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林朗彥等認罪,關收押所待12月2日判刑

2021-01-10 環球網

【環球時報駐香港特約記者 葉藍】香港法庭23日審理的一起案件,因為嫌犯黃之鋒等人認罪而受到關注。

據香港東方日報網23日報導,已解散的「香港眾志」組織秘書長黃之鋒、主席林朗彥和成員周庭,被控於去年6月21日包圍灣仔警察總部,涉嫌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等三項罪名。案件23日在香港西九龍法院開審。

控方宣讀案情時稱,去年6月21日7時起,示威者在與香港特區政府總部相連的立法會綜合大樓聚集,11時3名被告出現,其中黃之鋒和林朗彥煽動支持者包圍200米外的香港警察總部,周庭則在旁參與。集結行為事先沒有取得警方許可。在法庭上,主控官播放多段新聞視頻,顯示黃之鋒與林朗彥用擴音器喊話,鼓動支持者從政府總部轉往警察總部,黃之鋒在社交媒體的一段對話,也提及包圍警察總部的安排。

3人分別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組織未經批准的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罪。林朗彥和周庭承認所有控罪,黃之鋒則否認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罪,並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等於變相撤回一項控罪。他承認了其他兩項控罪。黃之鋒上庭前在與記者見面時稱,3人將承認所有控罪,相信案件會跳過審訊階段,直接進入結案陳詞。法庭23日下令將他們還押至12月2日判刑,還押期間他們將在荔枝角收押所受看管。香港星島日報網稱,3名被告表現尚算平靜。此前在今年8月5日,周庭已承認控罪,裁判官裁定她罪成,當時黃之鋒與林朗彥並不認罪。有分析稱,「認罪」並不代表3人承認「抗爭行動有罪」,在主動認罪之下法庭會略過審訊階段。而在原本的預期中,3人很有可能當庭就被判刑入獄(法官只有最高3年的監禁判決權)。據香港「01」網回顧,黃之鋒去年因2014年佔領旺角入獄兩個月,並在去年6月本案發生前數天出獄。此前,黃之鋒已經三度入獄。

「01」網23日還提到,黃之鋒22日在社交平臺稱,現被扣押在壁屋懲教所的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在獄中被要求連續兩天進行超過4小時的步操作為體罰。懲教署23日發布新聞稿澄清,點名批評黃之鋒在沒有查證及核實消息來源的情況下,公然在社交平臺做出惡意指控,並公開有關懲教人員的樣貌及個人資料,「企圖以抹黑手法打擊所有執勤的懲教人員的信心及誠信」。懲教署表示,會嚴正處理事件,並已轉交其他執法部門跟進。「學生動源」23日下午也發出澄清聲明稱,該組織前成員何諾恆親自探訪鍾翰林,鐘錶示懲教署職員指示還押人士在自由時間內步操,其中還包括十多人,並非只針對他一個。「學生動源」同時向傳媒道歉。

