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就是打證據,而在婚姻糾紛中你應該搜集這4類證據

2020-08-27 尊而光律師事務所

現如今,我國離婚率可謂是越來越高了,對於一些人來說,離婚仿佛才是最好的解脫,但是等到離婚之時才發現,離婚不是想像中那麼簡單,畢竟每個人遇到的問題也都不一樣,多多少少都存在一些糾紛,所以今天我們就來說說「離婚那些事兒」,希望能給需要的朋友帶來一些幫助。

大家都知道我國離婚是有兩種方法,一種是協議離婚,另一個就是起訴離婚。

協議離婚,好聚好散是最好的,畢竟誰都不願意鬧上法庭,但是離婚糾紛一般都會涉及到財產分割、房產分割、孩子撫養權等問題,很容易產生一些糾紛,最後就只能通過訴訟來離婚。

首先這裡小尊插一句,無論是選擇什麼方法離婚,在離婚之前都需要好好理一理你們的共同財產:

也許你掌握著家裡的財政大權,但你卻並不一定了解你們的共同財產到底有多少。

現在,我們來清理一下,婚姻案件中可能涉及到的財產:

1、房產所有登記於你們共同名下的房產,以及你們婚後共同購買的房產都是你們的婚姻共同財產。

2、股票、基金與債券你們是否有股票和債券?不論是在誰的名下。

3、股份你們共同經營的生意,或者你們任何一方對其他企業所進行的投入而形成的股份。

4、住房公積金(這個大家比較容易忽視)

5、商業保險婚後你們購買的商業保險,以及婚前購買婚後仍在繳費的保險。

6、汽車

7、現金與存款

8、債權即別人是否還欠你們的錢,以及你們委託別人經理的信託產品或民間貸款。

9、債務一定要搞清你們婚後一起借的錢,這個要從你們的共同財產中來支出。也要了解清楚對方是否有借錢。

10、未分配的繼承遺產如果你們任何一方存在已經確定的繼承遺產份額,但只是未分配的話,這也是你們的共同財產。

11、另一方婚前財產,但在婚後你們對之進行了經營或改造因為你們的作為而導另一方婚前財產增值的話,增值部分將構成你們的共同財產。

12、養老金如果你們之中有一人已經開始領取養老金了,那麼領取一方的養老金個人帳戶的資金將構成可分割的共同財產。

13、其他財產

接下來就是收集證據!

那麼打官司,大家都知道,打官司非常注重證據,而我們應該搜集什麼證據,也是很多當事人非常關心的問題,所以今天小尊就為大家總結了,離婚案件中可能涉及到的幾類證據。

1、婚姻糾紛案件

(1)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的證明;

(2)沒有登記結婚的,關於同居時間或舉行婚禮時間的證明;

(3) 再婚的,原離婚調解書、判決書或有關部門的證明;

(4) 被告下落不明的,關於下落不明時間、情況的證明;

(5) 一方或雙方為現役軍人的,提供所在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證明;

(6) 一方理智有缺陷、患有性病、精神病的病情診斷等證據;

(7) 一方因犯罪被判刑勞改的,關於原判法院、刑期和勞改地點的證明;

(8) 婚後感情的事實依據;

(9) 一方有過錯的相關證據;

(10) 財產名稱、數量、價值的證明;

(11) 財產性質(婚前、婚後或夫妻約定財產)的證明;

(12) 儲蓄、國庫券、股票等財產的證明或相關線索;

(13) 債權債務情況及性質(婚前、婚後、男女一方單獨債權債務)的證明;

(14) 住房情況(私房建造時間、面積、造價;公房戶名、面積、間數、常住人口、分配來源)的證明;

(15)其他證據。

2、撫育費案件

(1)離婚調解書、判決書或婚姻登記機關的證明;

(2)子女姓名、性別、年齡、生活狀況的證明;

(3)養子女、繼子女的有關證明;

(4)請求撫養子女的有利條件或其他條件的證明;

(5)請求給付撫養費數額的依據(雙方工資或勞動收入等)

(6)工資、收入狀況的證明;

(7)子女身體狀況的證明;

(8)子女醫療費用票據;

(9)子女學習費用的票據及有關證明;

(10)其他證據。

3、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案件

(1)離婚判決書、調解書或婚姻登記機關的證明;

(2)各自撫育子女有利或不利條件的證明;

(3) 各自經濟收入情況的證明;

(4)10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本人的意見;

(5)其他證據。


4、申請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案件

(1)申請人國籍證明(戶口本、護照等);

(2)外國法院離婚判決書(調解書)正本及證明無誤的中文譯本;

(3)作出判決(調解)的法院出具的判決(調解)已生效的證明文件,該證明文件應經該外國公證部門公證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並應提供經證明無誤的中文譯本;

(4)作出判決(調解)的外國法院已合法傳喚被告出庭的有關證明文件,該證明文件應經該外國公證部門公證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並應提供經證明無誤的中文譯本;

