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江晚報·小時新聞記者 唐旭鋒
小時新聞記者從寧波市農業農村局獲悉,今年海洋伏季休漁制度延續2018年管理規定。除釣具外的所有作業類型的漁船5月1日中午12時起都將進入伏季休漁期。全市4236艘漁船將進入伏季休漁,最長休漁時間達4個半月。
休漁時間規定如下——
(一)單船桁杆拖網(桁杆拖蝦)、籠壺類、刺網類、圍網類及船敷箕狀敷網(敷網)作業休漁時間:5月1日12時至8 月1日12時。
(二)單錨張綱張網(帆式張網)作業休漁時間:5月1日12時至9月16日12時;農業部規定的海洋捕撈過渡漁具中其它張網作業休漁時間:5月1日12時至8月16 日12時。
(三)拖網類及其它未列舉海洋捕撈作業休漁時間均為:5 月1日12時至9月16日12時。
(四)捕撈輔助船休漁時間原則上為:5月1日12時至9 月16日12時;確需為一些對資源破壞程度小的作業方式漁船提供配套服務提前結束休漁的,應報農業部批准同意。
(五)捕撈許可證核定兩種作業類型或一種作業類型兩種作業方式的,只要其中某個作業仍處於休漁期內,則該捕撈漁船仍要進行休漁。不得在休漁期間實施作業變更(變更為休漁時間一致或更長的作業除外)。
據了解,伏休一周後至8月1日,全市水產交易市場、農貿市場、超市、臨時攤點、飯店排檔等涉漁經營場所禁止銷售帶魚、大黃魚、小黃魚、銀鯧、鮐魚、三疣梭子蟹、龍頭魚、蝦蛄等8種海洋捕撈冰鮮(除釣業外)和活體水產品(含暫養),以及其它違法違規捕撈的漁獲物。
伏休期內,各市縣漁業執法部門將採取部門聯動、常態巡航等形式大力開展海陸聯勤執法,嚴打涉漁「三無」船舶、伏休偷捕和非法銷售、運輸轉載漁獲物等行為,對構成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另外,寧波還對各漁場保護帶設立了禁漁時間規定。
(一)梭子蟹禁漁期:北緯27度至31度沿岸和近海,4月1日12時至9月16日12時禁止以抱卵梭子蟹或幼梭子蟹為主要捕撈對象的作業漁船生產。
(二)產卵帶魚保護區禁漁期:北緯28度30分至30度30 分、東經125度以西到機動漁船底拖網禁漁區線以東海域,5月1日12時至6月30日12時禁止拖網漁船及其他以捕撈產卵帶魚為主的作業漁船進入該保護區生產。
(三)東海帶魚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禁漁期:核心區4月16日12時至7月1日12時,禁止所有捕撈作業生產。(註:核心區由以下6點連接而成:A點:北緯30度30分、東經123度10分;D點:29度0分、122度35分;H點:28度30分、122 度10分;I點:28度30分、122度30分;E點:29度0分、122 度55分;B點:30度30分、123度30分)
(四)大戢洋、馬鞍列島、岱衢洋、舟山漁場、韭山列島、漁山列島、大陳洋、溫臺漁場、七星島、官山島等10個產卵場保護區禁漁期:4月1日12時至8月16日12時禁止除釣具以外的其他捕撈作業生產。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農業部通告〔2018〕1號」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