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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眾志」未開審已解散 香港高院撤銷黃之鋒司法覆核
來源:海外網圖源:星島日報海外網9月8日電 已宣布解散的「港獨」組織「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於2018年向香港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聲稱質疑公司註冊處拒絕「香港眾志」的公司註冊申請,案件原排定在9月8日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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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院撤銷「港獨」黃之鋒的司法覆核
編輯:淺陌審核:樂一亂港分子禍害香港公共秩序已久,黃之鋒就是著名「港獨」組織「香港眾志」的前秘書長。據悉,該「港獨」組織早已宣布解散。2018年,黃之鋒向香港高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請。「香港眾志」宣布解散,法院撤銷相關訴訟在國安法發布的前一天,「港獨」組織「香港眾志」迫於國安法的威懾,對外宣布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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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獨組織」還未開審已經解散
編輯:拾遺根據海外網報導,亂港分子黃之鋒曾經於2018年向香港高院提交了一份申請,想要進行司法覆核!在提交申請時,他聲稱公司註冊處拒絕了組織「香港眾志」的公司註冊申請。據悉,「香港眾志」是一個「港獨」組織,黃之鋒之前曾任職該組織的前秘書長,因公司的註冊申請失敗才提交了司法覆核申請,後來這個組織解散了,該案件還未開審,訴訟雙方已提前達成共識不再進行案件的法律程序,因此,香港高院撤銷了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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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眾志」想註冊公司被拒,黃之鋒早前不服申請覆核現已撤回
已解散「港獨」組織「香港眾志」早前申請註冊為有限公司被拒,前秘書長黃之鋒此前以公司董事身份就此提出司法覆核。法官今天(8日)在庭上透露,黃之鋒已要求撤回此司法覆核申請,法官批准其請求,黃之鋒需支付訴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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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港分子黃之鋒被指控非法集結,香港法院:暫緩答辯,不得離港
據悉,目前已經解散的亂港組織「香港眾志」的頭目,時任秘書長黃之鋒等不法分子,因涉嫌於2019年10月5日參加未獲政府批准的港島區遊行,被控明知非法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香港法庭將此案押後至2020年12月18日,讓辯方索取文件並向被告黃之鋒等人提供相關的法律意見。 與此同時,等候今年11月份終審。香港法院就《禁蒙面法》司法覆核的上訴判決,各被告人獲準以1000港元保釋,而其中的涉案人,黃之鋒不得離開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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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等三人被判刑,香港各界怎麼看?
【僑報網綜合訊】已解散的「港獨」組織「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主席林朗彥及前成員周庭涉嫌去年6月21日包圍香港警察總部一案,本月2日終於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判辭特別指出黃之鋒在案中扮演領導者角色,所以法庭採納較高的量刑基準,判他監禁13個半月。而周庭和林朗彥則分別被判囚10個月和7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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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眾志」的洋蔥亂港法
2019年10月17日下午5時,香港新一屆區議會選舉提名結束,港獨組織「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因未收到選舉委員會主任審查回復,他不僅在社交媒體上發文,還在街頭鼓吹「抗爭」。黃之鋒總是戴著一副黑框眼鏡,他留著碎發西瓜頭,遠遠看去更像洋蔥頭。接下來,就讓我們像「剝洋蔥」一樣剝開「香港眾志」的暴力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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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今天認罪?
