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1月1日起執行!長春計程車起步價跨入「8元」時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等有關規定,長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於2019年12月 26日組織召開了「長春市出租汽車運價調整及建立運價與燃氣價格聯動機制聽證會」,在聽證會的籌備和召開過程中,認真履行了各項法定程序,聽證會自始至終在媒體的監督下進行,聽證會參加人的發言記錄均經本人審閱並籤字確認,聽證會結果合法有效。
    1日,記者從長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官網獲悉,「長春市出租汽車運價調整及建立運價與燃氣價格聯動機制」方案已經市政府批准。同時,長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長春市交通運輸局、長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國家稅務總局長春市稅務局聯合發布《長春市出租汽車運價調整及建立運價與燃氣價格聯動機制的通知》,調價方案從2020年1月1日起執行,在調整計價器過渡期內,已調整的出租汽車按新運價執行,未調整的按原運價執行。
    聚焦一
    出租汽車運價
    1.基礎裡程價。基礎裡程為2.5公裡,基礎裡程價8元(夜間22點至次日早4點為9元)。取消每車次1元的燃油附加費。
    2.基本運價。基礎裡程後,基本運價為2.2元/公裡,按實際行駛裡程計費,每100米計價器增加0.22元。
    3.空駛費計費距離和標準。行駛距離在15公裡(不含)—30公裡加收50%空駛費,行駛距離超過30公裡後加收75%空駛費。
    4.低速等候計費。時速低於12公裡/小時開始累計低速等候費,0.4元/分鐘。
    5.高檔巡遊出租汽車實行優質優價。B級出租汽車(如紅旗H5):基礎裡程運價和基本運價上浮50%;C級出租汽車(紅旗H7):基礎裡程運價和基本運價上浮100%。
    6.計價器累計裡程費和低速等候費,四捨五入後以整元計費。
    7.單程(打車往返視為兩個單程)過路過橋費由乘客負擔。
    聚焦二
    出租汽車運價與燃氣價格聯動機制
    1、聯動基數。以2019年12月26日車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為基數。
    2、聯動適時。根據成本測算,車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累計上漲或下降達到1.3元/立方米,並持續30天以上,適時調整出租汽車基礎裡程價增加或降低1元。
    3、聯動程序。在符合聯動條件情況下,出租汽車行業協會向市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價格主管部門提出聯動申請,由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請市政府同意後,向社會發布執行,不再履行聽證等定價程序。
    
    聚焦三
    聽證代表100%支持運價調整
    25名聽證代表100%支持運價調整及建立運價與燃氣價格聯動機制方案,同時對運價調整後加強行業規範和管理、提高計程車服務質量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見和建議。25名聽證代表包括消費者代表10名,經營者代表2名,利益相關方代表1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各1名,政府部門代表7名,社會組織代表1名,專家學者代表2名。
    聚焦四
    聽證代表建議採納七條
    (一)採納「提高服務質量及從業人員的文明程度」建議,採納理由:目前長春市已起草完成《長春市出租汽車運營服務規範》,從出租汽車服務方式,經營者、從業人員、車輛和服務站點,以及運輸安全、監督等方面,進行全面規範。下一步市交通運輸局將向市司法局備案並公布實施。
    (二)採納「建立健全出租汽車經營許可的準入、退出機制」建議,採納理由:《長春市城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的修訂工作將於2020年啟動調研,修訂過程中將相應增加出租汽車經營許可的準入、退出機制。
    (三)採納「開通手機APP,對駕駛員的服務進入實時評價,對駕駛員的服務水平劃分等級,低等級駕駛員限制其進入機場及火車站營運」建議。採納理由:綜合信息化平臺建設工作已經啟動,平臺建成後,將可開通相應的評價系統。
    目前計程車協會正在開展計程車駕駛員星級評定,將來會在計程車頂燈上顯示,運營駕駛員的相應星級,也請乘客選擇高星級駕駛員駕駛的計程車乘坐。
    (四)採納「加強行業監管,對違法違規行為、黑車等加大處罰力度」的建議,採納理由:長春市目前正在開展《長春市計程車行業服務質量和市民滿意度「雙提升」(2019-2020)行動方案》,旨在不斷提升服務質量,全力打造依法經營,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為乘客提供安全、快捷、舒適的出行服務。
    (五)採納「在醫院、賓館及商業區增加計程車乘降點或專用停車位」的建議。採納理由:在全市設立出租汽車乘降站涉及到城市配套服務設施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規劃、城建、交通、公安交警等多部門配合進行。下一步,市交通運輸局將積極溝通規劃、城建、公安交警等部門,在具備條件的地段逐步設立乘降點及計程車專用停車位。
    (六)採納「對『隱性拒載』行為進行處罰」的建議。採納理由:建議中提到的「隱性拒載」,是指有市民在街邊打車,而計程車未停車詢問乘客去向的行為。目前對於這類投訴存在取證難的問題,下一步,市交通運輸局將積極推進現代化監管手段,對存在這種行為的駕駛員予以打擊。
    (七)採納「杜絕拼車、杜絕拒載」行為的建議。採納理由:按照《吉林省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五款規定,計程車駕駛員載客時,不得甩客,未經乘客同意不得搭載他人乘車。待租時應當啟用待租標誌,不得拒載,不得以其他方式主動攬客。市交通運輸局在執法過程中,對於未經乘客同意搭載他人乘車及拒載的違規行為,將嚴厲打擊。
    聚焦五
    有兩條聽證建議未被採納
    一未採納「老年公交卡可以在計程車上使用」的建議。未採納理由:老年公交卡是政府通過財政部門給予老年人的公共運輸補貼,財政預算資金使用是有嚴格規定的,只能補貼到公益行業。出租汽車是公共運輸的補充形式,用以滿足人們的個性化需求,不在財政補貼的適用範圍內。
    二未採納「基礎裡程價(起步價)2.5公裡7元,或3公裡8元」的建議。未採納理由:此次長春市出租汽車運價調整,保持了原來的運價結構,在調整起步價的同時,取消了1元的燃油附加費;與其他城市進行比較,長春市出租汽車起步價與東北其他城市水平基本一致。(記者欒喜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