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中午12點左右,蒙城老二中西側往葛李方向路口,兩輛電瓶車發生碰撞,其中一名初三學生被撞倒在地,當場磕掉半顆門牙。
微友描述,騎電瓶車學生往西,另外一騎車男子往東,兩人在路口避讓不及時撞上對方。騎車男子沒有大礙,可另一騎電瓶車的學生摔得不輕電瓶車車籃也撞變形。
被撞學生家長稱,事故發生後,正常思維,應該檢查一下孩子有沒有受傷,讓人意想不到的是摔倒學生還沒爬起來,另外一電瓶車男子竟直接騎著電瓶車揚長而去。
按這個傷來說,並不嚴重,可能對於家長來說,不需要什麼經濟上賠償,但是作為涉事的成年人,在自己駕駛的電動車撞倒一孩子的情況下,哪怕責任方不在自己,停車去扶起孩子、檢查孩子是否受傷是一正常行為,而一溜煙跑掉或許能「免除」自己的責任,但真的能逃得掉自己內心的譴責麼?
最後,小編提醒:不管是騎車還是開車,一定要控制好車速,保持安全車距,尤其是在轉彎處,注意減速讓行,這樣才能避免發生事故。
來源:蒙城身邊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