來源:環球網微信公眾號已解散的「香港眾志」的前秘書長黃之鋒、前成員周庭及前主席林朗彥,涉嫌去年6月21日鼓動支持者包圍警察總部,分別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組織未經批准的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罪。案件23日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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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判了!10天前「聲援」在押同夥被「打臉」
海外網今天(2日)消息披露,已解散的「港獨」組織「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主席林朗彥及前成員周庭涉2019年6月21日包圍香港警察總部案,剛剛分別被法院判刑13.5個月、7個月、10個月。政知見(微信ID:bqzhengzhiju)注意到,涉及上述三人的案件於上個月23日在香港西九龍法院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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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發文今天認罪
已解散的「香港眾志」的前秘書長黃之鋒、前成員周庭及前主席林朗彥,涉嫌去年6月21日鼓動支持者包圍警察總部,分別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組織未經批准的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罪。案件23日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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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非法集結等案今日開庭,黃之鋒、林朗彥承認所有控罪
(觀察者網訊)據香港「東網」11月22日報導,已解散的「港獨」組織「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主席林朗彥和前成員周庭,被控於去年6月21日包圍灣仔警察總部,涉嫌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三罪。周庭早前已承認2罪,而黃之鋒、林朗彥則不認罪,該案件將於23日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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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臺獨」尋求支持,要美國制裁香港,港媒:黃之鋒言行令人不齒和憤慨
香港媒體消息,已解散的「港獨」組織「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主席林朗彥及前成員周庭涉2019年6月21日包圍香港警察總部案,三人於上周當庭認罪,並被全部還押。12月2日下午,西九龍裁判法院就此案宣判,黃之鋒被判刑13.5個月,周庭被判刑10個月,林朗彥被判刑7個月。9月24日,香港警方宣布,警方當日拘捕兩名犯罪嫌疑人,其中就包括反中亂港分子黃之鋒。警方當時介紹,黃之鋒涉嫌未經批准的集結。而在6月30日,迫於《香港國安法》壓力,黃之鋒已在在社交媒體上宣布辭去「香港眾志」秘書長並退出「香港眾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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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很像數十年前的臺灣」?黃之鋒吐露「心聲」,引島內網友狂罵
↓還有網友質疑黃之鋒的邏輯有問題:「之前說『今日香港,明日臺灣』,現在說,『現在香港是數十年前的臺灣』,你的邏輯是不是有問題?」↓2019年9月3日,黃之鋒等3人曾赴臺,行程中勾結民進黨、「時代力量」等「臺獨」分子,揚言要「臺獨」分子協助香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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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當庭認罪,或將四進宮
11月23日上午,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審理已解散的「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成員周庭及前主席林朗彥相關案件,三人均當庭認罪。法庭未立即宣判,下令將三人還押至12月2日判刑。從左至右:黃之鋒、林朗彥、周庭 圖源:香港文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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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等3人涉包圍香港警總案出庭受審並認罪
新華社香港11月23日電 已解散的「港獨」組織「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主席林朗彥及前成員周庭涉2019年6月21日包圍香港警察總部案,2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出庭受審並認罪,案件押後至12月2日判刑。3人涉嫌2019年6月21日包圍警察總部,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3項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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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非法集結,黃之鋒在社交媒體發文聲稱:今日承認所有控罪
已解散的「香港眾志」的前秘書長黃之鋒、前成員周庭及前主席林朗彥,涉嫌去年6月21日鼓動支持者包圍警察總部,分別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組織未經批准的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罪。案件23日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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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想荼毒香港?「港獨」頭目黃之鋒被曝驚天醜聞,這次躲不掉了
文丨六七 今年9月,多次組織和參與暴力活動的黃之鋒,因為「非法集結」,及違反《禁止蒙麵條例》而被逮捕。但在取保候審,等待對應司法程序時,黃之鋒卻「不打自招」,連續爆出多則醜聞。如今,這名曾經「小人得志」,希望能夠以暴力犯罪活動來滿足一己私利的「罪犯」,已經徹底淪落到了千夫所指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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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眾志"改章程為黃之鋒參選鋪路?港網友:臭名太響,沒用
近日,「港獨」組織「香港眾志」表示,已於1月8日召開成員大會,通過決議更改組織章程,聲稱以後組織的宗旨將由「推動香港民主自決」改為「推動香港的民主與進步價值」,「香港眾志」此舉被港媒指「在為黃之鋒等人參選立法會鋪路」。對此,香港網友紛紛表示,臭名太響了,怎麼改都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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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與黎智英因錢反目,遭香港網友怒轟「狗咬狗骨」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一直以來都和黎智英沆瀣一氣,然而近日卻因為利益問題與黎智英反目「開撕」,遭香港網友怒轟「狗咬狗骨」。據香港《文匯報》報導,「港獨」組織「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一直以來都與黎智英沆瀣一氣,然而近日,黃之鋒卻因為利益問題與黎智英反目,公開指責香港「毒媒」《蘋果日報》想要借他的採訪搶走「香港眾志」的潛在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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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林朗彥等認罪,關收押所待12月2日判刑
【環球時報駐香港特約記者 葉藍】香港法庭23日審理的一起案件,因為嫌犯黃之鋒等人認罪而受到關注。據香港東方日報網23日報導,已解散的「香港眾志」組織秘書長黃之鋒、主席林朗彥和成員周庭,被控於去年6月21日包圍灣仔警察總部,涉嫌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等三項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