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為一名老師,並不鼓勵孩子和家長們送花或者任何禮物給我。
雖然我收到禮物、賀卡、鮮花的時候內心會很高興,但那不是因為收的東西,而是孩子們、家長們記得我,對老師這門職業的一種認同。
送東西如果變成一種攀比,這就變了味了:
老師和老師之間比,你收到了多少賀卡,我收到了多少「心意」?
家長和家長之間比,你送了幾個老師東西,你送了老師幾件禮物?
孩子和孩子之間比,老師收沒收你的賀卡,老師有沒有表揚你的禮物好看?
你送我19朵鮮花,他就要送99朵,最後都變成了「我不送顯得不合適」的「商業行為」了。
這樣的行為對學校、幼兒園的管理越來越多地造成了困擾。
因為一碗水很難端平,班主任收到了禮物、鮮花和學生們的祝福,
那數學老師呢?語文老師呢?體育老師呢?保健醫生呢?
總會有老師沒有收到,他們在心裡會覺得「自己也為孩子們付出了那麼多,為什麼就忽視我呢?」
為了不「得罪」老師們,近年來慢慢演變成了,給老師送花的情況,一到節日學校附近就成了「花的海洋」。
花作為禮物,既有寓意,又好看,有時候還能在花叢裡偷偷藏一些小現金卡、小禮盒給「重點老師」,變成了很合適的禮品。
但是這種送禮行為,早已背離了初衷,讓孩子和家長深陷這種人情世故中。
所以很多省市陸續有教育部門規定「嚴格禁止中小學教師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同時也不提倡和鼓勵在教師節期間收受家長學生贈送的鮮花、賀卡等物品」。
教師節送禮,能不能送?可以。
是否鼓勵?不值得鼓勵。
其實,如果你真的惦記老師,最好的禮物就是去當面跟ta說一句「老師您辛苦了」,僅此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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