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判刑後周庭痛哭黃之鋒大喊 法官:即時監禁是唯一選項
黃之鋒與周庭資料圖海外網12月2日電 已解散的「港獨」組織「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主席林朗彥及前成員周庭涉2019年6月21日包圍香港警察總部案,三人於上周當庭認罪,並被全部還押12月2日下午,西九龍裁判法院就此案宣判,黃之鋒被判刑13.5個月,周庭被判刑10個月,林朗彥被判刑7個月。三人需即時入獄,周庭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港媒稱,周庭聽聞判刑痛哭,黃之鋒向著公眾席大喊。據香港電臺報導,法官王詩麗表示,判刑考慮案件的規模、人數、時間和地點、對交通造成的阻塞以及潛在風險等因素。
-
痛哭大喊 醜態盡出!反中亂港分子黃之鋒、周庭、林朗彥 都判了
2日,法庭判處黃之鋒被判入獄十三個半月,周庭被判入獄十個月,林朗彥被判入獄七個月。在三名被告當中,周庭早前已承認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而其餘兩名被告也分別承認控罪。其中,黃之鋒面臨三項控罪,他承認煽惑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兩罪,至於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則獲不提證供起訴。林朗彥則承認煽惑一罪。
-
黃之鋒獲刑,周庭痛哭……華春瑩用一句話回應
今天,反中亂港分子黃之鋒、周庭和林朗彥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出庭接受判決。三人早前已承認被控罪名,今天分別被判處13個半月、10個月和7個月有期徒刑。三人即時入獄。黃之鋒被判13.5個月周庭獲刑後低頭痛哭據香港橙新聞報導,裁判官王詩麗宣布判刑理由時指,在騷亂等大規模公眾活動日益增加的情況下,本案案情更加嚴重,夥同犯案比單獨犯案更嚴重,有人善於言語,有人精於部署
-
黃之鋒等三人被判刑,香港各界怎麼看?
【僑報網綜合訊】已解散的「港獨」組織「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主席林朗彥及前成員周庭涉嫌去年6月21日包圍香港警察總部一案,本月2日終於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判辭特別指出黃之鋒在案中扮演領導者角色,所以法庭採納較高的量刑基準,判他監禁13個半月。而周庭和林朗彥則分別被判囚10個月和7個月。
-
黃之鋒等亂港分子入獄是罪有應得 | 人民銳見
日前,亂港分子黃之鋒等3人涉2019年6月21日包圍香港警察總部一案,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宣判:承認煽惑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兩罪的黃之鋒,被判監禁13個半月;承認煽惑罪的林朗彥則被判監7個月;承認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的周庭,則被判監10個月。消息傳來,有市民在法院外開香檳慶祝。罪有應得、大快人心的呼聲,反映出絕大多數香港市民的心聲。
-
周庭申請保釋被拒 法官指即時監禁是以儆效尤
周庭被判即時監禁10個月,她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中通社資料圖片)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涉嫌去年6月21日包圍灣仔警察總部,她早前承認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以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被判即時監禁10個月。她其後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法官張慧玲拒絕。
-
香港「佔中」16名被告今獲刑:黃之鋒入獄3個月
16名「佔中」分子今判刑 黃之鋒判囚3個月仍露微笑 海外網1月17日電 2014年「佔旺」清場期間,黃之鋒、岑敖暉等20人因阻執工作,被指違反禁制令而被控藐視法庭,最後全部被定罪,案件經多次押後,高院今(17日)處理黃之鋒、岑敖暉等16名被告人的判刑。
-
香港首宗侮辱國旗案被告獲刑20日:行為惡劣,即時監禁
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24日表示,被告侮辱國旗行為惡劣,改判被告監禁20日。這是香港首宗侮辱國旗被判刑案件。律政司在申請上訴時表示,原審裁判官在判刑時低估案件嚴重性,沒有考慮判刑須具阻嚇性,而被告犯案已持續一段時間,且涉及不同形式的侮辱,認為其嚴重程度屬中等至高等,應該判處監禁式刑罰。香港高等法院法官在裁決時表示,被告侮辱國旗行徑惡劣,嚴重貶損了國旗所代表的國家尊嚴。
-
黃之鋒認罪,等待12月2日判刑?事情沒有這麼簡單……
3人全部還押,等待12月2日判刑。法庭宣布後,黃之鋒醜戲做足,他走到犯人欄前,向旁聽的「支持者」喊道:「各位頂住,加油!知道大家外面更加辛苦,繼續努力!」黃、周與林三人由囚車押走。黃、林兩人戴著手銬到達收押所的畫面也被港媒曝光。今年8月聆訊時,黃之鋒及林朗彥否認控罪,案件被押後至今日受審。
-
周庭獲刑後痛哭流涕 企圖保釋被拒
>被判刑後即時入獄。黃之鋒等3名「港獨」分子被判刑並即時入獄控方指出,案發當日,黃之鋒在警總外扮演領導角色,發出指示、帶領叫口號。三人於上周當庭認罪,並被全部還押。昨天下午,西九龍裁判法院就此案宣判,黃之鋒被判刑13個半月,周庭被判刑10個月,林朗彥被判刑7個月。
-
黃之鋒判了!10天前「聲援」在押同夥被「打臉」
,他與另外兩人在檢視控方證供並徵詢律師意見後,決定承認所有控罪。13.5個月,周庭被判刑10個月,林朗彥被判刑7個月。黃之鋒被判八十小時社會服務令,羅冠聰被判一百二十小時社會服務令,周永康被判監三周但緩刑一年。
-
黃之鋒或隨時入獄稱心情複雜,網友:現在知道怕了?
