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判了

2020-12-02 法治日報

已解散的「港獨」組織「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主席林朗彥及前成員周庭涉2019年6月21日包圍香港警察總部案,三人於上周當庭認罪,並被全部還押。12月2日下午,西九龍裁判法院就此案宣判,黃之鋒被判刑13.5個月,周庭被判刑10個月,林朗彥被判刑7個月。

據此前報導,三人涉嫌2019年6月21日包圍警察總部,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3項罪名。控方指出,案發當日,黃之鋒在警總外扮演領導角色,發出指示、帶領叫口號。

黃之鋒11月22日晚曾在社交媒體發文稱,他與另外兩人在檢視控方證供並徵詢律師意見後,決定承認所有控罪。

來源:海外網

編輯:席鋒宇 張博 嶽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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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剛剛,亂港分子黃之鋒、周庭、林朗彥涉2019年6月21日包圍香港警察總部一案,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宣判:其中承認煽惑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兩罪的黃之鋒,被判監禁13個半月;而承認煽惑罪的林朗彥則被判監7個月;承認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的周庭,則被判監10個月。
  • 判了,「港獨」黃之鋒等人被判入獄
    近日黃之鋒、林朗彥、周庭被香港西九龍法院判刑,三人將會在監獄裡面度過一段時間。黃之鋒在被關押之後,還在臉書上發表動態。他坦言自己被懷疑體內藏有毒品而遭到單獨囚禁 ,只能夠探訪和洗澡,其他事情完全不能做。甚至他無法使用囚禁室馬桶,只有塑料便盤,這讓黃之鋒處於崩潰之中。
  • 黃之鋒判了!10天前「聲援」在押同夥被「打臉」
    海外網今天(2日)消息披露,已解散的「港獨」組織「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在法庭上,主控官播放多段新聞視頻,顯示黃之鋒與林朗彥用擴音器喊話,鼓動支持者從政府總部轉往警察總部,黃之鋒在社交媒體的一段對話,也提及包圍警察總部的安排。
  • 黃之鋒判了!獲刑13.5個月
    已解散的「港獨」組織「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主席林朗彥及前成員周庭涉2019年6月21日包圍香港警察總部案,三人於上周當庭認罪,並被全部還押。12月2日下午,西九龍裁判法院就此案宣判,黃之鋒被判刑13.5個月,周庭被判刑10個月,林朗彥被判刑7個月。
  • 黃之鋒判13個半月!周庭被判10個月當庭痛哭
    已解散的「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成員周庭及前主席林朗彥,涉於去年6月21日號召「示威者」包圍警察總部,分別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據悉,裁判官王詩麗判黃之鋒入獄13.5個月,林朗彥入獄7個月周庭入獄10個月,周庭聞判即抺淚,並在犯人欄內痛哭,王官不許周保釋等候上訴。黃及林則未有提出申請。
  • 反中亂港分子黃之鋒、周庭、林朗彥 都判了
    12月2日,反中亂港分子黃之鋒、周庭和林朗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出庭接受判決,三人早前已承認被控罪名,今日分別被判處十三個半月,十個月和七個月有期徒刑。2日,法庭判處黃之鋒被判入獄十三個半月,周庭被判入獄十個月,林朗彥被判入獄七個月。在三名被告當中,周庭早前已承認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而其餘兩名被告也分別承認控罪。其中,黃之鋒面臨三項控罪,他承認煽惑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兩罪,至於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則獲不提證供起訴。林朗彥則承認煽惑一罪。
  • 黃之鋒判了,周庭當庭痛哭
    12月2日,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宣判已解散的「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成員周庭及前主席林朗彥相關案件,黃之鋒被判刑13.5個月,周庭被判刑10個月,林朗彥被判刑7個月。此前三人已於11月23日當庭認罪。
  • 香港8名「佔領西環」嫌犯被判了,黃之鋒亦涉及此案
    香港8名「佔領西環」嫌犯被判了,黃之鋒亦涉及此案 2019-09-12 10:32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媒體
  • 黃之鋒怎會乖乖認罪?
    此次,王法官依然秉持著公正,讓黃之鋒等三人即時入獄。當然,我們更希望香港司法系統能掀起一股「向王詩麗法官學習」的熱潮,能將「即時還押」、「快判重判有理哥認為,黃之鋒等三人的認罪,絕對是一場精心策劃的「陰謀」!
  • 黃之鋒獲刑,周庭痛哭……華春瑩用一句話回應
