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消息,5月27日,福建省福州市晉安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對「北大學子弒母案」犯罪嫌疑人吳謝宇作出批准逮捕決定。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被批捕,意味著什麼?
從吳謝宇被抓獲到27日檢方批准逮捕,已過去37天。
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檢察院同意公安機關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請求。公安機關在偵查中認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時,應當製作提請批准逮捕書,連同案件材料和證據一併報送人民檢察院審査批准。
「檢察院審査後,認為主要犯罪事實已經查清,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的,才批准逮捕。」北京天鬥律師事務所律師梁宏剛在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表示。
「根據規定,刑事拘留轉逮捕的最長期限為37天。」梁宏剛介紹,《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
梁宏剛表示,從目前媒體披露的信息來看,吳謝宇符合「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標準,所以才能延期至37天的逮捕期限。
案件背景
事發3年前,嫌疑人被懸賞5萬
1994年10月7日出生的吳謝宇是福建仙遊人,原系北京大學經濟學院2012級學生。
2016年2月14日,其母謝天琴被人殺死在福州市晉安區桂山路172號某中學教職工宿舍5座102單元住處內,22歲的吳謝宇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6年3月3日,福州警方發布了一則懸賞通告。通告稱,對提供重大線索協助公安機關抓獲犯罪嫌疑人的單位或個人,公安機關獎勵3萬元人民幣;對直接抓獲犯罪嫌疑人的單位或個人,公安機關獎勵5萬元人民幣。
福州警方內部人士稱,犯罪嫌疑人吳謝宇作案後,封死了教職工宿舍,並將母親屍體放在床上。屍體用塑料層層包裹,並在每一層縫隙中,放入了活性炭等吸臭。此外,他還在房間內安裝了監控,並且連接了電腦。「弒母后,他又用母親名義貸了款。」
3年後,送機時被抓獲
涉嫌弒母的北大學子吳謝宇疑為2019年4月20日凌晨4時許到重慶江北機場T2航站樓送機時,在入口防爆安全檢查區域被監控設備抓拍。21日,被機場警方抓獲,之後案件移交給福州市公安局晉安分局。
北大弒母案嫌疑人吳謝宇在重慶江北機場通過「天眼」系統被機場民警抓獲
有報導稱,吳謝宇當天是去送朋友乘飛機。被抓時他身上帶了30多張身份證,通過網絡購買,三年來一直在國內活動。
來源:中國新聞網綜合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福州警方、澎湃新聞、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