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田靜。
我認識一個女孩,她的名下,有一間大院子。這間院子後來拆遷,有一筆市值不小的安置房給她。
而與這間院子毫無關係的父親發話了,應該無條件過戶給家裡的弟弟,女孩不該得到任何補償。
女孩和母親相勸無用,父親只有一句:閉嘴,想都別想。母親多說兩句,就被扇了耳光。父親呵斥母親:你腦子不行,閉嘴。
母女的意願被強行忽視,這位父親眼裡,女兒,不配擁有房產,女兒,只不過是個「外人」,女兒,最終都要嫁出去,他寧願給兒子還幾十萬的貸,也不願意補償給女兒一點點。
我知道很多地方現在都把家裡的女兒當公主疼,但是在中國更廣闊的小城鎮中,女兒依然扮演著這樣一個「外人」的角色。
女兒,該擁有自己的房產和土地嗎?她們該被無限犧牲嗎?
豆子一直覺得十幾年來上天虧欠了自己,生父出軌,媽媽一氣之下火速另嫁,匆匆組建的新家庭爭吵不斷。
直到2018年,天上才換了一種方式補償她——在姥姥去世後,轉到豆子名下的一間院子,被劃入拆遷區。
不少的新聞都曾暗示著我們,逢拆遷必暴富。
豆子的戶口一直跟著姥姥,她現在是這間院子的獨立戶主。沒錯,按照補償方案,她可以獲得離城市中心不遠的,一套70平米左右的樓房。如果豆子以後不在老家發展,這套房子的市值也在40萬左右。
對於一個小城鎮的家庭來說,這絕對是天降的好運。但是這個好運,即便砸在了她的戶頭上,似乎也輪不上她。
按照「習俗」,一個家裡,兒子優先有房。
豆子有一個同母異父的弟弟,和此前父母希望由她為弟弟貸款買房的方案相比,豆子覺得如果把自己的安置房給弟弟,父母再補償她10萬,這樣,就可以既幫了弟弟,又不至於犧牲掉自己全部的利益。
雖然這10萬已經是在40萬的基礎大打了折扣,但相比之下,省去了很多貸款的麻煩。豆子告訴我,這簡直就是一套「完美方案」。
△ 電視劇《安家》中,房似錦的弟弟成為一家唯一的「孩子」,所有姐姐的吃穿用度都要讓位於弟弟,連弟弟買房,也是需要房似錦來還貸。
媽媽也非常贊成豆子的提議,但繼父發話了:閉嘴,想都別想。
母女兩人的「統一戰線」,無法打敗繼父的「專制」。因為安置房,媽媽那晚哭腫了臉,整夜未眠,家裡開始經常為此事爭吵,只要媽媽一張嘴,爸爸就會說:「你腦子不行,閉嘴」。
一天,豆子正和我吃飯,突然收到了弟弟發來微信消息:姐,爸媽又吵起來了,你快回來。
那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她趕回去後,媽媽被繼父扇了一耳光,臉上留下一個大大的紅印,家裡的氣氛降到了冰點。
繼父的「心思」豆子很明白:房子就該免費給弟弟,豆子不應該得到任何補償,那可是你弟弟,況且你是女孩。在一個小城鎮的傳統家庭裡,全部存款都是為了兒子準備的。就算是獨生女,老一輩人也會覺得,只有你是男孩,才有擁有房子的必要。
這樣的想法,形成了根深蒂固的社會認知:女兒,反正都是要嫁出去的,不必擁有自己的財產。只有兒子才會給父母養老,女兒未來又不會給父母養老,所以女兒不值得「投資」。
豆子覺得這在瞎扯,「我怎麼可能不給父母養老呢?現在社會哪有不給父母養老的女兒啊。」事實上,就算傾一家之力給兒子攢房,現實中不管父母的兒子也有很多。
豆子知道這些「風俗」,但她覺得很不公平。
豆子認為,姥姥留給她的房屋不牽涉其他出資人,房子又在自己名下,母親又認同分配規則,那這套拆遷安置房就應當是自己的,和沒有出資過房屋的繼父沒有一點關係,理應自己說了算。
但是她又不得不面對這個並不容易的重組家庭:為了支撐這個四口之家,媽媽從未停止打工,在外吃完苦,回家繼續吃苦,奔波在廚房和臥室。
繼父對家庭事務極少過問,他的任務,是下了班後坐在沙發上抽菸。媽媽忍耐著所有一切,強撐著這個家。
另一邊,弟弟和小時候的自己何其相似,一邊被屋外大聲開著的電視吵得安不下心,一邊又被不停呵斥著要好好寫作業。
傳統家庭的語言暴力加注在男孩身上,要求他「必須有出息」,他不敢頂嘴,低著頭聽任打罵。豆子也在這樣煙霧繚繞的環境下長大,她想幫弟弟。
△ 電視劇《虎爸貓媽》中,因爸媽天天吵架,女兒患上了抑鬱。
二十多年來,豆子習慣了察言觀色,自我「反思」,在出現矛盾的時候及時讓步。旁人未必都知她的苦,卻都勸她大度。從小,親戚們就要求她要感恩所有人。
大人們告訴她: 「女孩子嫁個好人家就可以了」、「男孩子結婚需要房子,你又不需要。」、「這是做姐姐的理所應該要做的。」、「我們那時候都是這樣,這是正常的。」、「自己的親弟弟難道不該幫嗎?」
豆子初中的時候,姑姑甚至勸豆子停學賺錢,扶持家裡,照顧弟弟。
這些來自外界的教育和指導,不知不覺,讓她產生了一種自己總是虧欠他人太多太多的負罪感。
在她的認知裡,作為姐姐,該幫弟弟就要幫。只是,她很困惑,這種援助的限度在哪裡?是不是要無限犧牲自己,才算一個合格的姐姐?
