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條例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新版《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第一百四十二條如是規定。這意味著,從今天起,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得按「新規」來執行。
黨的十八大以來,廣大黨員幹部的紀律意識普遍增強。現在許多同志一談到黨的紀律,不僅嘴上能說出「哪些是不能碰的紅線」,心裡也會自然而然地湧出一種敬畏感。黨紀在黨員心目中有了強大的「存在感」,這是非常可喜的變化。曾幾何時,管黨治黨寬鬆軟的一個突出表現,就是不少黨組織和黨員對黨的紀律「無感」或「冷感」,紀律規定被束之高閣,看不看、學不學、懂不懂、守不守成了無所謂的事。其中的一個主要原因在於,紀律制定之後,沒有得到強有力的執行。紀律的生命在於執行。不嚴格執紀,紀律就難以產生普遍的約束力,遑論轉化為日常習慣和自覺遵循。
全面加強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堅決改變管黨治黨寬鬆軟狀況,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以全面從嚴治黨對全党進行革命性鍛造,以頑強意志品質正風肅紀、反腐懲惡,讓制度「長牙」、紀律「帶電」。黨內不論是誰,只要逾越紀律紅線,必會付出相應的代價,已然成為有目共睹、天下皆知的現實。紀律之利、違紀之害,皆「近在眼前」,所以絕大部分同志現在很清楚,包括黨紀處分條例等在內的黨規黨紀,不是「樣子貨」,而是行差踏錯就會「被咬」「被電」的「緊箍」「利器」。
需要指出的是,黨紀處分條例作為管黨治黨的重要制度籠子,其功能不僅是約束、懲戒、震懾,同時也提供了「防護」。其開列的「負面清單」,如同在危險路段設立的警示標誌,目的是防止「車毀人亡」,體現了「嚴管就是厚愛」。有句話說得好,「世界上的一切都在往復循環,如果對重複出現的事件仔細研究,就能發現其中的規律,從而得出正確處理這些事件的原則。」看看那些淪為「階下囚」的腐敗分子,沒有誰是天生的,也沒有誰一夜之間就突然蛻變。黨員幹部走上不歸路,往往是從「破紀」開始的——從輕微違紀、踩一條紅線,到嚴重違紀、完全喪失紀律意識,再到違法犯罪,這樣的墮落軌跡幾乎如出一轍。哀之而不鑑之,就很容易重蹈覆轍。所以,如果不加強學習,不熟悉新的紀律要求,那以紀為尺、以案為鑑就無從談起,即使空有一顆「不想犯錯」的心,也會因為少知而迷、不知而盲、無知而亂,而導致事與願違,其危險如同「盲人騎瞎馬,夜半臨深池」。
堅持問題導向,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制定、修訂黨內法規的一大共性。以黨紀處分條例為例,每一次修訂,都是針對管黨治黨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紮緊籠子。問題是從哪裡來的?就是廣大黨員身邊的事,跟日常工作、生活、交往、活動等息息相關。這些過去司空見慣、見怪不怪或習以為常、不以為然的問題,被納入黨紀處分條例的「負面清單」後,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就不能再說「慣例如此」「大家過去都是這麼幹的」。制度在與時俱進,人更要與時俱進。嚴格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自覺接受黨的紀律約束,令行禁止,行勝於言。(陳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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