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有愛情,沒有了自己,那不是重或輕,而是卑微的空白,到最後你終究會失去那段沒有自己的愛情。你不可能一直苦苦收起真正的自己來遷就對方,因為沒有了自己,你還能拿什麼去愛人和被愛?
一、丈夫有婚外情,小三帶著娃上門搶家產
48歲的張姐,年輕時和丈夫靠著做牛肉麵的生意,如今打拼二十多年不僅開了3家分店,手頭還買了20多套房和門面,每個月光靠收租都能夠一家子人吃吃喝喝一年。
不知是不是驗證了那句「男人有錢就變壞」的名言,張姐的丈夫似乎完全忘記了當初創業時早出晚歸忙活的艱難辛苦,每天只懂得開車出去享受生活,動不動就約人出門旅遊,有時候好幾天都不回家。
就在前兩年,張姐發現丈夫有了婚外情,當時考慮到兒女都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張姐為了孩子們的名聲,硬生生將這件事瞞在了心裡。好不容易等到孩子們結了婚,張姐這才釋放出內心的怒火,將丈夫無情地趕出了家門。
哪成想,丈夫不僅不離婚,反而死臉賴皮的找張姐要錢。畢竟,家裡所有的房租鋪子的進帳,最後都會上交到張姐手裡,而丈夫卻身無分文。起初,為了不讓周圍鄰居看笑話,張姐每個月會給丈夫1萬塊的生活費,可卻沒想到越往後丈夫竟越變本加厲的要錢。
有一天,店裡面來了位抱著1歲男童的女士,進門直接喊著找張姐。看到張姐出來,女人張嘴就說:「這也是你老公的兒子,憑什麼你的兒女能豪車豪宅的住著,而我的兒子卻跟著我們受苦!要知道,你如今的錢財家產不光你一個人的,怎麼著我的孩子都有份繼承!」
為此,張姐被氣得血壓飆升住進了醫院,她放話就算錢財全部捐掉,也不給那私生子一分錢。但其實,根據婚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這段話的意思就是說,但凡婚生子享有的權利,非婚生子也應該同等享有,那麼繼承家產的權利也是有的!
二、男性出軌,對女人的傷害有多大
1、家庭財產被外人剝奪
根據婚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也就是說,不管是不是私生子,其親身父親都有撫養孩子的義務和責任,並且都具有合法的繼承權。這對妻子來說,會認為家庭財產被外人剝奪,損害了自己孩子的利益。
2、孩子感受的父愛變少
男性一旦出軌後,他的心思就不會完全放在家庭和孩子上。經常性的會外出、晚歸,這影響的不僅僅是家庭的和睦,還有自己孩子父愛的缺失。沒有太多的時間陪孩子玩耍、吃飯、做戶外活動。孩子是很敏感和聰明的,父母的態度變化都能感覺得到,當孩子缺少了父愛,內心也會變得孤僻和內向。
3、不敢再隨便愛人
女人在感情中是一種感性動物,在對待感情這件事上很認真但是也很脆弱。一旦在感情中受過傷,就需要很長的時間才能恢復,並且對愛情會產生懷疑和害怕,不敢輕易相信別人,也不會隨便再愛人了。男人出軌帶來的背叛感,會讓女人一輩子都記憶猶新。就算是遇到新的人,也會有所顧忌。
三、垚垚有話說
愛與被愛都是一件幸福的事情,但是這個幸福是要建立在正確的時間上的。當一個已婚男人不顧家庭的責任,義無反顧地選擇「出軌」這條路時,傷害的絕不只是一個人。原配的妻子遭受到背叛;自己的孩子缺失美滿的家庭;第三者會遭到無數人的謾罵和詆毀。這一切的源頭就在這個男人身上。
在愛情和婚姻裡,不僅僅只有個人的享樂而已,更重要的是要有責任和擔當。個人的幸福不應該建立在傷害別人感情的基礎上,這是一件很可惡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