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有不少家庭是幾代同堂的,除非家裡特別大,否則是能感受到「擁擠」的。有人問,為什麼不搬出去建新房?因為沒有宅基地。那宅基地從何而來?目前獲取宅基地最好的辦法就是分戶。不過這幾年,相信農民也能感覺到,分戶越來越難,不僅手續更繁瑣,審批也更嚴格了。
今年是戶籍制度深入改革的一年,為了更好地保障農民朋友的利益,杜絕非法獲利行為,國家對分戶的規定作了調整,新規規定,從2018年開始,分戶必須滿足3個條件,4類人無法分戶。
3個分戶條件
1、年滿18周歲,這個很好理解,想分戶最起碼要成年,具備民事行為能力才能申請。
2、必須有住宅,想要自立門戶必須具有自己的合法住宅,這樣才能證明你有獨立生活的能力。這一點相信農民在戶籍大廳也能看到。
3、非獨生子女,獨生家庭由於只有一個子女,是可以繼承上一輩的宅基地,原則上不用分戶,法律上也不允許。所以,非獨生家庭子女才可以分戶。
4類人無法分戶
1、申請人不滿18周歲,不具備完全民事能力的,無法分戶。雖然宅基地未來會升值,但農民也不要急於求成,子女不滿18周歲,是申請不了分戶的。
2、假離婚的,這種行為屬於「騙」,在法律上來說,是違法行為,不僅無法分戶,還會受到懲罰。所以農民千萬不要有這種行為。
3、在拆遷區域的,為了避免利益上的糾紛,在拆遷區域內的農民也是無法分戶的,農民想分戶的話可以等拆遷完成之後再申請。
4、計劃生育家庭子女,作為宅基地的唯一繼承人,計劃生育家庭的子女是可以直接繼承宅基地的,如果再分戶申請宅基地的話,顯然就違背了一戶一宅原則,是不允許的。
今年農業戶口也要取消了,到時農民再想分戶可就難了。所以,符合條件的農民,還是趁早帶著相關的材料證件,到村裡申請,要是錯過了,吃虧的就是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