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銀川2月24日電(趙國華、張富想)元宵節過去已經一段日子了,但孔明燈惹下的「禍端」仍不斷。在江蘇鎮江,一隻掉落的孔明燈燃爆氫氣球造成一名女童面部嚴重燒傷。近兩年,不少城市禁止製售燃放孔明燈,但孔明燈仍滿天飛舞。
眾所周知,孔明燈是一種精神寄託,以表達對親友的祝福、戀人的思念,以及對未來的期盼。
然而,這些美好和浪漫的背後隱藏著諸多危害。孔明燈帶有明火,放飛後誰也不知道會飛向哪裡,一旦落在易燃易爆的地方,不僅會引發火災,嚴重時甚至造成人員傷亡。此外,孔明燈還會使城市街道一片狼藉,影響市容市貌和路人心情,增加環衛工人的工作量。
事實上,為減少孔明燈帶來的危害,相關部門沒少下工夫。寧夏銀川市公安消防支隊支隊長王國恩感慨地說,為避免因燃放孔明燈出現火災,他們的「視力」範圍逐步擴大,工作「關口」前移,已經從滅火提前到勸導市民不要銷售、燃放孔明燈。
孔明燈禁而不止的難題也讓城市管理部門頗為頭疼。儘管元宵節前,銀川市就發布了禁止製售燃放孔明燈的通告,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銀川市行政區域內生產、銷售、燃放孔明燈,但是仍有很多人違反禁令。
有網友說,要想真正禁止孔明燈,僅靠政府出臺政策、各部門「單打獨鬥」顯然不行,還需要消防、公安、工商等部門擰成一股繩,打好從生產到燃放整個過程的攻堅戰。當然,市民的自覺和「明智」更為重要,放飛孔明燈的確能帶來一時歡悅,但與其把心願放到天上,還不如留在心裡。
(原標題:孔明燈何時不再闖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