弟弟今年剛上初中,但買房的事早已被父母提上日程,豆子,也被要求參與到這場關乎未來的籌劃中。
早在拆遷一事之前,父親的原計劃是,用豆子的名義貸款買房,憑她的「首套房」資格,最後再過戶給弟弟。弟弟對此從未有過自己看法,他不支持,也不反對。
但豆子擔心,自己未來的工作也未知,如果以後父母沒有償還能力了,那麼這個貸款是不是就理所應當得由自己來替弟弟還?
如果「首套房」的購房資格被用了,以後就享受不到首付30%的優惠政策,那豆子第二套房的首付會提高到50%甚至全款,那自己還能買得起房子嗎?
如果和男朋友一起出資買,但只要一人不符合「首套房」優惠政策,兩人買房就不能享受「首套房」優惠政策。因為自己想把名字寫進房產本,而讓男朋友的買房壓力更大,是不是對不起他?
如果放棄把自己寫進房產證,那如果以後婚姻遇到了問題,自己是不是失去了保障?
豆子害怕失去保障,她不想像母親一樣,萬一離婚了還要一路顛簸,投靠他人。寄人籬下的感覺讓她覺得不好受,她不想未來也如此。
這一系列的問題一個一個向她走來。
而那個曾引發兩次世界大戰的「完美方案」,明明就可以解決這所有的問題——但一個家庭,沒有佔用女兒的東西,還要給補償的道理。
豆子反覆的問自己:是不是我自己太自私了?是不是我考慮自己太多了?
豆子並不恨繼父,因為這似乎並不是某一位父親才有的想法,在很多家庭裡,像豆子一樣的女孩不計其數。
大家無事好說話,但只要遇到棘手問題,永遠都是優先滿足家中的男孩,其次滿足女孩,甚至忽視女孩。
她們成了永遠的「外人」。未婚時,在從小長大的家裡,她們是終將「潑出去的水」;結婚後,在婆家裡,她們是沒有血緣關係的外姓人。
她們被「民俗」認定為「外嫁女」(多指嫁到外村,而戶籍保留在原來村集體的女孩)、「女兒戶」( 女性單獨立戶,或出嫁女子戶口未遷出農村者及其子女),或者成為「伏弟魔」(無條件扶持弟弟的女孩)。
△ 國外短片《I Am Outsider》:女兒,像個晾衣杆,不屬於任何一邊。
她們中大多數都無法參與家庭內部的財產分配,如果是父母名下的拆遷款、房屋等,那無疑只有兒子才有「權」分配,她們被排除在外。甚至就像豆子,她們連自己名下的東西,也要被排除在外。
她們的利益,總是可以無限地被讓渡出來,不該得到任何補償。這一現象在廣闊的中小城鎮時有發生,在廣大的農村地區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在全國婦聯對全國1212個農村的抽樣調查中,在沒有土地的人群中,婦女佔了七成。其中,有26.3%的婦女從來沒有分到過土地,有43.8%的婦女因為結婚而失去了土地,有0.7%的婦女在離婚後失去了土地。
她們被直接取消掉在本村集體收益中分紅的機會,她們嫁入的村莊,也拒絕分給他們任何利益,即便分到了,離婚後也會隨時被收回。
但《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條明確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婦女未婚、結婚、離婚、喪偶等為由,侵害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的各項權益。
也就是說,不管是土地,還是房子,她們原本就有權擁有。
如果遇到上述情況,你可以找當地政府協調,到農業局去投訴,如果都不解決,還可以直接進入行政訴訟,為自己維權。
在選擇維權的女性中,已有不少成功案例。
2015年,戶籍一直留在村裡的陳女士,在村子拆遷後,被黃田村某經濟合作社以「外嫁女」為由,不予發放相關的補償款項。陳女士將九龍鎮政府告上法庭,法庭當即宣布九龍鎮政府敗訴。
2017年,山西寨溝村拆遷,「女兒戶」張女士也沒有拿到每人本應有的6萬元過渡安置費,這種「女兒戶」,村裡有108個。
上訪無果後,「女兒戶」們選擇了法律維權。她們想要為自己「討個公道」,希望未來的女兒們,不會再走上這條路。
2018年,廣西南寧一位女性村民,也在婚後戶籍未變的情況下被村裡以「外嫁女」為由要求收回土地承包權,她選擇了起訴,南寧中院判決支持了「外嫁女」擁有土地分配的資格。
家庭成員的意見,影響著女兒們的判斷,而這樣的風氣,也使社會對她們產生更多裹挾。她們中的很多人,甚至不知道自己原來是擁有起訴維權這樣一個選項。
所以如果你的權益嚴重被漠視,甚至被侵害,請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的權益。
不論是「伏弟魔」、「外嫁女」、「女兒戶」……她們都不應成為家庭的「外人」,更不該成為國家法律的「外人」。
口述:豆子
編輯:童姥
視覺:大蝦
(文中圖片來源於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