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3日一大早,灌南縣xx鎮xx村的村民老李就來到了地裡除草,剛下地不久,他就發現了一個土包。三天前他來地裡時,這裡還沒有什麼異樣,這顯然是一個新鮮的土包。
出於好奇,老李上前扒了扒土,哪曾料到,眼前的一幕讓他魂飛魄散。江蘇省灌南縣公安局的偵查人員很快就來到了現場,挖開這堆土包後,一具赤裸的女屍呈現在警方面前。
屍體是俯臥翹臀位,距離地面有一米深,剛好臀部是翹起來的,翹起來的臀部比頭部和腳部都高。民警首先想到這是一起兇殺案,如果不是兇殺案,誰會把屍體處理得那麼隱秘呢?
挖出來的女屍
女屍放置示意圖
現場只有這具赤裸的屍體,沒有發現被害人的衣物和隨身物品。
在打撈屍體時,警方在被害人頭部下方,找到了現場唯一的一件物品。將屍體抬上來以後,找到了一條浴巾,別的任何物品都沒有找到。
這條浴巾兩面顏色不一樣,一面是黃色,一面是灰色。在浴巾的兩邊,其中一邊有兩條小魚,另一邊有七條小魚的圖案。有浴巾為什麼不穿衣服呢?
是不是周邊就是第一現場呢?是周邊發生了情況就地埋屍?還是從外面運過來的?
然而,這樣的浴巾十分普通,很難追蹤其來源。更為棘手的是,屍體已經高度腐敗,無法識別其面部特徵。對於被害人的身份,現場能提供的信息並不多。
現場發現的那條浴巾
浴巾的示意圖
民警發現,死者頭髮染成了黃色,指甲是塗的紅色指甲油。經過檢驗,這名女性應該做過剖腹產手術,同時也做過闌尾炎手術。隨著屍體解剖的深入,關於被害人遇害的時間段,法醫做出了初步的推斷。
結合當時的天氣和埋屍的特徵,因此初步推斷死亡時間應該在一周左右。整個中心現場沒有發現任何有利的痕跡物證,勘查人員不得不向外擴展。
沂河淌位於灌南與灌雲兩縣的交界處,這是一片洩洪區,每年夏季,上遊駱馬湖洩洪時,這裡會變成一片汪洋大海。而遇到不洩洪的年份,附近的村民就將這裡開闢成土地,種植大豆等農作物。
在距離中心現場20米左右的豆地裡,警方有了新的發現。地裡發現有一部分不是很完整的車輪印,如果不仔細看,根本看不出來這些痕跡。雖然痕跡不完整,但是通過測量可知,車輪印寬約18釐米。
警方推斷,應該是轎車行駛時留下的痕跡。除了附近居民,很少有人會到這裡來,豆地裡出現車痕極為反常。
正常車輛不會到現場的田地中間去留下痕跡的,民警推斷,這很有可能就是拋屍運屍過程中作案車輛留下來的痕跡。
沂河淌無疑是一個拋屍現場,而且是埋屍現場,那麼第一現場又在哪裡?屍源如何追蹤呢?
俗話說,遠拋近埋,不可能是外地的專門跑到這裡來拋屍,最起碼犯罪嫌疑人對這邊相對熟悉一點。
根據遠拋近埋的作案規律,警方對現場附近的村莊進行排查,卻並沒有發現與被害人年齡以及體貌特徵相似的失蹤人口信息。如果無法確定死者身份,那麼案件後期的偵查難度就非常大。
現場沒有有力的痕跡物證,被害人的身份也難以確定,偵查員該如何才能找到案件的突破口呢?
這幾天,上海的邵衛明心神不寧,女兒邵美華的電話打不通,好幾天都沒有消息了。正常情況下,女兒邵美華三兩天就會和家裡聯繫,這個女兒讓邵衛明老兩口兒操了不少心。
一年前,邵美華離了婚,之後也一直沒有穩定的工作,整天泡在遊戲廳裡。邵美華有個四歲的女兒,目前也是由邵衛明老兩口兒撫養。離婚後,邵美華隔三岔五會回家看看老人和孩子,但是最近幾天卻音訊全無。
幾個月前,邵美華認識了新男朋友尹小剛,兩人在奉賢區一間出租屋同居。邵衛明找到尹小剛,尹小剛表示,他也聯繫不上邵美華。
邵衛明感到很奇怪,人和你在一起怎麼人會沒了呢?尹小剛說,我也在找她呢,我也不知道她到哪裡去了。
於是兩人商議還是報警吧,就這樣兩人去公安機關為邵美華報了失蹤。江蘇省灌南縣發現一具無名女屍,確定屍源成為偵破工作的重點。
在獲取被害人的DNA信息後,警方隨即進行了數據比對,很快,一個匹配的對象就出現了。原來,邵美華之前因為為賭博提供條件而被警方處理過,因此庫裡有她的DNA信息。
比對結果顯示,被害人名叫邵美華,32歲,上海人。確定了屍源,警方感到非常興奮,那麼就能夠對她的人員交往情況,矛盾關係以及活動軌跡進行進一步的調查。邵美華長期生活在上海,為什麼她會喪命於連雲港市灌南縣呢?
