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至今,昆明麗水天錦小區業主多次通過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板,反饋該小區存在物業公司將小區停車位私自轉讓給第三方公司,導致停車費從7元/天上漲到25元/天。此事受到盤龍區住建局、聯盟街道辦事處的關注並及時進行回復。記者昨日走訪時獲悉,業主反饋的停車位所在道路在規劃中並不屬於小區公共道路,是小區商鋪外圍配套道路,由小區開發商昆明中房現代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建設。
業主1
停車位使用權歸誰所有?
業主稱,管理小區的昆明榮澤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和雲南常青車輛管理服務有限公司籤訂了承包合同,從今年4月1日開始收取高價停車費,從原來的7元/24小時變成5元/小時,每天30元封頂。小區物業公司既然能作為合同主體籤訂合同,說明他對停車場以及路面停車位是有使用權的,既然如此,物業公司並沒有利用好這些停車地點服務小區業主,反而採取外包的形式獲取利潤,同時損害業主利益。
對於麗水天錦小區現路面停車位,業主是否有使用權?如果業主沒有使用權,那麼這些用地的土地性質是什麼?使用權歸誰所有?
業主2
停車費從7元漲到25元
還有業主稱,從2006年入住以來,因小區停車位少,榮澤物業就此曾徵求過小區業主意見,把小區中間通道和C棟旁的空地作為小區停車場,供業主停車,最高每天收費7元。一直到今年5月份,物管突然把原來承包停車場的人員換成常青公司的人員,要漲停車費,但在業主的反映和抵制下沒得逞。到9月,常青公司突然宣稱小區停車位已改為外部停車場,每天收費25元,這嚴重損害業主的權益。從2006年到現在小區業主一直在使用這個停車場,也沒有哪個部門來幹涉說不合法,現在是物管主動指使常青公司去改變停車場的歸屬權,主要是為了漲價。
街道辦
規劃不屬於小區公共道路
盤龍區聯盟街道辦事處調查後回覆:停車場位於麗水天錦步行街(長青路與盤江東路交匯處),該道路屬於麗水天錦小區商鋪外圍配套道路,由中房地產開發建設,規劃中並不屬於小區公共道路。中房地產於2006年3月委託榮澤物業對此路段進行維護管理,並由榮澤物業對此道路的相關設施、設備進行維護及管養等工作。
麗水天錦小區於2006年建成,原配套車位和車庫僅為188個,隨著業主私家車越來越多,停車難問題日益凸顯。為解決業主停車問題,該車場一直以來執行業主停車優先、優惠的政策。且該車場停車收入所得由榮澤物業基本用於該路段的修繕、維護管養、照明、人工費用等支出,並不以盈利為目的。與榮澤物業籤訂協議的常青公司有合法經營手續,有雲南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經營備案證(滇字盤龍:530103000758號)。
區住建局
過渡期內按之前標準收費
在盤龍區住建局回覆中,關於小區停車場的歸屬權及管理等問題,與盤龍區聯盟街道辦事處的回覆一致。此外,該回覆中還稱,由於原車場收費標準不足以維持物業公司人力、物力支出,物業公司表示於2020年4月1日將該車場委託給常青公司。對於常青公司執行的停車收費標準,按照《昆明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中相關規定執行,當前該停車場備案等相關工作已在報批階段。在報批手續未完成的過渡期內,針對本小區業主車輛仍按照之前收費標準收取,且多次就業主車輛收費問題與常青公司進行協商處理。
物業公司表示,針對舉報人反映的30元/天的停車費用,只要該舉報人證實是本小區業主且能提供收費憑證或繳費記錄,物業公司可要求常青公司給予補退費用。
物業
虧損才委託專業管理公司
物業公司稱,這條路不是小區內部道路,是商業配套部分,是開放道路,車輛經過較多,長時間碾壓後容易破損。之前相關維護費用都是物業在支付,但近年來人工費不斷上漲,收取的費用已不足以支付人工費。加上這是一條開放式道路,停放車輛遭遇刮擦的情況較多,在賠償方面加重了物業壓力。故此物業公司考慮委託專業的停車場管理公司進行承包代管。近期常青公司承包後,破損路面已被修復,正在對接監控安裝。這個小區建成10多年,車位大部分已被私人購買,車位租賃費也不由物業收取。
公司
包月400元是周邊最便宜的
現場,常青公司的一位員工向記者出示了一份由雲南省道路運輸管理局頒發的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經營備案證(翻拍件),當中顯示,停車場位於麗水天錦小區商鋪外圍,許可日期從2020年7月13日起至2023年7月13日止。
該員工還表示,他們共有4人分白天和晚上輪流看管停車場。按照昆明市發改委的定價標準,該停車場位於二類區域,首個小時收費5元,之後每小時加收兩元,24小時收費25元,包月為400元。64個車位中,只有不到20個車位是小區業主在停放,包月的只有10輛。麗水天錦小區內有停車位,停車費700元/月。旁邊翡翠灣地下停車場按「4+4」的模式收費,24小時將近百元。「相比周邊,這裡是最便宜的。」
本報記者 張勇 攝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