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記者倪偉)據國防部網站消息,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日前籤署命令,發布新修訂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試行)》《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試行)》《中國人民解放軍隊列條令(試行)》(統稱共同條令),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新修訂的共同條令新增了了軍人網絡購物、新媒體使用,並調整細化了閱兵活動的組織程序、方隊隊形、動作要領等內容。
新修訂的《內務條令(試行)》,由原來的21章420條調整為15章325條,《紀律條令(試行)》由7章179條調整為10章262條,《隊列條令(試行)》由11章71條調整為10章89條。共同條令修改了軍人行動電話和網際網路使用管理、公車使用、軍容風紀、軍旗使用管理、人員管理等方面規定,新增軍人網絡購物、新媒體使用等行為規範。在軍人紀律方面,提出了政治紀律、組織紀律、作戰紀律等10個方面紀律的內容要求。條令還調整細化了閱兵活動的組織程序、方隊隊形、動作要領。
中央軍委訓練管理部相關負責人表示,考慮到軍人著軍裝參加校慶、婚禮、頒獎及其他非公務活動,能夠展示軍人良好形象、激發職業榮譽感,新條令取消了「軍人非因公外出應當著便服」的規定,明確「軍人非因公外出可以著軍裝,也可以著便服」。
新修訂的條令還修改了軍人使用行動電話和網絡的行為規範,明確基層單位官兵在由個人支配的課外活動時間、休息日、節假日等時間,可以使用公網行動電話;在註冊網絡帳號、使用新媒體和網購時,不得涉及部隊番號和其他軍事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