經過調查民警了解到,2015年8月6日,邵美華在灌南縣的鄰縣灌雲縣有過住宿記錄。
賓館的監控錄像顯示,8月6日晚上21:46分左右,被害人邵美華戴著眼鏡,穿著黑色上衣來到前臺。
被害人邵美華來到賓館前臺
幾秒鐘之後,一個穿著白色T恤的男子跟邵美華一起辦理了入住手續,房費也是這名男子支付的,而登記的身份證是被害人邵美華的。
登記過程中,兩人一直在交談。從兩人的神情動作來看,他們的關係並不一般。
兩人感覺比較親密,民警對這個男子持懷疑態度。雖然民警不能果斷地說他就是犯罪嫌疑人,但是可以肯定地說,他對被害人邵美華應該是非常了解的。
隨後兩人來到樓上,準備進入房間,但開門的時候好像出了點問題。於是,兩人返身下樓找服務員,這時,監控錄像捕捉到了兩人的正面形象。
兩人的正面畫像
雖然監控錄像能夠記錄下這名男子的體貌特徵,但是當時這名男子沒有用他的身份證去登記住房,因此警方也無法確定男子的身份。兩分鐘後,兩人在工作人員的幫助下打開了房門,一起進入了房間。
在警方目前掌握的線索中,這是被害人生前最後的活動影像。8月6日,被害人跟一個青年男子一起入住這家賓館,而十幾天之後,她的屍體就在三十公裡外的沂河淌被發現。
警方認為,這名男子似乎跟案件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
第一,被害人邵美華為什麼會來灌雲縣住宿呢?
第二,跟她同行的這名男子又是誰呢?第三,這名男子和被害人的死亡到底存在著什麼樣的關係?
即使這名男子不是嫌疑人,那也一定是知情人。這名男子究竟是誰?
他跟邵美華的遇害是否有關呢?警方對邵美華案發前的活動進行了調查,邵美華有一輛黑色的尼桑轎車,通過追蹤這輛轎車的行駛軌跡,警方有了一個意外的發現。
2015年8月17日下午15:56分,這輛轎車沿著沂河堆進入了拋屍現場附近,大約一個半小時後,17:32分,這輛車才從現場附近離開。
儘管監控錄像比較模糊,但是警方能清楚地看到,開車的是一個身穿黑色T恤的男子後,而且邵美華並不在這輛車上。
8月18日下午16點多,這輛車再次出現在現場附近,此時,開車的男子穿的是白色T恤。在警方推斷的案發時間前後,邵美華的汽車反覆出現在拋屍現場附近,而且開車的人並不是邵美華。
8月17日邵美華的汽車進入拋屍現場附近
警方認為,此時的邵美華很有可能已經遇害了,因此警方認為這輛車和被害人的死亡應該有著直接的關聯。這名男子是誰?為什麼他會開著邵美華的汽車呢?