幾年來,黃之鋒等人打著「聚眾之志」的幌子,借外部勢力黑手妄想掌控香港的明天,禍害香港年輕人。他們以所謂「自決」為名顛倒黑白,對青年極力煽惑,搞的都是「港獨」活動。如今「香港眾志」因「自決綱領」不符合《基本法》而斷絕議會之路,政治力量一落千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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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亂港」頭目黃之鋒被單獨收押,這是唱哪出?
    11月24日深夜,黃之鋒的社交帳號發布了一條動態,稱黃之鋒被逮捕以後,現在處於單獨收押的境地。香港懲教署表示,之所以將黃之鋒單獨收押,是因為將其送進監獄前需要對他進行體檢,在體檢時通過X光片發現黃之鋒的腹內存在不明物體。目前黃之鋒被關押在醫院的單人病房裡。
  • 黃之鋒、林朗彥今天認罪,戴手銬抵達收押所畫面曝光
    已解散的「港獨」組織「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主席林朗彥及前成員周庭,涉嫌於去年6月21日包圍香港警察總部,案件今日(2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3人承認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黃之鋒另承認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3人全部還押,等待12月2日判刑。黃之鋒、林朗彥兩人戴著手銬到達收押所的畫面也被港媒曝光。
  • 黃之鋒認罪,等待12月2日判刑?事情沒有這麼簡單……
    文/金馬刀、李小飛刀&胡一刀黃之鋒認罪了?!11月23日,已解散的「港獨」組織「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與成員周庭及主席林朗彥,涉嫌去年6月21日包圍警察總部事件而被控。3人全部還押,等待12月2日判刑。法庭宣布後,黃之鋒醜戲做足,他走到犯人欄前,向旁聽的「支持者」喊道:「各位頂住,加油!知道大家外面更加辛苦,繼續努力!」黃、周與林三人由囚車押走。黃、林兩人戴著手銬到達收押所的畫面也被港媒曝光。今年8月聆訊時,黃之鋒及林朗彥否認控罪,案件被押後至今日受審。
  • 黃之鋒、林朗彥戴同一副手銬由囚車送至收押所
    黃之鋒、林朗彥今天認罪,戴手銬抵達收押所畫面曝光。11月23日上午,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審理已解散的「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成員周庭及前主席林朗彥相關案件,三人均當庭認罪。據香港「橙新聞」等媒體發布的照片,黃之鋒及林朗彥其後由囚車送至收押所,二人被戴上同一副手銬。
  • 黃之鋒戴上手銬
    來源:環球網微信公眾號黃之鋒、林朗彥今天認罪,戴手銬抵達收押所畫面曝光已解散的「港獨」組織「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主席林朗彥及前成員周庭,涉嫌於去年6月21日包圍香港警察總部,案件今日(2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3人承認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黃之鋒另承認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
  • 「港獨」頭目黃之鋒當庭認罪,但直到收押前一秒,他還在「埋雷」……
    日上午,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黃之鋒當庭認罪。作為已解散的「港獨」組織「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與該組織前主席林朗彥及前成員周庭,涉嫌於去年6月21日鼓動支持包圍香港警察總部。3人分別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組織未經批准的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罪。一個備受關注的細節是,案件雖押後到12月2日進行宣判,但從11月23日起,黃之鋒等3人就被即刻關押。
  • 黃之鋒等三人被判刑,香港各界怎麼看?
    【僑報網綜合訊】已解散的「港獨」組織「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主席林朗彥及前成員周庭涉嫌去年6月21日包圍香港警察總部一案,本月2日終於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判辭特別指出黃之鋒在案中扮演領導者角色,所以法庭採納較高的量刑基準,判他監禁13個半月。而周庭和林朗彥則分別被判囚10個月和7個月。
  • 黃之鋒當庭認罪,或將四進宮
    11月23日上午,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審理已解散的「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成員周庭及前主席林朗彥相關案件,三人均當庭認罪。法庭未立即宣判,下令將三人還押至12月2日判刑。從左至右:黃之鋒、林朗彥、周庭 圖源:香港文匯網
  • 黃之鋒涉非法集結案被判刑13.5個月
    周庭、林朗彥及黃之鋒(圖源:香港中通社)已解散的「港獨」組織「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主席林朗彥及前成員周庭涉2019年6月21日包圍香港警察總部案,三人於上周當庭認罪,並被全部還押12月2日下午,西九龍裁判法院就此案宣判,黃之鋒被判刑13.5個月,周庭被判刑10個月,林朗彥被判刑7個月。據此前報導,三人涉嫌2019年6月21日包圍警察總部,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3項罪名。控方指出,案發當日,黃之鋒在警總外扮演領導角色,發出指示、帶領叫口號。
