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萬才是黑龍江省依安縣人,1999年秋天,一家人來到嫩江縣(現名「嫩江市」),投奔堂姐的兒子沈洪友。李萬才一家租了房,依靠李萬才賣菜、打零工維持生計。
根據李萬才的供述,那天傍晚在集市上賣完菜,他騎著三輪車回家,看到外甥沈洪友正和妻子「打仗」。隨後他倆也打了起來,「從屋裡打到院子裡。」李萬才說,他順手操起一根木棍,打在外甥的腦袋上,外甥倒地後爬起來,繼續廝打,又被李萬才用木棒擊倒。擊打沒有隨著沈洪友的倒地而結束,李萬才繼續朝對方頭部、身上打了幾下。見到沈洪友滿臉是血躺在地上,李萬扔掉木棒,跑了。
李萬才的妻子曹某梅說,事發當晚,沈洪友來到家中,看到鄰居李富也在屋內,「我當時在炕上,李富在地上站著。沈洪友讓我跟他走,我不去,他就把我從炕上拽下來,拿了我家的鋟刀,要往我身上捅。」年過五旬的李富攔在中間,將沈洪友手持的戒刀搶了下來,扔到一邊。「刀被搶下後,他又開始往下拽曹某梅的上衣。曹某梅的右肩膀露了出來,前胸部也露了出來。」李富說,曹某梅就和沈洪友打了起來,不久,李萬才回家,隨後打傷了沈洪友。送到醫院後的第二天早上7時許,沈洪友因「頭部等多處受到鈍性物體暴力作用,致重度顱腦損傷並大失血」死亡。
沈洪友雖是外甥,但幾人年紀相仿。案發那年,李萬才36歲,沈洪友與曹某梅同為34歲。2000年6月22日晚,沈洪友來到李萬才家,拽李萬才妻子曹某梅,讓其和他到樹林發生性關係,曹不同意,雙方發生了爭執。案發前不久,沈洪友曾對她進行過強姦,「有一天沈洪友讓我跟他外出要帳,我就去了,走到附近一個荒廢的空樓,沈洪友把我強姦了。」
曹某梅說,被外甥強姦之後,她不敢報案,只告訴了時年15歲的大女兒,「因為他說過,報案後頂多判五年刑,出來後要殺了我全家。」曹某梅還說,被強姦後,沈洪友總是趁她丈夫在集市賣菜時往家裡跑,想與她「保持兩性關係」。被拒絕後,家裡院子莫名其妙著了火,晚上還有人從外面往院子裡扔大石頭。一名鄰居也證實,曹某梅和沈洪友經常「打嘴仗」,具體原因不知道,「案發前20天左右的一天下午,我聽見他倆在曹某梅家吵架,我就去勸沈洪友,不要再吵了、拉倒吧。」
李萬才逃跑時,他並不知道沈洪友已經死亡,之所以逃跑,是害怕沈的家屬前來報復;逃跑後,他先後輾轉雞西、綏芬河等地,靠打零工為生。
曹某梅則在案發後數月,帶著三個女兒搬遷到距離嫩江1000公裡外的黑龍江省東寧市。兩年後,李萬才託人聯繫到妻子,來到東寧,與妻兒見面,這時他才從妻子處聽到沈洪友死亡的消息。一家人開始在東寧生活,直到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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