海外網1月16日電 香港終審法院今日(16日)開庭處理「香港眾志」黃之鋒、羅冠聰,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暴力衝擊特區政府總部案上訴,決定押後頒判詞,3人可保釋直至頒判詞。被告之一黃之鋒除此案外,另將面對明日「佔旺」藐視法庭案判刑。黃之鋒今早表示,自己有可能即時入獄,心情複雜。
-
黃之鋒涉非法集結被判13.5個月 市民大罵禍港漢奸
12月2日下午,西九龍裁判法院就此案宣判,黃之鋒被判刑13.5個月,周庭被判刑10個月,林朗彥被判刑7個月。控方指出,案發當日,黃之鋒在警總外扮演領導角色,發出指示、帶領叫口號。黃之鋒11月22日晚曾在社交媒體發文稱,他與另外兩人在檢視控方證供並徵詢律師意見後,決定承認所有控罪,他聲稱,3人被判入獄也不感到意外。早前《人民日報》評論稱,「香港眾志」這一組織打著「聚眾之志」的幌子,借外部勢力黑手,妄想掌控香港的明天,就是禍港「新生代」。
-
黃之鋒認罪?事情沒有這麼簡單……
3人全部還押,等待12月2日判刑。法庭宣布後,黃之鋒醜戲做足,他走到犯人欄前,向旁聽的「支持者」喊道:「各位頂住,加油!知道大家外面更加辛苦,繼續努力!」黃、周與林三人由囚車押走。黃、林兩人戴著手銬到達收押所的畫面也被港媒曝光。
-
黃之鋒等3人,判了
剛剛,亂港分子黃之鋒、周庭、林朗彥涉2019年6月21日包圍香港警察總部一案,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宣判:其中承認煽惑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兩罪的黃之鋒,被判監禁13個半月;而承認煽惑罪的林朗彥則被判監7個月;承認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的周庭,則被判監10個月。
-
黃之鋒認罪?事情可能沒有這麼簡單……
11月23日,已解散的「港獨」組織「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與成員周庭及主席林朗彥,涉嫌去年6月21日包圍警察總部事件而被控。三人今天到西九龍法院應訊,承認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控罪,法庭裁定罪名成立。3人全部還押,等待12月2日判刑。法庭宣布後,黃之鋒醜戲做足,他走到犯人欄前,向旁聽的「支持者」喊道:「各位頂住,加油!知道大家外面更加辛苦,繼續努力!」
-
黃之鋒怎會乖乖認罪?
回想起過去香港的黃法官在宣判之前的「保釋、保釋、保釋……」,再比一比此次的「即時還押」,真是感動得我們淚流滿面,著實想高喊一聲「香港司法的正義回來了」!之前她在審理一起「阻差辦公」案件時,就拒絕了一個22歲大學生索取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的請求,直接判處了監禁。此次,王法官依然秉持著公正,讓黃之鋒等三人即時入獄。
-
香港譁然:塗鴉美領館外牆判4周 侮辱國旗不坐牢?!
他同時提到,早前有人塗汙美國總領事館外牆,被判刑4個星期。香港中旅國際投資有限公司副主席盧瑞安直言判決「太離譜」,強調有人僅塗汙美國駐港總領館外牆就已被判囚4周,這次侮辱國旗的嚴重性遠超前者,質疑香港司法人員存在雙重標準。他說:「亂世要用重典,對於侮辱國旗的情況不斷發生,服務令毫無阻嚇作用,等同於縱容,這是司法的淪陷!」律政司必須就此案提出上訴,否則侮辱國旗的行為將會像傳染病一樣不斷蔓延。
-
最高將面臨5年監禁 黃之鋒當庭認罪
案件於今日開庭,黃之鋒等三人在開庭前仍做騷,他們開「記者會」指,預計將會被即時還押。 據悉,3人承認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黃另承認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至於黃和周同被控的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周認罪,黃則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