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書金。
澎湃新聞記者 戴越
11月24日,至少身負三條人命的強姦殺人犯王書金再被判處死刑。
此時距離他被河北邯鄲市人民檢察院起訴已過去了14年。但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王書金代理律師朱愛民處獲悉,此次法院仍未認定王書金系石家莊玉米地案真兇,王書金將上訴。
邯鄲市人民檢察院此前指控,王書金在1993至1995年間,於廣平縣強姦一人,姦殺三人。2007年,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強姦罪、故意殺人罪判處王書金死刑;2013年,河北省高院作出二審裁定,駁回王書金上訴,維持死刑判決,後該案報最高人民法院進行死刑覆核。
當時,兩級法院都曾以證據不足,無法確定屍骨身份為由,未予認定檢察院起訴的王書金姦殺張某芬案。今年4月,經公安部物證鑑定中心鑑定,屍骨確為張某芬。11月9日,最高法以張某芬案出現新證據為由,將王書金案發回邯鄲中院重審。
除了上述檢方起訴的四起案件,王書金還曾主動供述,1994年石家莊西郊玉米地姦殺康某某案是他所為,而該案「兇手」聶樹斌本已在1995年時就因該案被處死刑。王書金的供述推動了聶樹斌案的平冤,但王書金始終未被認定是該案真兇。
11月20日,邯鄲中院重新開庭審理王書金案。11月24日,邯鄲中院作出判決,在認定此前三起案件的基礎上,認定張某芬案系王書金所為,判處王書金死刑。
王書金(資料圖片)
14歲時就犯下強姦案
「遺臭萬年了。」提起王書金,邯鄲廣平縣南寺郎固村小賣部老闆王強(化名)向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抱怨道。他並不認識王書金,但在他和很多村民心裡,這個在新聞報導中提了十幾年的名字,已然成為村子一張恥辱的「名片」。
王書金河北的家。(攝於2012年)
1967年,王書金在這裡出生。出生時,他已經有3個姐姐和1個哥哥,後來又多了兩個妹妹。7個孩子給這個家庭給這個家庭帶來了極大的負擔。而作為家中為數不多的男娃,王書金沒有得到家中長輩的偏愛,反而不受待見。
「他(王書金)就不透氣(不明事理,木訥)。」王書金的哥哥王華(化名)告訴澎湃新聞,即使是親兄弟倆,二人也很少交流溝通。「不透氣」、「不聽話」、「不懂事」、「不走正路」,是王華給弟弟的幾個標籤。王書金不會與人交流,甚至和家裡人也說不到一塊。
王華回憶,王書金讀到小學二年級時就輟學了,「他自己讀不下去。」輟學之後的王書金沒做過正事,也從不幫家裡人幹農活,總是一個人獨來獨往,沒人知道他每天出門去了哪裡,做了些什麼。在村裡也沒有關係熟絡的朋友,也不跟旁人說話。
這樣一個看起來沒有聲響的人,卻在14歲時強姦了一個七八歲的小女孩。王華記得,家裡人因此暴怒,他和王書金的表哥一起,把王書金狠狠地揍了一頓,「打得狠著呢」。那次,王書金因強姦罪被廣平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發配到唐山少管所,1985年被釋放。
出獄後,父親為王書金安排了「轉親」,「轉親」是一種為了節省彩禮錢的做法,為成全男方,用家中的姐妹與其他家換。王書金娶到了近村的郭紅(化名)為妻,王書金的三姐則作為「籌碼」嫁出。二人沒有辦理正式的結婚手續,但日子也一直過了下去,並育有一子。
在王華看來,郭紅也是個腦子不靈光的人,「說不到一塊去」,彼此間一直沒什麼走動,兄弟間早就沒有情感了。「我們沒啥關係,現在也想不起他(王書金)有啥好處」,王書金2005年被捕後,警方曾通知王華去看守所送些衣物,也被他拒絕。
王華恨王書金,認為他丟了家族的臉面,「家族裡的人都不把他當人看」。王書金案事發的時候,王華一家人不敢出門,總覺得被人指指點點。幾年前,王華的兒子說親時,「本來一米九多的大個兒,排場得很」,但因為有王書金這樣一個叔叔,多次被女方拒絕。
王華說,就算王書金被執行死刑,也不可能讓他的骨灰埋回老家。
那張臉永遠面無表情
王書金案最早的主辦民警,廣平縣公安局原局長鄭成月向澎湃新聞表示,王書金令他印象深刻的兩點,一是那張永遠面無表情的臉,和他怪異的、難以自控的性慾。
鄭成月說,在他的印象裡,他從未見過王書金笑或者哭,「他永遠是一張面無表情的臉」。鄭成月記得,2005年王書金在河南滎陽落網後,鄭成月曾帶他回南寺郎固村指認一起姦殺案的犯罪現場。回到警局後,王書金說了一嘴:「我爹胖了」。「你什麼時候還自己跑回過家!?」鄭成月聽到後心中大驚。王書金解釋道,父親在圍觀他指認現場的人群中。
「一個明知道自己必死無疑的人,很可能是最後一次見到自己的父親,他當時卻能保持一點情緒沒有,甚至沒有叫喊一聲。」鄭成月回憶道。
王書金在「性」方面的怪異,也讓鄭成月難以忘記。鄭成月透露,王書金有收集女性衣物的習慣,如花襯衫、內褲、胸衣等,甚至有時還會自己穿戴。對於性慾,王書金更是難以自控。
王書金的妻子郭紅曾向鄭成月講起一件事情。某一年的大年初九,家中成員到齊共賀新年。「他的姐夫、妹夫啥的都來了,一大家子人就在王書金父親的屋裡吃飯喝酒」。就在吃飯期間,王書金突然回到自己房間內,要求與郭紅髮生性關係。「他們的屋離王父的屋就幾步遠,他根本不顧影響,自己性慾上來了就什麼都不顧了。」性行為結束後,王書金會直接回到飯桌上繼續吃飯喝酒。