  • 黃之鋒認罪?事情沒有這麼簡單……
    原創/補壹刀文/金馬刀、李小飛刀&胡一刀黃之鋒認罪了?!11月23日,已解散的「港獨」組織「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與成員周庭及主席林朗彥,涉嫌去年6月21日包圍警察總部事件而被控。3人全部還押,等待12月2日判刑。法庭宣布後,黃之鋒醜戲做足,他走到犯人欄前,向旁聽的「支持者」喊道:「各位頂住,加油!知道大家外面更加辛苦,繼續努力!」黃、周與林三人由囚車押走。黃、林兩人戴著手銬到達收押所的畫面也被港媒曝光。
  • 黃之鋒被判刑很「殘酷」?美眾議院議長又在嚼舌根了
    而美國竟然顛倒黑白,為黃之鋒之流叫屈,這已經嚴重幹涉中國內政。而且美國政府自己國內問題尚且處理不好,竟然還有勇氣「管閒事」。黃之鋒被判刑根據海外網在12月3日的報導稱,「港獨」組織「香港眾志」日前已經解散,而該組織前主席林朗彥、秘書長黃之鋒,以及前成員周庭涉非法集結案在12月2日進行宣判,黃之鋒被判刑13.5個月,林朗彥被判刑7個月,周庭被判刑10個月。黃之鋒等三人對於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所以法庭跳過了審查程序,進入終審判決。
  • 黃之鋒認罪?事情可能沒有這麼簡單……
    黃之鋒認罪了?!11月23日,已解散的「港獨」組織「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與成員周庭及主席林朗彥,涉嫌去年6月21日包圍警察總部事件而被控。三人今天到西九龍法院應訊,承認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控罪,法庭裁定罪名成立。3人全部還押,等待12月2日判刑。法庭宣布後,黃之鋒醜戲做足,他走到犯人欄前,向旁聽的「支持者」喊道:「各位頂住,加油!
  • 黃之鋒判了!10天前「聲援」在押同夥被「打臉」
    )消息披露,已解散的「港獨」組織「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主席林朗彥及前成員周庭涉2019年6月21日包圍香港警察總部案,剛剛分別被法院判刑13.5個月、7個月、10個月。彼時,三人當庭認罪,並被全部收押至荔枝角收押所。
  • 終於,「亂港」頑固分子黃之鋒認罪了
    繼在多位「亂港」分子被捕後,黃之鋒、林朗彥和周庭近日也在法庭上公開認罪,這更成為香港國安法的有效佐證。據港媒報導,香港法院前不久公開受理黃之鋒、林朗彥和周庭三人的案件,他們被指控涉嫌在2019年6月21日鼓動民眾包圍香港警察總部,分別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
  • 被判刑後黃之鋒大喊周庭痛哭 法官:判即時監禁具阻嚇力
    黃之鋒與周庭資料圖海外網12月2日電已解散的「港獨」組織「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主席林朗彥及前成員周庭涉2019年6月21日包圍香港警察總部案,三人於上周當庭認罪,並被全部還押。12月2日下午,西九龍裁判法院就此案宣判,黃之鋒被判刑13.5個月,周庭被判刑10個月,林朗彥被判刑7個月。三人需即時入獄,周庭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港媒稱,周庭聽聞判刑痛哭,黃之鋒向著公眾席大喊。據香港電臺報導,法官王詩麗表示,判刑考慮案件的規模、人數、時間和地點、對交通造成的阻塞以及潛在風險等因素。
  • 黃之鋒判了,周庭當庭痛哭
    12月2日,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宣判已解散的「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成員周庭及前主席林朗彥相關案件,黃之鋒被判刑13.5個月,周庭被判刑10個月,林朗彥被判刑7個月。此前三人已於11月23日當庭認罪。
  • 黃之鋒判了!獲刑13.5個月
    已解散的「港獨」組織「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主席林朗彥及前成員周庭涉2019年6月21日包圍香港警察總部案,三人於上周當庭認罪,並被全部還押。12月2日下午,西九龍裁判法院就此案宣判,黃之鋒被判刑13.5個月,周庭被判刑10個月,林朗彥被判刑7個月。
  • 黃之鋒、周庭等3人今日下午判刑,被囚車押往法院照片曝光
    (觀察者網訊)亂港分子黃之鋒、周庭、林朗彥涉2019年6月21日包圍香港警察總部一案,將於12月2日下午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  據大公文匯全媒體、《星島日報》等港媒的現場照片,黃之鋒、林朗彥、周庭已於2日上午由囚車押往法院。
  • 黃之鋒、周庭等3人,判了
    已解散的「港獨」組織「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主席林朗彥及前成員周庭涉2019年6月21日包圍香港警察總部案,三人於上周當庭認罪,並被全部還押。12月2日下午,西九龍裁判法院就此案宣判,黃之鋒被判刑13.5個月,周庭被判刑10個月,林朗彥被判刑7個月。
  • 黃之鋒,判了
    已解散的「港獨」組織「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主席林朗彥及前成員周庭涉2019年6月21日包圍香港警察總部案,三人於上周當庭認罪,並被全部還押。12月2日下午,西九龍裁判法院就此案宣判,黃之鋒被判刑13.5個月,周庭被判刑10個月,林朗彥被判刑7個月。據此前報導,三人涉嫌2019年6月21日包圍警察總部,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3項罪名。控方指出,案發當日,黃之鋒在警總外扮演領導角色,發出指示、帶領叫口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