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
2003年初,湖南湘潭市一名女子黃靜赤裸著死在了床上,身上有多處傷痕,此案的嫌疑人為男友姜俊武。屍檢報告稱死者是處女,但是姜俊武的精液卻被發現在現場。
究竟是何原因讓姜俊武成了此案的嫌疑犯,他究竟是不是殺害黃靜的兇手?請跟隨小編走進黃靜一案,一起探尋案件背後的真相。
案發現場
2003年2月24日,黃靜被發現全身赤裸著死在了宿舍的床上,身上有多處傷痕。法醫經過檢驗,初步推測黃靜是因為心臟疾病導致心肺功能衰竭而死,屬於正常死亡。黃靜家人卻認為是男友暴力強姦致死,並拒絕火化屍體。
7月3日,南京醫科大學鑑定認為,心肺功能衰竭的說法證據不足,黃靜屬於非正常死亡。8月14日,中山大學法醫鑑定中心同樣認為不足以判定為自然死亡。
疑點重重
2003年6月2日,姜俊武被刑事拘留。8月1日,姜俊武被公安局以涉嫌強姦(中止)罪移送湘潭市檢察院起訴。12月22日,姜俊武以強姦中止罪被提起公訴。
姜俊武城,當晚黃靜與他發生了自願的親暱活動,但並沒有試圖強姦她。黃靜後來口吐白沫、並抽搐,但自稱沒事,姜俊武便在清晨離去。
標本被燒
湘潭市公安局、湖南省公安局、公安部和中山大學先後做出四次屍檢都存在互相矛盾。雨湖區法院派人趕到湘潭進行再次鑑定,主要的鑑定資料保存在湘潭,經過合同評審後雙方草草籤了法醫委託受理合同。
2004年3月22日,法醫鑑定中心趕到湘潭。4月2日,《終止鑑定合同情況說明》中寫道:黃靜屍體已保存一年餘,現屍體浸泡於福馬林液體中;最近一次屍檢(2003年8月2日),屍體呈高度腐敗狀態全身皮膚腐敗性表皮脫落,腐敗氣泡、黴菌斑形成胸、腹腔存留的部分器官已高度腐敗。
當破案的希望被寄托在第五次法醫鑑定時,器官標本被焚毀。與該案件有重大關係的物證,明明存在的內衣褲,沒有了。黃靜生前究竟有沒有可能引起突發死亡的病史,不可或缺的體檢表也丟失了。殯儀館冰箱裡被妥善冷凍的黃靜的遺體,高度腐敗了,專家稱這種高度腐敗也是不應該的。
死者傷痕
死者黃靜滿身是傷,腿部、手部、頸部和耳垂有不同程度的菸頭燙傷、掐傷、針孔傷痕和紅腫塊等淤血,會陰部部分挫傷,臀部、背部有青紫,紅腫。
黃靜的第五次屍檢結果為:男友特殊性行為觸發死亡。黃靜的屍體器官標本也因為保存不當被銷毀,因此無法在進行法醫鑑定。
寫在最後
2005年12月7日,湘潭市雨湖區人民法院指控姜俊武犯有強姦罪,具有主動放棄的中止意圖,但是黃靜家人認為其具有間接致死的責任。但姜俊武的律師認為,雖然二人發生關係,但證據不足認為其強姦。
2006年7月10日,法院一審宣判姜俊武無罪,須賠償原告57399.50元。黃靜在潛在病理的基礎下,因姜俊武的特殊性活動促發死亡,需對黃靜的死承擔50%的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