(5)作出判決(調解)的外國法院的應訴通知或出庭傳票。

大家都知道民事案件中,一般都是「誰主張,誰舉證」,即誰起訴提出請求,誰就提供證據證明。

但是有一些特殊的訴訟,證據是由對方即被告提供的,對方拿不出證據,就要承擔敗訴的風險。

而在婚姻糾紛中,這樣一種訴訟,原告是無需舉證的,那就是以法定代理人身份代子女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的,不需要提供證據。若對方抗辯已經盡到撫養義務,由被告提供證據證明如何盡的撫養義務。

好了,以上就是給大家準備的證據分類,大家還有什麼問題的,可以直接評論留言諮詢哦~

相關焦點

  • 打官司就是打證據,致勝的關鍵在證據
    大家都知道,打官司就是打證據,致勝的關鍵在證據。沒有過硬的證據,即使被拆遷人屬於受害者也可能敗訴。所以面對一些當地政府的強拆,一定要學會搜集和保留證據。今天,北京京康律師事務所主任史西寧律師,結合自己代理大量徵地拆遷案件的經驗,和大家分享強拆中如何搜集保全證據!
  • 民間借貸糾紛打官司掌握這3點證據,穩贏
    民間借貸糾紛打官司要提供的證據有哪些?打民間借貸的官司講究的是證據,無論是借貸協議或者合同都必須要有原件,民間借貸和之前我們所講到的債務關係是一樣的,如果在借條上有還款期限,訴訟時效就是兩年,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期限,訴訟時效就是二十年,下面履正專業律師為大家詳細介紹相關的法律知識。
  • 打官司就是打證據,什麼才是好證據?
    俗話說得好,打官司就是打證據。在民事訴訟中法院都是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則,誰去法院起訴誰就要承擔舉證的責任,即「誰主張誰舉證」。這個時候,手握足夠有說服力的「好」證據就增加了獲勝的可能。那麼,什麼才是好證據,您知道嗎?
  • 乾貨收藏:常見案件證據清單。我們不急著打官司,但要有證據意識
    這年頭,越來越多的人不爭饅頭爭口氣,鬧得不可開交的時候心裡都在想,大不了我打官司。可打官司怎麼打?當然是打證據。空口白牙說破天的事誰都會幹,可沒有證據別說是勝訴了,連案子都立不了,法官都見不著。小幸今天就給大家列一列粉絲諮詢比較多的案件的證據清單。
  • 打官司沒有證據怎麼辦,還能打嗎?
    打官司最重要的就是要有證據,然而好多時候,人們的警惕心都沒那麼強,因此少留一手提前收集證據對簿公堂。那麼,沒證據是不是就真的不能打官司了呢,其實不然。首先要說明的是,法院實行立案登記制。對於民事案件,只要原告有資格、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依據,屬於人民法院管轄,沒有證據法院也是會立案的,沒有證據不影響立案。立案登記制,只進行形式審查,不進行實質審查。證據只是能決定你官司能否打贏,並且,對於一方當事人沒有證據支持的事實和訴訟請求,只要對方當事人認可,法院就可以支持。
  • 這18類常見案件打官司需要提交哪些證據?建議收藏!
    打官司就是打證據,司法實踐中法官判案是以事實為依據的,所謂「事實」是指合法證據能夠證明的事實,天津市津南區法院整理匯總了訴訟中可能用到的證據材料,下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列印遺囑要求,遺囑人和見證人在遺囑每一頁籤名,註明年、月、日;以錄音錄像形式訂立的遺囑,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肖像,並註明年、月、日。
  • 打官司 需提交的證據匯總
    打官司注重證據,需要什麼證據也是當事人最為關心的事。下面匯總了18類案件需要收集提交的證據,供大家參考:18類案件需提交的證據匯總1、婚姻糾紛案件(1)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的證明;(2)沒有登記結婚的,關於同居時間或舉行婚禮時間的證明;(3)再婚的,原離婚調解書、判決書或有關部門的證明;(
  • 打官司需提交的證據匯總
    打官司注重證據,需要什麼證據也是當事人最為關心的事。下面匯總了18類案件需要收集提交的證據,供大家參考:18類案件需提交的證據匯總1、婚姻糾紛案件(1)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的證明;(2)沒有登記結婚的,關於同居時間或舉行婚禮時間的證明;(3
  • 打官司需要哪些證據?(18類案件匯總)
    打官司注重證據,需要什麼證據也是當事人最為關心的事。18類案件需提交的證據匯總1、 婚姻糾紛案件(1)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的證明;(2)沒有登記結婚的,關於同居時間或舉行婚禮時間的證明;(3) 再婚的,原離婚調解書
  • 讓事實來說話——民間借貸糾紛證據搜集
    2020年8月20日,最新修訂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發布,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調整為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4倍,目前為15.4%,取代原「以24%和36%為基準的兩線三區」的規定。看過了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的調整動態後,我們來探討一下,日常生活中如果遇到借貸糾紛,我們應該注意保存哪些證據呢?
