?簡直就是「7月1日最嚴發票升級版」啊!

明年的發票票面將這樣顯示品名

例如:我銷售黃金項鍊,在開具增值稅發票時輸入的商品名稱為「黃金項鍊」,選擇的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為「金銀珠寶首飾」。該分類編碼對應的簡稱為「珠寶首飾」,則增值稅發票票面上會顯示並列印「 *珠寶首飾*黃金項鍊 」。

如果我錯誤選擇其他分類編碼,例如錯選了鋼材的編碼,發票票面上將會出現「 *鋼材*黃金項鍊 」,錯選了電子計算機的編碼,會顯示成 「 *電子計算機*黃金項鍊 」的明顯錯誤。

有什麼重大影響

影響1、編碼稅控,虛開發票此路不通

一個商品一個編碼,通過簡稱的票面顯示來反映對方是否給你開了正確的編碼!(就如上文所舉的那個*鋼材*黃金項鍊的例子一樣就是明顯反映出錯誤)這點非常重要!

對未按規定規範使用稅收分類編碼的納稅人,主管國稅機關將依照下列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和《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第十一條,納稅人不選擇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與編碼的,屬於發票欄目填寫不全,主管稅務機關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處理,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罰款,並公開處罰情況。

對經稅務機關通過編碼智能匹配助手和人工覆核後發現納稅人選擇的編碼不符合規定的,主管稅務機關將責令納稅人限期改正。逾期不更正的,視為惡意選擇編碼。

納稅人惡意選擇編碼的,屬於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主管稅務機關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處理,沒收違法所得,虛開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可以並處5萬元以下罰款;虛開金額超過1萬元的,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你還想變名開票?模糊開票?沒門!

還想開辦公用品?

你的辦公用品已經變成了「對應簡稱」——紙製品、文具!

還想開禮品?

整個表只找到這個含有禮品的搜索結果……換句話說:沒門!

虛開發票罪名:

刑法第二百零五條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顯而易見,稅局在用商品稅收編碼進行稅控!給你企業在記「庫存底帳」!你買什麼就得賣什麼!如果你是加工製造企業,那進銷就要相關!

影響2、財務審核發票的新要求新難度

(1)2018年1月1日起,沒有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對應簡稱,說明此發票不是新系統開具的,絕對不能收!

(2)簡稱和品名明顯不符的,屬於不合規發票,不能抵扣進項,不能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加大了財務審核發票的難度。(上文舉例的*鋼材*黃金項鍊那種,當然還有更多,就不一 一舉例了,所以最好是找新系統的商品編碼表看一下!)

來源:節稅寶 作者:寶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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