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法律小主。今天我們一起了解關於民事訴訟中第三人的法律制度,希望各位閱讀到本文的讀者朋友轉發出去,讓更多的人們知道我們擁有什麼權利,以此來更好的維護好我們的合法權益。話不多說,我們開始今天的內容吧。
01關於民事訴訟中的第三人概念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規定,對當事人所爭議的訴訟標的,第三人認為有獨立的請求權的,有權提起訴訟。
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第三人雖然沒有獨立的請求權,但是案件處理結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關係,可以申請參加訴訟,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參加訴訟,人民法院判決承擔民事責任的第三人,有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義務,這時第三人就是稱之為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
第三人因為不能歸責與本人的事由沒有參加訴訟,但是有證據證明發生的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的部分或者全部內容錯誤,損害其民事權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該知道其民事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作出判決、調解書、裁定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認為訴訟請求成立的,應該改變或者撤銷原判決、裁定、調解書。訴訟請求不成立的,駁回訴訟請求,即這就是第三人可以行使撤銷權的訴訟。
02二,第三人的種類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第三人可以分為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與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
⒈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概念
對本訴當事人爭議的訴訟標的有獨立的請求權,為了維護自己的權利而參加訴訟的人。
根據其概念我們可以知道,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參加訴訟的理由為本訴的原告與被告的權利主張侵犯了自己的權利,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將原告與被告一併作為被告而提起民事訴訟。
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在訴訟中由於是把本訴中原被告作為被告而提起訴訟,因此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就是原告。
從參加訴訟的方式來看,是有獨立請求的人主動的參加提起訴訟,因此法院不能追加到訴訟中來。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應該在案件受理後,法庭辯論終結前提起民事訴訟。
其次根據2015年的《民事訴訟法解釋》相關規定,在第一審程序中,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申請參加二審程序的話,人民法院應該準許其參加,對於有獨立請求權在二審中參加訴訟的,二審法院應該根據當事人意願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
03三,關於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參加的訴訟的理解
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提是一個獨立的訴,這就是說,案件中存在兩個獨立的訴,一個是原來原告與被告之間的一個訴,另外一個就是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對當事人所爭議的訴訟標的提出的一個獨立訴。因此第三人的訴不會因為原來原告與撤訴而影響,即使原告撤訴後,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的訴訟依然要審理。
04四,關於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與共同原告的區別
有獨立請求權,是指第三人主張的請求權既不同於本訴的原告的訴訟請求,也不同於本訴的被告提起的反訴的訴訟請求或者答辯意見。正是這個原因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才將本訴的原告與被告一併作為被告,提起一個獨立的訴訟請求 。
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與共同原告的根本區別在於共同原告與被告有直接的法律關係,這個法律關係與原告、被告之間的法律關係是一個給法律關係則就是必要訴訟的共同原告,如果不是同一個法律關係或者相類似則為普通訴訟的共同原告,而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與本案的被告沒有直接的法律關係。
因此區分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與共同原告之間的區別關鍵找出案件的原告與被告,再找出原告與被告之間的法律關係。待判斷的主體與被告之間是否存在於本案訴訟標的相同或者相類似的法律關係。如果該人與被告之間存在與本案訴訟標的相同的法律關係則為必要共同訴訟的共同原告。如果該人與被告之間存在與本案訴訟標的雖然不同,但類似的法律關係,則為普通共同訴訟的原告。如果該人與被告之間不存在與本案訴訟標的相同或者相類似的法律關係,則就是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
05五,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
⒈概念
對原被告爭議的訴訟標的沒有獨立請求權,但與案件的處理結果在法律上有利害關係而參加訴訟的。
⒉關於無獨立請求權參加的訴訟的理由
根據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定義,我們得出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參加訴訟的理由為案件處理結果與其存在利害關係。
⒊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參加訴訟的方式
根據《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參加訴訟的方式為法院追加或者申請參加。
⒊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的訴訟權利
(1)附條件享有權利
①判決其承擔民事責任的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有權提出上訴。
②調解需要確定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承擔義務的,需要經過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同意,調解書應該送達給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無獨請求權第三人籤收前翻悔的,調解書不生效,法院應該及時判決。
③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沒有權利提出管轄權異議、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以及撤銷的權利。
法律小主
2020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