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永明人壽保險有限公司
投資連結保險投資帳戶年度信息公告
(2019年度)
本信息公告依據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監會關於規範投資連結保險投資帳戶有關事項的通知》及《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編制並發布。
一、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意見
光大永明人壽保險有限公司董事會:
我們審計了後附的光大永明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投資連結保險投資帳戶專題財務報表,包括2019年12月31日的資產負債表,2019年度的投資收益表、淨資產變動表以及相關投資連結保險投資帳戶專題財務報表附註(以下簡稱「投資連結保險投資帳戶專題財務報表」)
1、管理層和治理層對財務報表的責任
光大永明人壽保險有限公司管理層(以下簡稱「管理層」)負責按照後附的投資連結保險投資帳戶專題財務報表附註二所述編制基礎編制投資連結保險投資帳戶專題財務報表,並設計、執行和維護必要的內部控制,以使投資連結保險投資帳戶專題財務報表不存在由於舞弊或錯誤導致的重大錯報。
在編制投資連結保險投資帳戶專題財務報表時,管理層負責評估光大永明人壽保險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披露與持續經營相關的事項(如適用),並運用持續經營假設,除非管理層計劃清算、終止運營或別無其他現實的選擇。
治理層負責監督光大永明人壽保險有限公司的投資連結保險投資帳戶專題財務報告過程。
2、註冊會計師的責任
我們的目標是對投資連結保險投資帳戶專題財務報表整體是否不存在由於舞弊或錯誤導致的重大錯報獲取合理保證,並出具包含審計意見的審計報告。合理保證是高水平的保證,但並不能保證按照審計準則執行的審計在某一重大錯報存在時總能發現。錯報可能由於舞弊或錯誤導致,如果合理預期錯報單獨或匯總起來可能影響投資連結保險投資帳戶專題財務報表使用者依據投資連結保險投資帳戶專題財務報表作出的經濟決策,則通常認為錯報是重大的。
在按照審計準則執行審計工作的過程中,我們運用職業判斷,並保持職業懷疑。同時,我們也執行以下工作:
(1)識別和評估由於舞弊或錯誤導致的投資連結保險投資帳戶專題財務報表重大錯報風險,設計和實施審計程序以應對這些風險,並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作為發表審計意見的基礎。由於舞弊可能涉及串通、偽造、故意遺漏、虛假陳述或凌駕於內部控制之上,未能發現由於舞弊導致的重大錯報的風險高於未能發現由於錯誤導致的重大錯報的風險。
(2)了解與審計相關的內部控制,以設計恰當的審計程序,但目的並非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意見。
(3)評價管理層選用會計政策的恰當性和作出估計及相關披露的合理性。
(4)對管理層使用持續經營假設的恰當性得出結論。同時,根據獲取的審計證據,就可能導致對光大永明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事項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得出結論。如果我們得出結論認為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審計準則要求我們在審計報告中提請報表使用者注意投資連結保險投資帳戶專題財務報表中的相關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們應當發表非無保留意見。我們的結論基於截至審計報告日可獲得的信息。然而,未來的事項或情況可能導致光大永明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不能持續經營。
我們與治理層就計劃的審計範圍、時間安排和重大審計發現等事項進行溝通,包括溝通我們在審計中識別出的值得關注的內部控制缺陷。
3、審計意見
我們認為,光大永明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投資連結保險投資帳戶專題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後附的投資連結保險投資帳戶專題財務報表附註二所述的投資連結保險投資帳戶專題財務報表編制基礎編制。
二、投資連結保險投資帳戶簡介
光大永明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的投資連結保險投資帳戶是依照《投資連結保險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以及上述投資連結保險的有關條款,經向原中國保監會報批後設立。投資對象為銀行存款、中國依法公開發行的證券投資基金、股票、原中國保監會允許投資的債券、資產管理理財產品、集合信託計劃等其他金融工具。