法院的裁判文書顯示,王書金所做的姦殺案和強姦案中,都不存在預謀行為。受害人都是王書金在路中偶遇的,「頓生歹意」而作出犯罪行為。鄭成月介紹,王書金每次性慾上來,就憋不住,「不在乎場合,也不在乎對方的長相」。
自述強姦殺害四名女性
邯鄲市檢察院2006年的起訴書顯示,王書金成年後的第一次犯罪,是1993年11月。他姦殺了南寺郎固村村民張某芬。後王書金真正被警方懷疑,是1995年。
1995年秋天,南寺郎固村附近的一口枯井內,出現了一具女屍。現場跡象表明,這是一起強姦殺人案。警方按照生產隊順序,對全村的青壯年男子進行逐一排查。當查到第二生產隊時,發現王書金找不到了。加之王書金少年時有強姦女童的犯罪案底,他成為了警方懷疑的重點對象。但多年以來,一直沒有找到王書金的蹤跡。
2005年時,河南滎陽警方的一通電話打破了這個僵局。2005年1月18日,農曆臘月初九,鄭成月在局內值班時接到這通電話。河南滎陽市的索河路派出所的民警在電話中表示,他們年底排查流動人口時查到了一個叫王永軍(音)的人,可能來自邯鄲廣平,「說是殺過人」。
「我當時立刻翻了一下逃犯名單,沒有叫王永軍的,我懷疑是不是王書金。」鄭成月記得,當時王書金聽到他在電話中談話內容,聽到「王書金」三個字之後,他說了一句「那就是我,別問了」。
鄭成月掛下電話就馬上動身,連夜從廣平趕到滎陽。他見到王書金時,王書金已經交代了一起強姦殺人案,後經核實,正是1995年南寺郎固村枯井內的那起女屍案。
經過審訊,王書金陸續共交代了6起案子,其中有2起強姦案。另外4起均為強姦殺人案,包括1993年張某芬案、1994年劉某玲案、1994年康某某案、1995年張某芳案。這6起案子中,有4起後來被邯鄲市檢察院起訴。其中一起強姦案因當事人不承認未予追究,而另一起未被起訴的案子,就是1994年石家莊康某某案,而該案的「兇手」聶樹斌,早在1995年時就被處以死刑。王書金交代這起案子後,引起軒然大波。
鄭成月向澎湃新聞回憶,這起「一案兩兇」的怪事曝光後不久,河北省政法委於2005年召集了石家莊公安、法院和廣平縣公安等單位匯報情況。鄭成月代表廣平縣公安局參與了匯報工作。會後,河北省政法委負責人要求,對聶樹斌案重新調查。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迴法庭對原審被告人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姦婦女再審案公開宣判,宣告撤銷原審判決,改判聶樹斌無罪。但這起案子到底是不是王書金所為,至今仍無結論。
歷時14年審理或仍未終結
2006年3月,邯鄲市檢察院對王書金提起公訴,指控王書金犯強姦罪和故意殺人罪。
一年後,邯鄲市中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了王書金強姦並殺害被害人劉某玲、張某芳,強姦被害人賈某梅後殺害未遂等三起犯罪事實,而強姦、殺害被害人張某芬一案未被認定是王金書所為。因當時的證據無法確定遺骨身份確係張某芬。
邯鄲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王書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強姦罪判處王書金有期徒刑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決定對王書金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王書金上訴。
2013年9月,河北高院對王書金二審維持原判,隨後此案報最高法開始了死刑覆核程序。
在庭審中,王書金一直堅稱自己是康某某(即「聶樹斌案」中的受害人)案的真兇,並認為應屬於重大立功表現,但一直未獲檢方支持。
2013年河北高院出具的裁定書中提到,在案發現場,被害人康某某頸部纏有一件花襯衣,這個細節王書金從未提到;康某某的屍檢報告載明,其胸腹部皮膚完整,全身未發現明顯創口及骨折,但王書金稱曾用腳跺康某某的胸部,並又聽到肋骨骨折的聲音。此外,王書金所供述的康某某身高也與實際不符。因多個關鍵情節存在出入,檢方不予認定王書金系該案真兇。
長達7年的死刑覆核後,最高法於今年11月9日作出將王書金案發回重審的裁定,但發回重審的原因與聶樹斌案無關,系此前未被認定的張某芬案出現了新證據。今年4月,經公安部物證鑑定中心鑑定,確定屍骨確為張某芬。
此案曾於11月20日開庭審理,在庭審中,張某芬方代理律師胡勝利提出依法追究王書金故意殺害張某芬的法律責任,另新增民事訴訟,要求王書金賠償張某芬家屬72萬餘元。
此外值得關注的是,王書金再次提到了自己是聶樹斌案的真兇,並申請檢方重新立案,但仍被檢方駁回。公訴人指出,這一案子除了王書金的供述外,無其他證據。
11月24日,邯鄲中院重審作出死刑判決後,王書金的代理律師朱愛民表示,法院仍未認定王書金系「聶樹斌案」的真兇,王書金將上訴。
有網友評價,王書金將「聶樹斌案」真兇攬在自己身上,其目的是為了拖延時間,想渾水摸魚多活幾年。此前的11月18日,澎湃新聞委託王書金代理律師朱愛民到磁縣看守所會見王書金,代問了一些問題。
「刑期改變不了,但事要說清楚。」王書金在回答問題時,否認他是為了拖延時間,堅稱他是「聶樹斌案」真兇。
來源: 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