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訴前鑑定工作以來,郯城法院共受理訴前委託鑑定評估案件213件,結案205件,結案率為96%,有力促進了訴前、訴中調解、和解工作的順利開展。郯城法院多措並舉推行訴前鑑定工作,不僅提高了民商事案件審判效率,也進一步深化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設。
一是加強訴前鑑定制度建設。該院根據省高院《基層法院民商事案件辦理流程(試行)》和市中院《關於訴前司法鑑定、評估的暫行規定》,結合自身工作實際,制定本院《訴前委託鑑定工作操作規程》。明確了制定目的、依據,界定了訴前委託鑑定的內涵,從可以進行訴前委託鑑定的案件範圍、開展訴前委託鑑定的條件、程序以及訴前委託鑑定的效力等方面作了較為詳細的規定,確保了訴前鑑定評估工作有章可循、有規可依。
二是合理界定訴前鑑定範圍。為促進案件繁簡分流、輕重分離、快慢分道,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多元司法需求,今年年初,在訴訟服務中心組建了5個調解速裁團隊,就機動車交通事故、買賣合同、保險合同、借款合同、婚姻家庭糾紛等案件開展速裁。與之相對應,訴前鑑定的案件範圍主要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產品質量糾紛、保險合同糾紛、借款合同糾紛,以及其他訴前調解中需要且適宜進行訴前鑑定的事項,訴前鑑定案件範圍與調解速裁團隊的辦案範圍基本重疊。
三是科學設置訴前鑑定程序。當事人的訴訟請求涉及司法鑑定的,調解速裁團隊向雙方當事人發出《訴前鑑定通知書》。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向法院遞交訴前鑑定申請書,並提供主要鑑定材料。承辦法官收到訴前鑑定材料後3日內作出是否委託鑑定的決定,如需鑑定的,在2日內製作委託書並將相關材料移交技術室。技術室工作人員審查鑑定材料符合要求的,於5個工作日內組織各方當事人共同自願選擇鑑定機構,並督促鑑定機構在30日內出具鑑定評估報告。自實行訴前鑑定以來,除個別重大、疑難、複雜的鑑定事項,多數鑑定均能在30日內完成。
四是有效利用訴前鑑定結果。速裁團隊收到技術室的鑑定報告後,及時將副本送達各方當事人,並由人民調解員組織當事人開展調解工作。訴前鑑定讓申請方當事人清楚明白了鑑定結果,有利於其理性選擇訴訟;杜絕被申請方當事人僥倖心理,減少對立情緒,主動接受訴前調解,縮短案件進入速裁或快審程序的時間,儘快結案。今年以來所受理的213件訴前鑑定案件,訴前調解成功71件,且所有訴前鑑定意見在案件審理中當事人各方均無異議,無一件要求重新鑑定,縮短了因鑑定拉長的審理周期,審判質效明顯提高。
五是全面推行線上委託鑑定。今年5月,「人民法院委託鑑定系統」上線運行,該院積極響應上級法院號召,及時召開對外委託鑑定系統應用培訓會議,組織學習《人民法院對外委託鑑定系統法院操作說明》《鑑定平臺案件移送操作說明》等,邀請技術專家為全院幹警進行授課培訓,搭建系統應用交流平臺,實時解決幹警操作中的疑惑,並將系統應用情況納入年底綜合考評,進一步提高幹警使用系統的積極性和應用能力,實現所有委託鑑定全部線上運行,當事人可線上查閱鑑定報告,促使鑑定工作更加便捷、規範、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