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入3月,昆明市森林公安又迎來了一個特別忙碌的季節,既要守護森林,查辦一些毀林案件,還要對一些「落難」的動物進行解救。正是由於他們的努力付出,森林得到了較好的保護,一些野生動物也得到了及時的救助。本報梳理了昆明市森林公安機關近期執法的一些案例,給大家敲警鐘的同時,也鼓勵大家主動舉報,讓非法收購和買賣野生動物的不法分子無處遁形,給野生動物營造良好的生存環境。
森警救助
覺得好玩 他圈養猴子一年多
2月18日9時許,昆明市森林公安局馬街林區分局接市民匿名舉報稱:五華區北二環校場路附近的加油站後山有人違法飼養猴子,請前往處置。
接警後,民警前往核查。在現場,民警看到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後院一隱蔽處的鐵籠內關著一隻猴子。公司相關負責人告訴民警,這隻猴子是公司聘請的廚師陳某某養的。民警隨即找到陳某某,得知該猴子於2018年9月跑到公司院內找吃的,陳某某看見後,就用背簍將其抓獲,覺得養猴子比較好玩,就一直飼養在院內。
民警當日依法對陳某某涉嫌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立案偵查,並將猴子送至雲南省野生動物收容拯救中心進行收容救助。經聘請的雲南瀕科委司法鑑定中心鑑定:該猴子為靈長目猴科獼猴屬獼猴,為國家Ⅱ級保護動物,經濟價值為1萬元。目前,案件正進一步辦理中。
灰林鴞險成宵夜 幸好民警及時相救
3月16日15時許,石林縣森林公安局接到報警稱:石林縣圭山鎮大糯黑村委會處飛來一隻貓頭鷹,請森林公安前往救助。接警後,民警立即趕往現場並將其帶回。經民警初步檢查,這隻貓頭鷹左側翅膀受傷,影響飛行。隨即民警將其送至昆明市瀕危動植物收容拯救中心救助,經工作人員鑑定,該貓頭鷹屬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灰林鴞。
「森林公安嗎?快來救這隻貓頭鷹!」同月18日3時許,盤龍森林公安分局接到報警,在花之城旁的路邊發現一隻貓頭鷹,請森林公安前往救助。隨後森林公安民警找到了這隻差點成為「宵夜」的小傢伙。經仔細查看,沒有發現貓頭鷹有明顯受傷,只是精神有些萎靡。小傢伙次日被送往雲南野生動物拯救中心救助,經中心工作人員鑑別,這是灰林鴞。
非法收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被捕
昆明的廖某某因涉嫌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昆明市森林公安局立案偵查。3月15日,五華區人民法院決定對廖某某實施逮捕。
2019年4月11日,昆明市森林公安局接到群眾舉報,有人飼養野生動物。民警接到舉報後,在昆明市五華區西翥街道辦事處桃園大村找到了被舉報人廖某某。在其租住的房屋內查獲疑似金太陽鸚鵡1隻,小太陽鸚鵡2隻。
經核查,2018年12月,廖某某以1500元的價格從微信好友處購買了疑似金太陽鸚鵡1隻,2019年3月又從另一位微信好友處以375元的價格購買了小太陽鸚鵡2隻(兩個賣家均另案處理)。後經雲南省瀕科委司法鑑定中心對涉案的疑似鸚鵡進行物種、保護及價值鑑定:一隻疑似金太陽鸚鵡來源為鸚形目鸚鵡科太陽錐尾鸚鵡,兩隻疑似小太陽鸚鵡來源為鸚形目鸚鵡科綠頰錐尾鸚鵡。太陽錐尾鸚鵡、綠頰錐尾鸚鵡均列為《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II,經濟價值為人民幣3萬元整。
案例警示 1
熊孩子田間玩火點燃枯草
監護人受到批評教育
3月15日17時許,呈貢區森林公安局接警稱,呈貢新城林場太陽溝村平頂子山上起火,民警迅速趕到現場,看到護林員和村民正在奮力撲火。經過大家二十多分鐘的努力,火情得以控制。民警通過現場勘驗,發現起火點是一戶參與撲火村民家的田地,引發火情的是一名5歲的「熊孩子」。
當天,小男孩跟隨爺爺奶奶去地裡幹活,爺爺奶奶忙於農活,任由孫子自由活動。小男孩無聊,從爺爺的三輪摩託車工具箱裡拿出打火機玩,隨後點燃了地邊的枯草,從而引發了森林火情。民警現場對其監護人進行批評教育。在此,民警也提醒廣大家長:要切實履行好監管責任,教育孩子學會遠離火種、火源。目前,案件正進一步辦理中。
2
男子野外抽菸引發森林火災
被罰1000元責令限期造林
近日,昆明市森林公安局馬街分局在陽宗鎮飲馬池村小白衝查處了一起森林防火期內違規野外用火、過失引發森林火災案。經查,2月6日11時許,餘某在山間遊玩時忘記熄滅菸頭,過失引發森林火災。經陽宗海管理委員會農業農村局測量,過火區域面積為4.02畝,屬集體林地,餘某在森林防火期、防火區內違規野外用火(抽菸)過失引發森林火災的行為構成違法。目前,民警依法給予違法當事人餘某處以1000元罰款,並責令其限期於2020年8月7日前更新造林。
3
男子毀林擴路10平方米
被罰200元並批評教育
3月10日,昆明市森林公安局盤龍分局接到青雲街道辦事處轉交一起關於青龍村公雞叫山涉嫌毀壞林地的情況,盤龍森林公安分局立即派出警力進行調查。
民警到達現場後,當事人告訴民警:「我在公雞山上有一塊地,種了一些果樹和菜,需要經常去打理,由於上下山的路太窄,不方便運送物品,所以就把路擴寬了一些……」
經民警現場勘查測量,被毀林地面積有10平方米左右。目前,民警依法對其處200元罰款,並對違法行為人進行了批評教育。違法行為人表示,已深刻認識到擅自毀壞林地是違法行為,以後這樣的違法行為不會再發生。
提醒
勿讓貪念帶來惡果
昆明市森林公安局提醒市民:任何時候,發現野生動物或者野生動物闖入家中,請及時報警進行處置,不得私自抓捕或者非法飼養野生動物。要愛護保護野生動物,杜絕食用野生動物;更不要因自己的「喜愛」、貪念,非法收購和買賣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同時也希望大家主動舉報,讓非法收購和買賣野生動物的不法分子無處遁形,給野生動物營造良好的生存環境。舉報電話為0871-65011339。本報記者 左學佳
通訊員 張棲綺 攝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