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稱可以代辦高額信用卡,以「0元購車」套路騙取信任,莆田某二手車行設騙局,受害者不僅沒辦成信用卡,還背上債務。
近日,由莆田市城廂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套路貸」詐騙案一審宣判,被告人薛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八萬元,被告人楊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
什麼是套路貸?
【名詞解釋】
「套路貸」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假借民間借貸之名,誘使或迫使被害人籤訂「借貸」或變相「借貸」「抵押」「擔保」等相關協議,通過虛增借貸金額、惡意製造違約、肆意認定違約、毀匿還款證據等方式形成虛假債權債務,並藉助訴訟、仲裁、公證或者採用暴力、威脅以及其他手段非法佔有被害人財物的相關違法犯罪活動的概括性稱謂。
俗話說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套路貸」設計圈套陷阱四伏,花樣百出,套路多到數不過來,騙局環環相扣,受害人往往損失慘重,對社會造成極大的危害。
案情回顧
2017年至2018年間,莆田某二手車行經營者薛某、楊某對外分發廣告名片宣稱可為他人代辦高額信用卡等業務,以此吸引被害人孫某等人到店後,設「0元購車」套路,即先由其墊資替被害人購買二手車,之後再去辦理高額度信用卡,表面上孫某等人可以既擁有車輛又有高額度的信用卡,實際上薛某二人通過上述欺詐手段騙取信任後,讓孫某等人籤下購車全款金額的借條、委託購買汽車協議書等不利於被害人的材料,確保自己能始終控制所購車輛及證件。同時,薛某二人通過社會中介以被害人的名義申請汽車消費分期貸款,接著又帶被害人去某貸款公司辦理車輛的抵押貸款,相關銀行貸款及抵押車輛貸款的錢全部轉入薛某等人的收款帳戶。最後,薛某二人又從貸款公司騙回涉案車輛質押給朋友借款,導致孫某等人不但沒有辦理出高額信用卡,也無法取得其名下的車輛,同時還背負巨額貸款。經查,被告人薛某、楊某以上述方式詐騙金額達四十餘萬元。
如何「防患於未然」
從源頭上杜絕「套路貸」悲劇的發生?
如需借款融資,一定要選擇銀行等正規金融機構,不輕信所謂的無抵押高額貸款。
「套路貸」的合同通常存在霸王條款甚至是欺詐,籤訂合同前務必仔細看合同條款,發現問題及時指出並讓對方糾正。
2
及時止損,果斷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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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提醒您
套路貸已經成為一顆社會毒瘤,直接侵害被害人合法財產權益乃至生命健康,對社會和諧穩定造成極其嚴重的危害。作為法治社會的公民,人人都不希望自己和家人生活在一個騙子橫行的時代,更不希望自己在騙子的套路下走投無路。我們不想看到越來越多的人畢生積蓄、安生立命之所被騙取一空,我們不想在新聞中越來越頻繁的聽到學生被騙被逼債結束自己的生命。那麼,我們必須採取行動,對此類行為嚴懲不貸!
文:城廂檢察
【來源:莆田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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