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六哥看到了一篇熱點推文,下圖中大字號的黑體部分是本文的題目,配圖上小字號的黑體字是本文的摘要。
看過推文的題目和摘要之後,如果不看下面的全文,六哥想問問大家有什麼感受?兒孫三人被槍殺,白髮人送黑髮人,慘!六哥也非常同情這家人的遭遇,所以,我們都應該向這家人表示慰問。12年才抓住兇手,而且是一個老太太為了自己死去的兒孫討回公道,邊拾荒邊追兇的。兇手殺人的槍怎麼來的?兇手在逃12年期間身份是怎麼「漂白」的。槍殺三人逃亡12年,被判死刑後竟然上訴狡辯稱自己是正當防衛。以上四點總結完,六哥得出一個結論:這篇推文如果不看內容僅看題目,必火!為什麼?因為題目和摘要完全符合人們碎片化閱讀後,引發的巨大心理落差,從而更加同情悲慘的受害人家屬,也更加痛恨慘絕人寰的殺人犯及「不作為」的警察群體。而且,網民的質疑聲也在評論區如期而至:
關於警察「不作為」的評論摘選如下:
關於兇手槍的來源及身份「漂白」的評論摘選如下:
關於兇手自稱正當防衛的評論摘選如下:
那事實真的如題目和摘要閱讀後,我們理解的那樣嗎?下面六哥引用本文作者寫的文章原文來給大家說說這些「壞警察」。
首先,我們先看一下簡要案情:
文中說,這名「替兒孫復仇追兇」的老太太叫常桂香,今年79歲,家住河南省駐馬店市泌陽縣銅山鄉。當初遭槍殺的是她年僅41歲的二兒子高青錄,32歲的小兒子高小立,以及19歲的孫子高建。事情發生在2007年農曆正月初七上午10時左右。
2006年的時候,雙方就因該村一塊坡地承包經營權產生矛盾。同年秋,馬青付在該爭議地用挖掘機挖若干樹坑,準備次年種樹。
2007年2月23日,高青錄等人在爭議地種上楊樹苗,發現先前栽種的樹苗被人折斷了,隨即其他家人趕到現場。正在這時同村村民馬長謙攜帶一支單管獵槍,與馬青付等兩個兒子和兩個女婿一起趕到,雙方發生廝打。隨後馬青付從父親馬長謙手中奪過獵槍,開槍追殺高家人,致使三人死亡。
在陳述案情的時候,文中有這樣一句話:接到報警後,當地銅山派出所立即派民警趕到現場,民警處警途中碰到馬青付的父親背著那隻作案用的獵槍,稱要去派出所投案自首。
關於槍的問題,本文也特意寫了,落網嫌犯交代「交代說,那支獵槍是他爸的,是支打炮殼的單管獵槍,『是我爸從公安局買的,有持槍證。』」
說完這些基本要素,六哥開始通過引用作者的原文,給大家一一解疑答惑。
一、關於警察「都是白吃乾飯的」,12年抓不住嫌犯,靠一個老太太拾荒最終追到兇手的問題。
文章中曾經有這樣一段話:
所以,有位網友質疑:人都去投案自首了,這是因為關係把人又放了嗎?
原文中這樣寫道:
咱們放掉什麼「高度重視」這樣的官話不看,看實質內容,就是當時案發後,5名嫌犯,除持槍殺人的馬青付逃跑外,其餘4人全部抓獲。也就是說,並不是警方無所作為,當時警方就已經將其他4名同案犯全部抓獲並起訴了,所謂的追兇就是追的漏網的馬青付這一個人。在文章隨後的內容中可以得到證實。
(2011年9月26日,河南省泌陽縣法院對同案中的3人均以故意殺人罪判處11年至12年有期徒刑,並判他們進行相應的民事賠償。2013年1月7,河南省駐馬店市中級法院對同案人中的馬青付的父親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緩,並限制減刑,同時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那主犯馬青付為什麼直到12年後才被抓獲?警方一直抓不住他嗎?有位網友更是提出了這樣一個問題。
此案發生在2007年的農村,當時的監控頭能有多少其實大家都有數,所以在當時的條件下,想要沿著馬青付逃跑的方向通過監控去查找馬青付的下落是不可能的。
可能很多朋友會說現在的攝像頭可是很多了呀,為什麼警方不能從攝像頭中發現並抓獲馬青付呢?
