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曹縣縣委制定出臺了《中共曹縣縣委關於進一步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深入推進法治曹縣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指出,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推動全面依法治縣向縱深發展,提高法治曹縣建設水平,根據《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的意見>的通知》《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決議》《中共菏澤市委關於進一步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深入推進法治菏澤建設的實施意見》等有關規定,制定該《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指出,要加強黨的領導,確保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正確政治方向。縣委每年定期聽取縣檢察院黨組關於法律監督工作情況匯報。加強縣檢察院領導班子建設,加大年輕檢察幹部培養選拔力度,積極暢通與黨政機關、立法機關、執法部門及其他政法部門的幹部交流渠道。縣委政法委要加強指導、支持、督促檢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和法律監督工作,將全縣各級各部門接受法律監督工作情況納入平安綜治考核。縣委依法治縣委員會要支持和推進檢察機關有效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將全縣各級各部門接受法律監督工作情況納入法治曹縣考核。
《實施意見》強調,要強化支持配合,進一步優化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履職環境。加強人大對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監督,將有關單位接受和配合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情況納入人大監督範圍。加強政府及其部門對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支持,加大檢察經費保障力度,將辦理檢察機關法律監督意見納入法治政府建設一體推進。加強政協對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民主監督,檢察機關每年定期向政協通報法律監督工作情況,將有關單位支持配合法律監督情況作為民主監督重要事項。加強監察機關與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銜接,建立完善工作機制,整合監督職能,形成監督合力,對檢察機關移送不依法支持、配合檢察工作的問題線索,要依規依紀依法處置。人民法院、公安偵查機關、刑罰執行、監管機構、司法行政機關、審計機關要接受配合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工作,依法推動信息共享平臺建設,對檢察機關提出的監督意見,認真辦理、依法及時書面回復。公安偵查機關要接受配合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工作。行政執法機關、數據管理機關、銀行業金融、媒體、通信等部門支持配合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工作,依法開放法律監督所需要的數據信息等。
《實施意見》要求,要加大工作力度,進一步增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質量效果。做優刑事檢察。檢察機關應當積極適應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加強刑事立案監督和偵查活動監督,加強刑事審判活動監督,依法履行對司法工作人員職務犯罪的偵查職能,督促司法工作人員依法廉潔履職。做強民事檢察。全面開展民事檢察監督工作,加強生效裁判結果監督,積極開展抗訴、再審檢察建議、檢察建議工作。加強虛假訴訟監督,建立虛假訴訟案件協作配合機制。加強民事執行監督,規範法院執行工作,推動解決執行難問題。強化支持起訴工作,探索建立以結果為導向,多部門共享案件線索、多維度破解案件難點、全方位化解社會矛盾的支持起訴工作模式。做實行政檢察。積極構建多元化行政檢察工作新格局,加強對行政訴訟裁判結果、審判程序以及執行、行政非訴執行活動的監督,加強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探索建立檢察機關參與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工作機制,建立實施行政檢察年度報告制度,定期向縣委、縣人大常委會報告,向政府、監察機關、法院提出意見建議。做好公益訴訟檢察。充分運用訴前檢察建議、提起訴訟、支持起訴、督促起訴等方式,積極穩妥開展檢察公益訴訟工作。強化公益訴訟公眾參與工作機制,構建黨委領導、部門聯動、公眾參與的公益守護聯盟。做深未成年人檢察。加強對校園欺凌、性侵害未成年人等違法犯罪偵查、審判、刑事執行等活動的監督,推進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取證救助機制及辦案場所建設,強化監護侵害和監護缺失監督,推進涉及未成年人撫養、收養、繼承、教育等民事行政案件的審判和執行活動監督。
《實施意見》強調,要抓實隊伍建設,進一步提升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權威公信。規範法律監督行為。以理念變革引領檢察工作轉型發展,加強檢察權運行監督制約機制建設,充分發揮檢察官聯席會議、專業諮詢委員會、檢察委員會會議對案件質量的監督把關作用,主動接受外部監督和相關執法、司法機關的制約,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強化法律監督能力。自覺接受縣委領導,自覺接受縣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自覺接受政協監督和社會監督,定期向縣委報告被監督單位落實檢察建議等情況。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認真落實司法責任制,優化司法工作機制。加強檢察信息化建設,全面提升網上辦案和智能輔助應用水平。加強紀律作風建設。自覺接受派駐紀檢監察組的監督,完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嚴格執行「三個規定」,嚴防嚴查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和以權謀私、徇私枉法等問題,以「零容忍」的態度應對檢察人員違紀違法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