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醫學證明是人生第一證,沒有它,新生兒就落不了戶。正因為如此,總有不法分子企圖從中牟利,其中也包括不少掌握渠道的基層衛計人員。
比如,郴州嘉禾縣的雷某,利用自己衛生局窗口辦證員的職務,流出空證,從中收取好處費。
本報記者周凌如實習生馬茜長沙報導
為了數百元好處費,郴州嘉禾縣政務中心衛生局窗口辦證員雷某利用職務便利,夥同他人偽造了數份《出生醫學證明》。
近日,嘉禾縣法院判決雷某犯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同案人員鄧某犯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2年。傅某犯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一年。
利益鏈每張假證明收數百元好處費
雷某是嘉禾縣政務中心衛生局窗口的一名辦證員,按照規定,她平時可以領到《出生醫學證明》空白證件。2014年初,鄧某找到雷某,稱能提供一批新生嬰兒的信息,希望雷某能幫他辦理一批假的《出生醫學證明》,並承諾「每辦理一張假證,就能獲100元至400元的好處費。」看到有利可圖,雷某便答應了。
鄧某稱,這些嬰兒信息是他從傅某處獲得的。2014年以來,傅某多次將廣東省新生嬰兒的信息通過簡訊發送給鄧某,「每辦成一張證,就給我800到1000元。」鄧某稱,他把傅某發給他的信息轉給雷某,雷某辦好證明後,他再交給傅某,「每張能賺幾百元差價。」
截至案發,雷某違法辦理了7人的《出生醫學證明》。鄧某從中獲利1萬餘元,雷某共收受鄧某的好處費約3000元。
造假為準備辦證材料偽造印章
按照《出生醫學證明》的辦理規定,辦證應有接生人員和記錄人員的籤字和醫院公章。如果沒有醫院的出生醫學記錄,要提供新生兒父母籤名的親子關係聲明,以及接生人員籤名和村委會證明或單位證明,籤字蓋章。計劃生育站的證明文件必須蓋有公章和私章。
那麼,這些辦證材料是如何通過審批的?鄧某稱,為提供所需材料,他花了120元在雕刻攤偽造三枚印章,分別是「嘉禾縣珠泉鎮計劃生育辦公室」印章、經辦人「王某」的印章和「嘉禾縣紅十字廣濟醫院婦產科」印章各一枚。
「我發現自己的私章被偽造了。」珠泉鎮計劃生育辦公室工作人員王某稱,不僅自己的私章被偽造,連嘉禾縣珠泉鎮計劃生育辦公室的公章都是偽造的,用來騙衛生局的出生醫學證明。王某稱,證明存根上的內容與開具出去的證明通報聯內容及新生兒的姓名完全不同。「像這份證明,本來只有一個人的名字,但在通報聯被劃掉的空白處添加了兩個名字,就開具了三張《出生醫學證明》。」
延伸
購買出生證明可助來歷不明的孩子「漂白」
記者查詢發現,購買出生醫學證明,多是為超生二胎、非法渠道抱養的孩子,甚至是拐賣來的孩子上戶口。
記者梳理發現,去年媒體報導多例販賣《出生醫學證明》的案例。其中,汝城縣集龍鄉衛生院院長鄧文優和邵陽市隆回縣衛計局一科員劉鑫販賣《出生醫學證明》被抓。一名廣西籍中介先後幫很多來源不明的孩子開證明,涉及內蒙古、北京、福建等多個地區,其上線就是劉鑫。
目前,網上出售的《出生醫學證明》信息,價格大多在8000元到20000元之間。一旦有人花錢買到出生醫學證明,意味著被拐賣和來歷不明的孩子將被改掉身份,他的DNA將難以再列入公安系統打拐資料庫。而警方和孩子的親生父母可能永遠也找不到這些孩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