  • 打官司都需要提交什麼證據?幫你整理好了!
    打官司注重證據,需要什麼證據也是當事人最為關心的事。下面匯總了18類案件需要收集提交的證據,供大家學習及實務參考:18類案件需提交的證據匯總1、婚姻糾紛案件(1)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的證明;(2)沒有登記結婚的,關於同居時間或舉行婚禮時間的證明;(3)再婚的,原離婚調解書、判決書或有關部門的證明;
  • 18類常見案件打官司需要提交的證據清單全有了!
    打官司就是打證據,司法實踐中法官判案是以事實為依據的,所謂「事實」是指合法證據能夠證明的事實。那麼打不同的官司分別需要提供哪些證據材料呢?下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列印遺囑要求,遺囑人和見證人在遺囑每一頁籤名,註明年、月、日;以錄音錄像形式訂立的遺囑,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肖像,並註明年、月、日。
  • 打官司都需要提交啥證據?幫你整理好了!
    打官司注重證據那麼都需要什麼證據呢?小編匯總了18類案件需要收集提交的證據供大家參考一起來看看吧!18類案件需提交的證據匯總1、婚姻糾紛案件(1)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的證明;(2)沒有登記結婚的,關於同居時間或舉行婚禮時間的證明;(3)再婚的,
  • 打官司需提交的證據匯總
    下面匯總了18類案件需要收集提交的證據,供大家參考:18類案件需提交的證據匯總1、婚姻糾紛案件(1)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的證明;(2)沒有登記結婚的,關於同居時間或舉行婚禮時間的證明4、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案件(1)離婚判決書、調解書或婚姻登記機關的證明;(2)各自撫育子女有利或不利條件的證明;(3)各自經濟收入情況的證明;(4)10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本人的意見;(5)其他證據。
  • 【法律貼士】這18類常見案件打官司需要提交哪些證據?建議收藏!
    打官司就是打證據,司法實踐中法官判案是以事實為依據的,所謂「事實」是指合法證據能夠證明的事實,天津市津南區法院整理匯總了訴訟中可能用到的證據材料,下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1)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的證明;(2)沒有登記結婚的,關於同居時間或舉行婚禮時間的證明;(3)再婚的,原離婚調解書、判決書或有關部門的證明;(4)被告下落不明的,關於下落不明時間、情況的證明;(5)一方或雙方為現役軍人的,提供所在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證明;(6)一方智力有缺陷、患有性病、精神病的病情診斷等證據
  • 打官司,這些證據不能少
    【打官司,這些證據不能少】民生視角因飼養動物引起的損害賠償糾紛案件,交通事故賠償糾紛案件,因涉及企業開除、除名、辭退職工引起的勞動爭議案件……生活中,碰上這些案件,應該提供哪些證據?
  • 農民工用「殺手鐧」打贏官司 生活中錄音證據很重要
    生活中多個心眼,很多錄音都有大用處 農民工弄傷左眼,老闆否認是他的員工。在法院打官司時,農民工使出殺手鐧———和老闆通話時的錄音證據。昨天,記者從沙坪垻區法院獲悉,因老闆拒絕參與聲音鑑定,該院一審判決推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 四川農民工江某今年42歲。
  • 打官司是重要證據在對方手中該怎麼辦
    打官司其實就是打證據,只有證據紮實充分才有可能贏得官司,如果沒有任何證據僅憑當事人陳述是很難勝訴的,因此當事人在訴訟中必須掌握足夠的證據。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誰主張誰舉證,當事人對於自己主張的案件事實有責任舉證證明。民事訴訟規則也對舉證責任進行了分配。當事人可以根據自己不同的舉證責任提交相應的證據。一般情況下證據對自己的有重要影響的證據都在自己手中保存,但是也有例外情況。
  • 打官司,沒證據怎麼行?執業28年的老律師透露了4個取證方法
    在訴訟中,經常有人的覺得在法庭上自己說的全是事實,法官應該相信自己!可是,打官司不是演戲,您沒有籠罩主角的光環,法官也沒經歷過你們之間的事兒,在他眼裡你和對方是一樣的!憑什麼信你不信對方呢?法官靠什麼判斷?主要就是靠證據。所以說,打官司證據為王!那麼應該怎麼樣收集和使用證據?
  • 收集這七類證據至關重要!
    2018年6月22日下午,馬蓉上訴王寶強離婚糾紛、名譽權糾紛兩案二審依法開庭。最終,法院經審理認為,兩案一審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上訴人馬蓉的上訴理由均不能成立,故兩案均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據悉,雖然離婚,但是二人的財產分割問題仍需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