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貸相信很多人都或多或少的聽過這個詞,提到這個詞多數人腦海中都會不自覺地浮現出「利息太高」這樣的想法。那麼,高利貸的利息到底有多高才能被稱之為「高」呢?下面就跟著觀唐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一)借錢利息超過多少算高利貸?
通常來說,高利貸是屬於民間借貸,其借款的利息是由當事人進行自由協商的,若是這個利息達到了一定地標準的話就會被稱作為「高利貸」,具體的規定如下: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取締地下錢莊及打擊高利貸行為的通知》中規定:民間個人借貸利率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但雙方協商的利率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不含浮動)的4倍,超過這個標準的,則應該被認定為高利借貸行為。
由此可見,高利貸的利息雖然由當事人雙方進行約定,但只要超過國家規定貸款利息的標準的4倍,那麼就構成了高利貸行為。
(二)高利貸是否屬於違法行為?
高利貸雖然其利息超過了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標準的4倍,但這也是當事人雙方自願的借貸行為。與此同時,高利貸的存在還有利於資金的流轉、刺激經濟發展。國家雖然對借款的利息制定了相應的管制規定,且對超過國家規定貸款利息的標準的4倍的借貸行為不予保護,但也沒有將高利貸納入違法行為,所以高利貸的存在本身是不違法的。
雖然在我國的《刑法》中沒有將發放高利貸列入違法行為,但要注意若是在放高利貸的過程中有觸及到《刑法》的,那麼就將會被追究相關的刑事責任。
(三)約定民間借貸的利息應該注意什麼?
民間借貸糾紛在日常生活中也非常常見,因此根據國家相關的規定,當事人在約定借款利息時需要明確以下三個方面的內容:
1、民間借貸未約定利息或約定模糊不清的,則視為無需支付借款利息;
2、借款利率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標準的4倍及以上,法律對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以保護;
值得注意的是,當出現這種借款利率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標準的4倍及以上的借貸糾紛時需要分2種情況進行計算:
(1)借款的利率如果超過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借款人沒有按照借款約定支付相應的利息的話。在出現糾紛後,法院只會支持借款人歸還4倍以內的利息款,超過的部分是不予以支持的。
(2)當事人在支付借款後又起訴要求對超出部分利息予以返還的,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雙方約定借款的利率如果超過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及以上的,該約定合同部分無效。按照無效合同的法律要求,以無效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
3、放貸人不能將利息納入本金計算還款金額。
綜上所述,高利貸「高」的上限是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及以上,且法律對超出不得是不予以保護的,當事人要牢記這一點,避免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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