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下這個各色新聞頻出、追求點擊量的時代,對許多行業而言
成為「熱點」無疑等同於創造財富。做一個總統也不例外。
去年出現了「騎川普」服裝,一出現便吸引無數眼球。
而川普上臺之後,在限制移民政策、中美貿易戰、甚至在性侵醜聞的推動下,「Trump」的形象和聲名在美國民眾中越發引起爭議。
是燙手山芋的同時也無疑更是一塊香餑餑。
「騎川普」(Riding on Trump)裝扮已經有許多賣家上架,然而其中的智慧財產權問題不容忽視。
簡單來說,「騎川普」服裝可能涉及的問題有:
1. 是否侵犯相關的商標等智慧財產權在先權利?包括川普本人持有的權利和其他銷售者持有的權利;
2. 另外,由於使用了川普的形象,是否會侵犯川普個人的「形象權」?
首先,根據目前檢索結果,川普名下的商標有
川普個人名下的商標竟然有258個!加上其他通過合作機構申請的商標超過300個!
果然是美國歷史上最年(fù)長(yǒu)的總統。
其中不乏許多包含川普名字的25類商標,不過其中並沒有"RIDE ON TRUMP"(當然不會)。
由於包含名人名字的商標通常具有明顯的指向性
大量申請含有TRUMP字樣的美國商標都因此死亡。
精明的賣家大多選擇了戰術性的迂迴命名
在listing中均不不會直接使用」Trump」字樣,更多地使用比如「Ride a president」(騎總統),"Carry Me Mr.President"(總統先生帶上我)等。
商標方面的形勢比較明了,由於包含「Trump」人名的商標普通賣家無法註冊
大家紛紛開始從其他方面入手。
銷售「騎川普」產品之一的公司
美國Wicked Costumes Limited 申請了以「化裝舞會服裝」為主的 「PIGGY BACK 」(「肩馱」)25類美國和歐盟商標,成功註冊了「CARRY ME」 (「帶上我」)25類歐盟商標。
同樣的,AFG Media Ltd. 也申請了美國和歐盟的「PIGGYBACK」 25類商標。
不難看出,為了可以更小風險地銷售這款產品,兩家公司已經開始爭奪「piggyback」的商標權了。
可見,"Carry Me" 的商標已被註冊,而 "piggyback" 的相關商標雖然還未獲準註冊
listing中使用"Carry Me" 和 "piggyback" 時仍需謹慎哦!
版權上,美國公司Seasons USA, Inc.於2005年登記了名為「Ride on costumes」的版權。
Seasons USA, Inc. 是一家專門經營萬聖節用品的經銷商
由於版權資訊不公開,推測Seasons USA公司登記的版權可能是肩馱式萬聖節服裝
不過2005年川普還沒有引起如此巨大的社會關注,人物形象應與川普無關。
最後,是否會涉及川普個人的形象權?
根據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的定義
「Right of Publicity」(形象權)指與知名人士身份相關聯的姓名、肖像、外形、聲音等可以產生商業化利益的元素。
可以明確的是,以商業利潤為目的使用川普形象,會涉及到此種「rights of publicity」(形象權)。
然而對於政治人物的形象商用是否會被追究侵權責任,也是一直以來的爭議之一。
一位不方便透露前總統姓名的白宮智慧財產權律師在採訪中表示,由於總統身份的特殊性,政治團隊往往不會選擇嚴格地追究形象權侵權行為,否則會給公眾留下不務正業的負面印象。
不過根據美國判例Prseley v. Russen,嚴格地說,形象權的保護需要放在促進社會整體文化自由發展的前提下。
如果對公眾人物形象的使用純粹出於商業目的,則會造成侵權。
雖然目前為止,川普及其團隊還沒有針對「騎川普」服裝公開地提出侵權追責
但川普作為成功地註冊了300多個商標的企業家,用美國律師的話講,他已經把這個當成一種生活方式了。
總的來說,銷售「騎川普」萬聖節服裝需要注意:
「Carry Me」 是已註冊商標名,「Piggyback」在申請當中,而銷售「騎川普」服裝和listing中包含「Trump」名字與川普的形象權有著最直接的關聯建議賣家選擇恰當的listing措辭,並且在listing開頭寫上自己的商標名,避免造成侵權後果。
2. 另外需要提醒賣家朋友們,如果銷售的不是川普形象的服裝,而是其他知名角色(動畫片、電影等)形象的萬聖節服裝
如果沒有合適的授權,也有可能侵犯其著作權人的著作權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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