六哥就想問大家一個問題:做個換位思考,如果你是一個背負著3條人命的殺人犯,你會天天像沒事人一樣招搖過市嗎?即使迫於生計出來買飯買水,如果在街上見到了攝像頭,你會不遮掩、不躲避的大搖大擺的走過去嗎?同理,我們怎麼想,我們如何謹慎,逃亡路上的殺人犯更會比我們十倍的縝密和謹慎。
可能還有朋友會問,那電影橋段裡的人一用手機就會在地圖上顯示具體的位置,為什麼不用手機定位呢?
六哥還是那句話,逃亡路上的殺人犯怎麼可能會拿出自己的手機每天給家裡報一個平安說「放心吧,我逃的很好啊」。畢竟只要被抓住就是一個死,他怎麼可能輕易的暴露自己的任何一點蹤跡呢?
那老太太拾荒追兇是怎麼一回事?是當地警方不作為逼的嗎?我們一起來看看原文是怎麼寫的:
奶奶病癒後,不顧家人反對,踏上追兇之路。她說,當時警方正在四處捉拿潛逃的嫌犯馬青付,她也想助警方一臂之力,每當聽說馬青付有可能躲藏在某個地方時,她便不顧一切前往,路費花光了,她就靠拾荒維持生計,一邊拾荒一邊打聽馬青付的下落,餓了就啃幾口饅頭,困了有時就和衣睡在屋簷下,在這樣的艱難困苦中,她曾到過北京、河南鄭州等地追兇。
六哥敬佩老太太這種精神和毅力,那麼最後,是老太太抓住了兇手或是老太太提供了關鍵線索讓警方將兇手抓獲的嗎?一起來看原文:
當地警方相關人士稱,嫌犯馬青付外逃後,專案組民警從未放棄緝兇,他們曾對數十個省市展開大量走訪摸排工作,2019年9月13日,他們發現馬青付在廣東省東莞市大嶺山鎮的活動軌跡後,當天在該鎮大公嶺村大地街附近一出租屋內將他抓獲歸案。
也就是說,雖然老太太精神可嘉,但是警方一直也沒有閒著,對馬青付可能藏匿的數十個省份進行了大量的走訪摸排工作,最終抓獲兇手的線索也來自於警方偵查出來的馬青付的「活動軌跡」,並在發現後當天就把他抓獲了。
「專案組民警從未放棄緝兇」這句話,可能很多人看似是冠冕堂皇的,但是六哥是在一線幹起來的,我深知對於未破的案件特別是未抓獲的嫌疑人,一線警察總是有一個心結在裡面,很多老民警在退休時問他有什麼遺憾,很多人都會說出「XX案子的嫌疑人還未到案」。六哥曾經為了一個輕微的治安案件,追捕了嫌疑人一年半(詳見文章《對不起,我是「死磕派」警察!》),不是為了別的,就是為了了卻自己的心結。為了一個治安案件六哥都能追兇一年半,更別說殺了3個人的這麼大的案子了,主犯一天抓不到,主辦民警心裡這塊石頭一天落不下。
二、關於嫌犯身份漂白的問題。
該推文的標題和摘要中一直在強調嫌犯「漂白」了身份才得以藏匿。那「漂白身份」是什麼意思?六哥不多做解釋,網上是這樣回答的:
漂白身份意思是一般是當事人犯了事,或者出於其他不可告人的目的,通過關係或者另外的渠道改變真實身份記錄信息,也就是身份信息變成了另外一個人。
既然標題說嫌犯「漂白了身份」,那麼這裡面必然存在一個問題,就是嫌犯有了一個新身份開始新生活,那麼能辦理新身份的地方,必然只有公安機關,所以,網友才會有「嚴查幫助殺人犯漂白身份的幫兇(警察)」的呼聲。
我們一起來看原文,這位殺人犯是怎麼「漂白身份」的?
