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土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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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說說關於「信」的故事。
什麼是「信」?信,從人從言,字面意思是,人說的話就是信,後來引申為誠信。再後來,把想說的話寫在竹簡上、紙上,於是有了「書信」「信件」。
其實,「信」還有一層含義,即「憑信」「憑證」。《戰國策》有句「行而無信」,意思是,出門沒有路條。這個「信」,和今天我們的身份證差不多,出門不帶身份證,寸步難行,乘不了飛機,坐不成高鐵,住不了旅館。
往大的方面說,對於國家政府來說,信,就是公信力。
關於「信」的最廣為人知的故事是「徙木立信」。
《史記·卷六十八·商君列傳》:孝公既用衛鞅,鞅欲變法,恐天下議己。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復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秦孝公任命商鞅變法,商鞅將各種法令都準備齊活了,但擔心老百姓不相信這些從沒見過的法令,就一直沒有公布。他需要一個絕佳的營銷策劃,來推廣自己的這個產品。思來想去,反覆琢磨,最後想出了「徙木立信」的辦法:在南門外,豎立一根木桿,誰要是將木桿搬到北門,可以得到十金。大家心裡都覺得這是一出惡搞——挪動這個木桿不費吹灰之力,為何要重金懸賞,人人都覺得這不可能,估計是捉弄人吧,沒人攬這個活。於是,賞金增加到了五十金。有個膽大的就把木桿搬到了北門,果然得到了五十金。
商鞅可以說是營銷高手,這個辦法簡單易行,而且投資不大,卻取得了轟動效應,以最小的投資,收到了最大的宣傳效果——至今都流傳了幾千年。
但是,這則看上去像童話的故事背後,卻是血淋淋的歷史:
太子犯法,被貶黜外放;太傅受牽連,鼻子被割掉。渭河灘召開的公判大會,霎時間人頭落地,河水泛紅。
最後,秦孝公死後,貴族勢力反撲,商鞅被誣造反,按照他的新法被處以極刑——車裂。
但是,秦國沒有因為商鞅的死而廢除他的變法,國家由此變得富強,最終統一六國。
關於「信」的故事,不單單法家有,儒家也有,在《論語》中,孔子多次談到「信」,不過這些故事沒有法家的那麼血腥,而是耐心的說教。
「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作為一個人卻不講信用,不知他怎麼可以立身處世!
「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如果老百姓對統治者不信任,那麼這個國家就不能存在下去了。
「吾日三省吾身:為人謀而不忠乎?與朋友交而不信乎?傳不習乎?」忠信是修養的基本內容,要每天反省。
「信則人任焉,敏則有功,惠則足以使人。」只有講信用,人們才會信任你。
關於「信」的故事,在秦腔戲曲《轅門斬子》中也有。
昔日高皇把業創,韓信為帥在校場。有一先行殷蓋將,三卯不到綁法場。高皇曾把轅門闖,劍砍馬蹄欺君王……
軍中遲到,那是「慢軍之罪」,三卯不到,罪當斬首,不像現在的單位,遲到了最多罰點錢。
劉邦講情,韓信沒給面子,卻立下了軍威,警惕了大小將官——軍法無情,令行禁止。由此軍隊煥然一新,戰鬥力日增,最終打敗霸王,逼得他烏江自刎。
關於「信」,古人說過,「令在必信,法在必行」,如果自己頒布的政策,群眾不信,自己也沒有信心推行,那麼這樣的法令就是廢紙。「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後人;不善禁者,先禁人而後身」。如果自己制定的法令,自己先違反了,大家就不會把你的法令當回事了。你再頒布的別的政策,大家也就是看看熱鬧而已。
關於「信」,毛主席讀書時寫過一篇《商鞅徙木立信論》的短文,其中提到,「法令既行,紀律自正,則無不治之國,無不化之民」——關鍵是「自正」,即自己遵守法令。
在依法治國的當下,「信」,就是法律,就是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那些濫審濫批,今天頒發許可證、明天反悔撤回的做法,是對法規的嘲弄,是對法律的無視,是依法治國的絆腳石。
徙木立信,是為國家立信,而濫批濫審則是敗壞政府的公信力。
濫審濫批的背後,表面看是瀆職怠政,深層裡,是利用公權力換取利益,或將國法當做人情出賣,或直接牟取巨額利益。如果濫審濫批不追責,不查處,無異於放任腐敗滋生蔓延。
最高領導人講過,「各級領導幹部在推進依法治國方面肩負著重要責任,全面依法治國必須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濫審濫批、朝令夕改的始作俑者,往往都是執掌審批大權的「關鍵少數」,對這些「關鍵少數」的亂政行為進行徹底清算,將這些絆腳石搬走,才能最大程度維護政府的公信力,從而將依法治國的方略落實到具體的行動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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