    她說,黃之鋒以包圍警察總部為目的,挑戰警方權威,集結歷時15小時,9000人包圍警總,形容規模大、時間長,黃之鋒積極扮演領導人角色,統籌示威者訴求;周庭從旁協助,積極參與集結。王詩麗表示,判刑需具阻嚇性,避免有人有樣學樣,需要反映法庭維護公眾秩序的決心,即時監禁是唯一選擇。
  • 黃之鋒等三人被判刑,香港各界怎麼看?
    【僑報網綜合訊】已解散的「港獨」組織「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主席林朗彥及前成員周庭涉嫌去年6月21日包圍香港警察總部一案,本月2日終於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判辭特別指出黃之鋒在案中扮演領導者角色,所以法庭採納較高的量刑基準,判他監禁13個半月。而周庭和林朗彥則分別被判囚10個月和7個月。
  • 黃之鋒3人,判了!周庭當庭痛哭
    12月2日,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宣判已解散的「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成員周庭及前主席林朗彥相關案件,黃之鋒被判刑13.5個月,周庭被判刑10個月,林朗彥被判刑7個月。此前三人已於11月23日當庭認罪。據香港「橙新聞」報導,周庭聽到判決當場抺淚,並在犯人欄內痛哭。她隨即提出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黃之鋒及林朗彥則未提出申請。
  • 黃之鋒、周庭等3人,判了
    已解散的「港獨」組織「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主席林朗彥及前成員周庭涉2019年6月21日包圍香港警察總部案,三人於上周當庭認罪,並被全部還押。12月2日下午,西九龍裁判法院就此案宣判,黃之鋒被判刑13.5個月,周庭被判刑10個月,林朗彥被判刑7個月。
  • 黃之鋒當庭認罪,或將四進宮
    11月23日上午,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審理已解散的「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成員周庭及前主席林朗彥相關案件,三人均當庭認罪。法庭未立即宣判,下令將三人還押至12月2日判刑。從左至右:黃之鋒、林朗彥、周庭 圖源:香港文匯網
  • 黃之鋒的「七進七出」……
    最終周庭承認控罪,黃之鋒、林朗彥均否認控罪。這不,就在不久前的9月6日,黃之鋒還到街頭參與非法集會。最重要的是,抓黃之鋒又不是抓自己,跟我有什麼關係?即便是有的行為已經觸犯國安法,但很明顯無法使其獲得重判。
  • 黃之鋒認罪?事情沒有這麼簡單……
    事實證明,黃之鋒就是策動黑暴的大頭目。2昨日,黃之鋒在其社交媒體上上傳了一份文件,是關於被控罪名的,按照罪名我們找到相對應的香港法例。黃之鋒他們選擇在庭上認罪,無疑是證據確鑿,連資深大律師都無把握可以脫罪,認罪或許可以較輕的量刑起判。一般而言,在開審前改為認罪可獲20%至25%的刑期扣減。
  • 亂港頭目黃之鋒被捕!涉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此前消息:黃之鋒曾參與2014年非法「佔中」運動,他因違反禁制令,被判從今年5月16日起入獄兩個月,但於6月17日上午提前獲釋。而他一獲釋,就立馬叫囂要投入「反修例」示威中。8月6日,有市民拍到「港獨」組織「香港眾志」頭目黃之鋒、羅冠聰等人與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政治組主管會面,黃之鋒8月7日被追問下承認,曾與美國駐港領事交流,內容包括企圖制裁香港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還有要美方不向香港警察出口裝備等。黃之鋒承認,自己和羅冠聰曾赴美與當地官員見面。
  • 黃之鋒認罪?事情可能沒有這麼簡單……
    黃之鋒他們選擇在庭上認罪,無疑是證據確鑿,連資深大律師都無把握可以脫罪,認罪或許可以較輕的量刑起判。一般而言,在開審前改為認罪可獲20%至25%的刑期扣減。03上月29日,涉違反「港區國安法」的壹傳媒黎智英在社交平臺直播時稱,「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香港大規模示威不復存在,失去新聞,擔心國際社會忘記香港的社會運動,認為需要做些事來引起國際社會的關注。
  • 最高將面臨5年監禁 黃之鋒當庭認罪
    至11時許,逾400名示威者在夏愨道聚集,黃之鋒及林朗彥用大聲公呼籲示威者包圍警察總部,周庭亦參與其中。隨後約60人在11時30分於警總車輛出入口聚集,並包圍警車。(黃之鋒FB)黃之鋒表示,他與同案的周庭及林朗彥,在檢視控方證供並徵詢律師意見後,均決定承認所有控罪。因此23日的法庭聆訊將會跳過審訊階段,不會傳召證人和爭議案情,直接進入結案陳詞。若三人被囚,說實話亦不是很意外。確實,黃之鋒借外部勢力黑手,妄想掌控香港的明天,禍港「新生代」被囚,相信所有人都不是很意外。
  • 黃之鋒的「忙亂」頭緒
    在一篇所謂《黃之鋒是怎樣煉成的》的文章中,黃偉明透露兒子的名字取自《聖經》詩篇,「你的箭鋒快,射中王敵之心,萬民僕倒在你以下。」按照黃父的解釋,「你」,是指上帝。「黃之鋒」三個字的意思,是希望他成為上帝手中的利器,打敗仇敵。黃之鋒的英文名字則乾脆直接使用《聖經》中的「Joshua」(約書亞)。如今,黃之鋒走進禍港亂港的泥沼,位列「禍港馬前卒」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