投資連結保險投資帳戶由投資專業團隊管理,本公司計劃財務部獨立分帳管理。本公司的投資連結保險投資帳戶分為以下十二類:
1.穩健型投資帳戶
–設立時間:2002年9月16日。
–帳戶特徵:本帳戶安全性高、流動性強、收益率穩定。
–投資組合限制:投資於權益類投資資產的比例不高於40%,債券和銀行存款等固定收益類投資資產無限制。
–主要投資風險:來源於證券市場、債券市場、銀行利率等方面,並可能受政治、經濟、證券市場、政策法規等多項風險因素的影響。
2.平衡型投資帳戶
–設立時間:2002年9月16日
–帳戶特徵:本帳戶安全性較高、流動性較強、收益與風險平衡適中。
–投資組合限制:投資於權益類投資資產的比例不高於70%,債券和銀行存款等固定收益類投資資產無限制。
–主要投資風險:來源於證券市場、債券市場、銀行利率等方面,並可能受政治、經濟、證券市場、政策法規等多項風險因素的影響。
3.進取型投資帳戶
–設立時間:2002年9月16日。
–帳戶特徵:高風險高收益型投資帳戶。
–投資組合限制:投資於權益類投資資產的比例可達100%,債券和銀行存款等固定收益類投資資產無限制。
–主要投資風險:來源於證券市場、債券市場、銀行利率等方面,並可能受政治、經濟、證券市場、政策法規等多項風險因素的影響。
4.貨幣市場投資帳戶
–設立時間:2006年12月6日。
–帳戶特徵:本帳戶風險較低、收益穩定且具有較高的本金安全性。
–投資組合限制:本帳戶可投資於各種短期債券、銀行存款、債券回購等貨幣市場工具
–主要投資風險:利率風險、信用風險等。
5.指數型投資帳戶
–設立時間:2006年12月6日。
–帳戶特徵:本帳戶以擬合目標指數、跟蹤目標指數變化為原則,實現與市場同步成長為基本理念,力求投資組合的收益率擬合該目標指數所代表的資本市場的平均收益率。
–投資組合限制:運用於指數化投資部分不低於帳戶總資產的85%,所持有現金、銀行存款、債券等部分資產不高於帳戶總資產的15%。
–主要投資風險:跟蹤指數的被動投資風險、跟蹤指數不盡合理的風險、流動性風險、市場風險、信用風險等。
6.策略帳戶
–設立時間:2011年10月27日。
–帳戶特徵:本帳戶以權益類投資資產為主要投資方向,本帳戶適合對於收益預期較高,同時風險承受能力很強的投資者。
–投資組合限制:權益類投資資產最高可達100%,固定收益類投資資產無限制,所持有定向增發股票不超過帳戶總資產的60%。帳戶管理人可以根據政策和市場的具體形勢,在預先公告後調整投資比例。
–主要投資風險:帳戶的主要風險來自於權益類投資資產的價格波動帶來的市場風險,固定收益類資產的利率風險及信用風險。
7.優選投資帳戶
–設立時間:2014年1月1日。
–帳戶特徵:以為投資者提供相對長期、穩健且具有一定吸引力的投資收益為主要目的,本帳戶適合對於收益有一定預期、對資產流動性要求不高、風險承受能力適中的投資者。
–投資組合限制:貨幣市場工具、1年以內的銀行存款、1年以內的債券、以及以現金管理為目的的保險資產管理產品份額和以現金管理為目的的債券型基金等以流動性管理為目的的資產,比例不低於5%;權益類不超過10%;1年以上債券、銀行存款、非以現金管理為目的的債券型基金、固定收益類資產管理產品不超過90%;其他金融資產的投資餘額不超過75%。
–主要投資風險:帳戶的主要風險來自於固定收益類資產的利率風險及信用風險、權益類投資資產的價格波動帶來的市場風險以及另類資產的信用風險和流動性風險。
8.財富穩定收益投資帳戶
–設立時間:2014年5月14日。
–帳戶特徵:本帳戶以為投資者提供流動性管理服務為主要目的,並在此基礎上同時提供一定的收益,本帳戶適合對於有一定收益預期,同時風險承受能力較低的投資者。
–投資組合限制:貨幣市場工具、1年以內的銀行存款、1年以內的債券、以及以現金管理為目的的保險資產管理產品份額和以現金管理為目的的債券型基金,合計不低於90%;其他資產合計不超過10%。
–主要投資風險:帳戶的主要風險為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和流動性風險。
9.光明1號帳戶
–設立時間:2016年12月6日。
–帳戶特徵:本帳戶以為投資者提供相對長期、穩健且具有一定吸引力的投資收益為主要目的,本帳戶適合對於收益有一定預期、對資產流動性要求適中、風險承受能力適中的投資者。
–投資組合限制:貨幣市場工具、1年以內的銀行存款、貨幣市場類保險資產管理產品和以現金管理為目的的債券、債券型基金等流動性資產,合計不低於帳戶價值的5%。權益類不超過10%。1年以上債券、銀行存款、非以現金管理為目的的債券型基金、固定收益類資產管理產品的比例範圍在0%-90%。其他金融資產的投資餘額不超過帳戶價值的75%。
–主要投資風險:帳戶的主要風險來自於固定收益類資產的利率風險及信用風險、權益類投資資產的價格波動帶來的市場風險以及另類資產的信用風險和流動性。
10.光明2號帳戶
–設立時間:2016年12月6日。
–帳戶特徵:本帳戶以為投資者提供流動性管理服務為主要目的,並在此基礎上同時提供一定的收益,本帳戶適合對於有一定收益預期,同時風險承受能力較低的投資者。
–投資組合限制:貨幣市場工具、1年以內的銀行存款、貨幣市場類保險資產管理產品、債券、債券型基金等以流動性管理為目的的資產比例合計不低於5%。1年以上債券、銀行存款和非以現金管理為目的的債券型基金、固定收益類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的比例範圍在0%-95%。其他金融資產的投資餘額不超過帳戶價值的75%。