倒查車輛的行駛軌跡,8月17日凌晨兩點多,這輛車出現在灌雲縣的一家賓館,這家賓館正是被害人邵美華8月6日入住的賓館。
停車後,從車上走下來一男一女,他們一起來到前臺辦理入住手續。引起偵查員警覺的是,這名男子穿著白色T恤,胸前有幾道黑色條紋,衣著體貌特徵跟8月6日邵美華身邊的男子十分接近。
經過比對應該能確定,8月6號和8月17號這兩次來灌雲縣是同一男子。而監控裡的這名女子,穿著黑色上衣,沒有戴眼鏡,頭髮也沒有染過,她的體貌特徵跟被害人邵美華並不一致。
陌生女子和被害人邵美華對比
這個女人到底是誰?而更讓警方困惑的是這名男子的身份,十幾天之內,他先後跟兩個不同的女人一起入住賓館,更詭異的是,這一次這一男一女入住的房間恰好就在8月6日邵美華入住房間的隔壁。
住了一個晚上之後,17日上午11點48分左右,這名男子換上了一件黑色T恤,單獨從房間出來。
他開著邵美華的汽車,一直來到了沂河淌拋屍現場的附近,直到晚上22點47分才回到賓館。
那麼,這名男子到現場究竟是做了什麼?從圖像的角度基本上認為這個男子就是犯罪嫌疑人,此人嫌疑很大。
在男子離開後整整一天的時間裡,那名同時入住的女子一直沒有離開過房間。
一男一女入住賓館房間
17日男子換了一身衣服出了賓館
第二天,8月18日13點47分左右,這一男一女到前臺續交房費,然後開車離開。
出人意料的是,兩人再次來到了拋屍現場附近。種種跡象表明,車上的這一男一女與邵美華的遇害有著必然的關係。
警方雖然不清楚這個女人做了什麼,但是她和男子一同往返於拋屍現場附近,那麼推斷她起碼參與了埋屍。這一男一女究竟是誰?通過對監控錄像和照片的分析比對,警方確認,這名男子是邵美華的男朋友尹小剛。
女朋友邵美華遇害前後,作為男友的尹小剛卻和別的女人到賓館開房,並多次開車出現在拋屍現場附近,這讓警方覺得不可思議。民警推測,這中間肯定是有什麼矛盾衝突。
一男一女到賓館前臺續房費
尹小剛
為了進一步查清案情,警方繼續以尼桑轎車為線索,還原尹小剛的活動路線。8月14日晚上,這輛車在上海出現,開車的是被害人邵美華,坐在她旁邊的正是其男友尹小剛。
這意味著,8月14日邵美華還沒有遇害,8月15日,這輛車仍在上海市區活動。
此時,駕駛員換成了尹小剛,邵美華並不在車上。反常的是,8月16日早上八點多,尹小剛開著這輛車離開了上海,十一點多從滬寧高速無錫東出口離開高速,進入到無錫市區。
晚上22點25分左右,這輛車的身影再次出現了,從無錫通江大道高速往連雲港方向駛去。此時警方發現車上的情況發生了變化,上海過來車上只有尹小剛一個人,到了無錫之後,多了一個女的在副駕駛位置。
14日邵美華和男友坐在車上
16日早上尹小剛開著尼桑轎車
16日晚上副駕駛位置多了一個女人
警方觀察到,這個女人和死者邵美華明顯不是同一個人。17日凌晨2點35分,尼桑車來到灌雲縣,直接開到這家賓館門口,兩人下車後到前臺辦理入住手續。
至此,事情的真相逐漸清晰起來,邵美華遇害的時間應該在8月15日前後,而犯罪嫌疑人很可能就是她的男友尹小剛。
尹小剛作案後,開車開到五百公裡外的灌雲縣掩埋屍體,然而,尹小剛為什麼會在無錫停留,帶上這個女人呢?
因此警方懷疑這個女人是知情的,到底知情多少還是個未知數。房間是用這名黑衣女子的身份證登記的,查詢後警方確認,這名女子叫陳燕燕,出人意料的是,她竟然是尹小剛的前妻。
被殘忍殺害的女友,有重大嫌疑的男友,現在又牽涉到男朋友的前妻,案件顯得更加撲朔迷離。這三個人之間究竟有什麼恩怨瓜葛,最終導致了這起命案的發生呢?