原文是這樣說的:經查,當初作案後他迅速逃往外地亡命天涯,曾在全國各地流浪,看到警察感到害怕,有時看到民警巡邏,他便遠遠地躲著,逃亡途中他偷了一名李姓男子的身份證,冒充對方漂白身份與一名女子生活在一起,靠打零工維持生計。
其實六哥很想問一下大家,偷了別人的身份證冒充他人生活,這算是我們正常理解的「漂白身份」嗎?如果不算的話,題目和摘要不說明白而使用「漂白身份」這個可以讓讀者直接聯想到公安機關民警「違規辦理假身份」這樣的用詞,這合適嗎?
三、關於嫌犯「公安局買槍」的問題。
在本文中,作者還特意提到了一件事,就是嫌犯交待:「(槍)是我爸從公安局買的,有持槍證。」
這句話一出,很多網友都不幹了,同問嫌犯家裡到底和公安局有什麼關係可以買出殺人的槍來,關鍵還有持槍證?
我們一起先來看看網友怎麼說:
真如這位網友說的如此嗎?六哥先給大家看看我百度的結果:
確實如此,在1996年之前,很多人持有槍枝都是合法的,並且很多人真的有持槍證,直到1996年,我國開始開展禁槍工作。
一部法律從頒布到全國全面推開是需要一定時間的,六哥是1999年上班的,我記得在2002年的時候,我們還曾接到群眾舉報去某個村的住戶家裡去收繳槍枝,當時那個時候,是收繳槍枝工作全國正搞的如火如荼的時候,但在偏遠山區和一些農村等地,由於很多人的法律意識淡薄,他們根本不願意把自己當年花錢買的槍枝無償交出來,以已經丟失、已經丟棄等理由私藏槍枝,所以,嫌犯說他父親的槍枝是「從公安局買的,有持槍證」並沒有什麼不妥,六哥也猜測嫌犯的父親不知出於什麼目的,在2007年的時候並沒有主動上交槍枝。
但是,在當今很多網民並不知道這段往事的情況下,把嫌犯這句「(槍)是我爸從公安局買的,有持槍證」特意寫出來還不做說明,就難免讓網友猜測這一家人與「公安局的關係」問題。
綜合以上信息,六哥給大家簡單捋一下:
2007年,受害人高家一家人因土地使用問題與馬青付一家人發生糾紛、廝打,隨後馬青付使用其父親早年在公安局購買登記的槍枝槍殺了高家3人,隨後馬青付一家的4人落網並被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重刑,同時也對受害人一家做出了民事賠償。因馬青付利用偷來的身份證冒用他人身份藏匿於全國十幾個省開始逃亡生活,在公安機關對全國十幾個省進行排查、抓捕的同時,高家人的親屬希望能助警方一臂之力,不顧家人反對,在聽說有任何關於馬青付的消息後,都會親赴當地一探虛實,路費花光了,就靠拾荒維持生計。12年後,警察在廣東省發現了馬青付的軌跡,並於當天將其抓拿歸案。
12年,對於一個受害的家庭來說,抓捕全部嫌犯的時間確實有些長,但六哥相信當地警方在這12年間也絕對沒有放棄,但凡警方有任何一點放棄,也不會有嫌犯的落網,也不會有那麼多的當年不具備偵破條件的陳年舊案慢慢水落石出、真相大白、告慰死者。
然而,六哥作為一名沒日沒夜的一線民警,卻對媒體報導案件事實時使用這樣的標題而感到心寒。
不必歌頌,也沒有必要去傷害,一個偷換概念的帶有歧義的新聞報導標題,不僅僅把當地警方12年來不間斷的辛苦付出一筆抹殺,還引發了眾多碎片化閱讀的網友群起而攻之,這讓我們不得不思考一個問題:我們圖什麼?我們為了誰?
六哥也不明白,寒了一線警察的心,對於這個國家,對著這個社會,甚至對於這個具體取這樣標題的人,會有什麼好處?能有什麼好處?難道你凌晨遇到了危險時,不也是第一時間想起110嗎?
如果你不了解一線警察,那就有空看看六哥的這篇文章吧——《有些警,出著出著就天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