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庭審現場。 樂華方 攝
中新網昆明5月17日電 (樂華方)村民不顧《村規民約》辦「滿月酒」,村組長出面勸阻卻被打傷入院,最終雙方對簿公堂……記者17日從雲南省彝良縣人民法院獲悉,日前,該院公開審理了這樣一起健康權糾紛案。經法庭審理,涉事雙方達成和解協議。
據悉,2016年9月,原告羅某作為蕎山鎮和平村一村民小組長,在得知鄰居、被告趙某洪準備為其孫子辦「滿月酒」後,告知被告該行為涉嫌藉機斂財,屬於《村規民約》禁止的行為。被告口頭答應不再辦理,但在同年10月4日,卻公然為其孫子大辦「滿月酒」,收受禮金並記載於禮簿上。
雖然下著大雨,法院的以案釋法仍受到村民歡迎。 樂華方 攝
原告獲知後,前往被告家進行勸阻,並拿禮簿查看禮金的收入情況。被告夫婦二人及其兒子見狀,立即圍住原告搶奪禮簿。在搶奪過程中,被告將原告摔翻在地,致使原告全身多處軟組織受傷。後原告被家人送往昭通市第一人民醫院住院治療後出院,花費各種費用5500餘元。被告趙某洪的行為因違反治安管理法規,被當地公安機關處以300元罰款。
後原告因受傷一事經村兩委調解無效,將被告訴至法院,要求賠償其全部損失。
5月11日,彝良縣人民法院陽光司法工程巡迴法庭在蕎山鎮安樂村菸葉站公開審理這起糾紛案。100餘名民眾參與旁聽。
在當日的庭審中,法官結合案情,對相關政策及法律進行釋法明理。休庭中,蕎山鎮鎮長朱紹雄等基層幹部也就農村「辦酒風」的危害進行普法宣傳及政策解釋。
最終,被告認識到大辦「滿月酒」不僅鋪張浪費,也違反了自己籤定的《村規民約》。於是當面向原告道歉,並希望原告予以諒解。原告接受道歉,並和被告達成庭外和解協議:由被告賠償原告醫藥費等各項費用3800元,原告撤回對被告的訴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