尹小剛和他前妻具有重大嫌疑,警方立即對兩人實施抓捕。
而此時,上海尹小剛和邵美華的出租屋裡已經人去樓空,警方對出租屋進行搜查,但並沒有發現可疑的痕跡物證,尹小剛似乎已經逃竄了。
陳燕燕在無錫打工,到案之後,她與尹小剛一起回到灌雲縣的原委得以還原。原來,她和尹小剛都是灌雲縣人,兩人又是同一個村的,算得上是青梅竹馬。
陳燕燕到案之後
2013年兩人組建了家庭,2014年兩人因為感情不合,衝動之下就離婚了。雖然離婚了,但是兩人的感情依然很好,聯繫也並沒有中斷,尹小剛也積極地想和前妻復婚。
離婚後,在上海工作的尹小剛經常來看望陳燕燕,也反覆表達過復婚的想法。經過冷靜的思考後,陳燕燕心裡也有這樣的打算,但是她嘴上並沒有給尹小剛答覆。
2015年8月15日早上,陳燕燕突然接到了尹小剛打來的電話,說明天要來找她。果然,第二天中午,尹小剛開車來到了無錫,接上了陳燕燕。
陳燕燕本來還以為他是來接自己去上海的,但是尹小剛到這邊後就說他要回老家。陳燕燕一開始不怎麼想去,在尹小剛再三的請求下,就這樣,兩人離開無錫,經鹽城一直往連雲港方向開去。
一路上,陳燕燕感覺尹小剛的精神狀態並不是很好,話不多,給人感覺很疲憊的樣子。陳燕燕也問過尹小剛是不是出了什麼事,但是尹小剛卻總是岔開話題。
17日凌晨,兩人來到灌雲縣的這家賓館,住了一個晚上之後,17日上午,尹小剛獨自一人離開房間。尹小剛說要回家,陳燕燕就沒和他一起,於是他就一個人走了。
因為陳燕燕和他已經離婚了,不方便回去,所以就一直在賓館裡等他。8月18日,尹小剛以開車兜風為理由,叫上陳燕燕一起,再次來到了沂河淌附近。
在灌雲縣的幾天裡,陳燕燕也發覺尹小剛有些魂不守舍,但是尹小剛不願意告訴陳燕燕究竟發生了什麼。
8月19日,兩人從賓館退房,開車回上海。路上,尹小剛的情緒接近崩潰,他告訴陳燕燕,自己碰到大事了。
他說他犯事了,他把人殺了。陳燕燕問他為什麼,你走哪條路不好,非要走這條路?尹小剛回答說,你知道太多對你沒好處。出於恐懼,陳燕燕也不敢再多問什麼。
2815年8月30日,犯罪嫌疑人尹小剛在廣東珠海落網,他對殺害邵美華的事實供認不諱。尹小剛為什麼要殺害女友邵美華呢?面對審訊民警,尹小剛講述了這一段不堪回首的經歷。
據尹小剛交代,2015年4月,他跟邵美華相識於上海的一家遊戲廳,兩人很快發展成情侶,並在奉賢區的一間出租屋裡同居。
邵美華有一個女兒,由其父母代為撫養,她每個月需要向父母交500元的生活費,但是邵美華自己並沒有穩定工作。
與尹小剛相識後,這筆生活費就變成了尹小剛的負擔。尹小剛長期混跡於遊戲廳,也沒有穩定工作,他的主要經濟來源是通過放取高利貸來獲取利息。尹小剛放出去的不少錢成為壞帳,經濟狀況越來越來拮据。
尹小剛落網
貧賤夫妻百事哀,因為經濟,兩人的感情開始惡化。此外,邵美華也跟著尹小剛放出一部分高利貸,由於借款人逃跑,這筆錢打了水漂。
邵美華要求尹小剛承擔這筆債務,她說自己的一萬塊錢是因為看尹小剛放給某某人,她才放給某某人的,現在人跑掉了,這一萬塊錢由尹小剛來承擔。
尹小剛說自己憑什麼要承擔這筆債務呢?兩人的感情亮起了紅燈,而一直在陳燕燕和邵美華兩個女人之間游離不定的尹小剛,產生了要擺脫邵美華的念頭。
尹小剛覺得,邵美華各方面都比不上前妻,於是他多次從上海到前妻打工地去見面。往日的激情被生活的繁瑣消耗殆盡了,感情危機就像火藥引線一樣一點就著。
8月15日,兩人再次發生了激烈的爭吵,這次尹小剛決定,徹底結束這種生活,於是他殘忍地結束了邵美華的生命。
作案後,為了擾亂公安機關的視線,製造一個沒有作案時間的假象,他把邵美華的屍體放在了後備箱,開車到無錫接上了前妻陳燕燕,謊稱要回老家去玩,其實是實施自己的拋屍計劃。
在整個作案過程當中,他前妻陳燕燕都是不知情的。8月17日,尹小剛獨自一人離開賓館,來到沂河淌附近,將邵美華的屍體掩埋到豆地裡。但是他一直放不下心,害怕屍體被人發現。
於是,8月18日,他又帶著陳燕燕一起,以開車兜風為藉口到現場附近查看。從上海到連雲港,整整五百公裡,尹小剛帶著陳燕燕一起風塵僕僕,兩人卻各懷心事。
陳燕燕沒有料到,後備箱裡還有另外一個人的存在,她更想不到的是,尹小剛這一次出發就再也無法回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