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王呈祥
如此書法評獎真的公平嗎?評委:這是我們的初衷和理想!
《雲岡杯·首屆全國魏碑書法雙年展》評獎結束後,作為本次展覽評委兼組委會副主任的中國書法家協會副主席劉洪彪,接受了書畫頻道記者的採訪。他對記者說:
我們(評委)的意思是,不要特別像某個古人,也不要特別像某個今人,一定要像自己,而且十張作品往那一掛,一品一面目,絕不雷同,這是我們的初衷,也是我們的理想。最後十個一等獎作品,七個評委五票以上的正好十個,所以結果一出來,評委監委包括現場工作人員歡呼雀躍,大家都很滿意。
不難看出,劉副主席的這兩句話,前一句是評獎的標準,後一句是評獎的方法。不像古人與今人,要像自己、十張一等獎作品要一張一面貌,即是標準;七個評委投票,票數過半的作品為獲獎作品,即是方法。
粗看,標準與方法有理有據沒問題,但細看卻經不起推敲,甚至讓人懷疑:如此書法評獎真的公平嗎?
對標準的疑惑
不要特別像某個古人,也不要特別像某個今人像就像,不像就不像,不要特別像怎麼解釋?是不是可以這麼理解,古人的基數為2,今人的基數也為2,獲獎作品只能佔他們各自基數的1?因為只有這樣,才能既不像古人也不像今人,同時既像古人也像今人。再者,「特別」一詞是個概念性的詞,根本沒有辦法界定。比如,我覺得你口袋裡的錢特別像是我的,是否就意味著是我的呢?
一定要像自己自己是什麼樣?我們都知道,學習書法要臨帖,而臨帖必然會或多或少摻雜帖中的東西。例如,元代趙子昂書法雖自成一派,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取法王羲之,而且取法比例佔半成以上。
趙用盡一生都沒有擺脫王,今天的人怎麼能像自己?「我書意造本無法,點畫信手煩推求」視為像自己,可又有幾個蘇軾呢?
一品一面目,絕不雷同這麼說的依據是什麼?《龍門二十品》、《張猛龍碑》、《鄭文公碑》等所有今天能夠見到的魏碑作品沒有一件風格相似的,皆姿態各異。古代不同,是否意味著當今也要不同?
好,就算是這樣,倘若沒有十件風格不同的作品,是否意味著不用評了?還有,假設兩件風格相近且水平較高的作品擺在面前,而其他風格的作品水平並不高,是否要棄前者選後者?
對方法的疑惑
事實上,以評委投票的方式決定哪件作品獲獎沒有問題,符合民主投票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問題是,這些評委是否具備跨界評審能力。
主要評委劉洪彪、張繼、張旭光三人,一個擅長狂草,一個擅長隸書,一個擅長行書。如今讓他們跨界評審魏碑書法,那麼是以魏碑的角度,還是以各自擅長的角度呢?
以魏碑的角度,他們又不像以魏碑名世的李松先生那樣專業,結果只能以各自擅長的角度。魏碑與其他書體都是書法,但在寫法上卻完全不一樣,可以說有著天壤之別。
四年一屆的全國書法大展,之所以要分組、分體評審,除了方便快捷以外,更多的是讓專業評委評審與之對口的書體,從而保證專業性和公平性。反觀此次展覽,卻讓專業評委評審與之不對口的書體,如此怎麼保證專業性和公平性呢?
標準和方法都有問題,其最終的評獎結果只能是:我(評委)認為他寫的好他就獲獎,僅此而已。大家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