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檢務公開,彰顯檢察人文關懷,近日餘姚市人民檢察院在徵得救助申請人同意後,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鄉鎮代表等五名聽證員參與公開聽證。這是該院首次對國家司法救助案件進行公開聽證。
基本案情
2019年2月16日19時許,被告人楊某駕駛重型自卸貨車逆向行駛並且違反交通信號燈通過路口時與邵某醉酒駕駛的小型轎車右側車身發生碰撞,造成邵某車內乘員被害人謝某受重傷及兩車損壞的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後被告人楊某棄車逃離現場。經鑑定,被害人謝某顱腦損傷構成重傷一級。公安局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被告人楊某承擔事故主要責任,邵某承擔次要責任,被害人謝某不承擔責任。
被害人謝某顱腦重度損傷至今昏迷,已花費醫療費200萬元左右,被告人楊某無賠償能力,邵某支付78萬元後也已無償付能力。被害人謝某女兒為照顧父親,事故發生後辭去工作,現被害人謝某一家三口全靠謝某妻子1900元退休金支撐日常生活。
公訴承辦人在審查起訴期間了解到被害人家庭經濟困難急需救助,遂告知家屬可以向本院申請司法救助。2020年6月,申請人謝某的女兒作為委託代理人向檢察機關提出了司法救助申請。
聽證現場
聽證會上,該司法救助案的承辦檢察官介紹了基本案情及救助審查情況,委託代理人說明了案發後申請人的生活困境和申請國家司法救助的理由。聽證員向委託代理人了解申請人具體傷情及家中存在的困難。
隨後,在休會評議階段,聽證員圍繞申請人的家庭困難程度、是否符合司法救助的條件等問題進行評議並發表意見。最終,五名聽證員一致認為該案符合司法救助條件,應予以救助。
「感謝檢察機關邀請我參加這次聽證會,讓我對國家司法救助有了更深的了解,同時檢察院及時救助困難群眾,也讓我深刻感受到司法公正和檢察溫度。」市政協委員、姚城律師事務所韓麗君說道。
近年來,餘姚市檢察院充分履行檢察職能,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司法理念,在辦案中主動為符合司法救助條件的當事人普及國家法律政策,此次探索司法救助公開聽證制度,以「看得見」的方式增強國家司法救助案件辦理的公開公正透明,傳遞檢察溫度,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來源:餘姚檢察
【來源:寧波檢察】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