–主要投資風險:帳戶的主要風險來自於固定收益類資產的利率風險及信用風險、權益類投資資產的價格波動帶來的市場風險以及另類資產的信用風險和流動性。
11.光明3號帳戶
–設立時間:2017年4月27日。
–帳戶特徵:本帳戶以為投資者提供相對長期、穩健且具有一定吸引力的投資收益為主要目的,本帳戶適合對於收益有一定預期、對資產流動性要求不高、風險承受能力適中的投資者。
–投資組合限制:貨幣市場工具、1年以內的銀行存款、貨幣市場類保險資產管理產品和以現金管理為目的的債券、債券型基金等流動性資產,合計不低於帳戶價值的5%。權益類不超過10%。1年以上債券、銀行存款、非以現金管理為目的的債券型基金、固定收益類資產管理產品的比例範圍在0%-90%。其他金融資產的投資餘額不超過帳戶價值的75%。
–主要投資風險:帳戶的主要風險來自於固定收益類資產的利率風險及信用風險、權益類投資資產的價格波動帶來的市場風險以及另類資產的信用風險和流動性。
12.光明4號帳戶
–設立時間:2017年4月27日。
–帳戶特徵:本帳戶以為投資者提供流動性管理服務為主要目的,並在此基礎上同時提供一定的收益,本帳戶適合對於有一定收益預期,同時風險承受能力略低的投資者。
–投資組合限制:貨幣市場工具、1年以內的銀行存款、貨幣市場類保險資產管理產品、債券、債券型基金等以流動性管理為目的的資產比例合計不低於5%。1年以上債券、銀行存款和非以現金管理為目的的債券型基金、固定收益類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的比例範圍在0%-95%。其他金融資產的投資餘額不超過帳戶價值的75%。
–主要投資風險:帳戶的主要風險來自於固定收益類資產的利率風險及信用風險、權益類投資資產的價格波動帶來的市場風險以及另類資產的信用風險和流動性。
本公司投資連結保險主要包括:光大永明光明財富3號E款養老年金保險(投資連結型)、光大永明光明財富3號A款兩全保險(投資連結型)、光大永明光明財富3號B款兩全保險(投資連結型)、光大永明光明財富3號C款兩全保險(投資連結型)和光大永明光明財富4號A款年金保險(投資連結型)等。
三、投資連結保險投資帳戶資產負債表
光大永明人壽保險有限公司
投資連結保險投資帳戶資產負債表
2019年12月31日
(人民幣萬元)
光大永明人壽保險有限公司
投資連結保險投資帳戶資產負債表
2019年12月31日
(人民幣萬元)
光大永明人壽保險有限公司
投資連結保險投資帳戶資產負債表
2018年12月31日
(人民幣萬元)
光大永明人壽保險有限公司
投資連結保險投資帳戶資產負債表
2018年12月31日
(人民幣萬元)
四、投資連結保險投資帳戶收益表
光大永明人壽保險有限公司
投資連結保險投資帳戶投資收益表
2019年度
(人民幣萬元)
光大永明人壽保險有限公司
投資連結保險投資帳戶投資收益表
2018年度
(人民幣萬元)
五、其他
(1)帳戶資產估值原則
投連各帳戶資產於評估基準日按如下原則進行估值:
1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包括股票、權證等),以其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市價(收盤價)估值;估值日無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價(收盤價)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的,可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格;
(2)交易所上市實行淨價交易的債券按估值日收盤價估值,估值日沒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盤價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的,可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格;
(3)交易所上市未實行淨價交易的債券按估值日收盤價減去債券收盤價中所含的債券應收利息得到的淨價進行估值;估值日沒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按最近交易日債券收盤價減去債券收盤價中所含的債券應收利息得到的淨價進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的,可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格;
(4)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有價證券,採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交易所上市的資產支持證券,採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技術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2處於未上市期間的有價證券應區分如下情況處理:
(1)送股、轉增股、配股和公開增發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該日無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價(收盤價)估值;
(2)首次公開發行未上市的股票、債券和權證,採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技術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3)首次公開發行有明確鎖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後,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非公開發行有明確鎖定期的股票,按監管機構或行業協會有關規定確定公允價值。
3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的債券、資產支持證券等固定收益品種,採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
4持有的開放式基金,以其公告的基金單位淨值估值;
5持有的處於募集期內的證券投資基金,按其成本估值;
6定向增發股票的估值方法
我公司參照中國證監會《關於證券投資基金執行<企業會計準則>估值業務及份額淨值計價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對非公開發行有明確鎖定期股票的公允價值的確定方法進行估值。
如果估值日非公開發行有明確鎖定期的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高於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價,採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價作為估值日該股票的價值。
如果估值日非公開發行有明確鎖定期的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低於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價,按以下公式確定該股票的價值:FV=C+(P-C)×(D1-Dr)/D1
其中:
FV為估值日該非公開發行有明確鎖定期的股票的價值;
C為該非公開發行有明確鎖定期的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因權益業務導致市場價格除權時,應於除權日對其初始取得成本作相應調整);
P為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價;
Dl為該非公開發行有明確鎖定期的股票鎖定期所含的交易所的交易天數;
Dr為估值日剩餘鎖定期,即估值日至鎖定期結束所含的交易所的交易天數(不含估值日當天)。
7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監管部門有強制規定的,從其規定。如有新增事項,按國家最新規定估值。
(2)報告期末投資組合(單位元)及佔比狀況
各帳戶期末投資組合情況:
股票資產中各行業股票市值及佔比:
債券資產中各類債券帳面餘額及佔比:
不同信用等級的債券帳面餘額及佔比:
基金資產中各類基金淨值及佔比:
(3)投資單位數
投資連結保險投資帳戶2019年投資單位數變動如下:
註:以上年末數據取最後一個工作日2019年12月31日數據。
(4)投資回報率註:以上年末數據取最後一個工作日2019年12月31日數據。
(期末賣出價-期初賣出價)
投資回報率=-----------------------------╳100%
期初賣出價
註:貨幣市場帳戶自設立截止到二零零七年五月九日,回報率為0.58%,自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三日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回報率為0.76%,中間階段因帳戶價值被全部提取,無回報率。
(5)投資帳戶資產管理費
投資帳戶管理費是根據本公司投資連結保險條款規定,以投資帳戶資產價值的一定比例收取,主要用於負擔本公司對投資連結保險投資帳戶進行投資管理的營運費用。本公司2018年度的投資連結保險投資帳戶管理費如下:穩健帳戶年費率為1.50%,平衡帳戶年費率為1.50%,進取帳戶年費率為1.50%,貨幣帳戶年費率為1.00%,指數帳戶年費率為1.50%,策略帳戶年費率為1.70%,穩定收益帳戶年費率為0.2%,優選帳戶2019.1.1-2019.10.28年費率為1.80%、2019.10.29-2019.12.31年費率為1.00%,光明1號帳戶年費率為2%,光明2號年費率為0.1%,光明3號及4號帳戶年費率為0.5%。
(6)託管行情況
截止2019年底,本公司投連託管行分別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7)其他
光大永明人壽保險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