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2天津港爆炸事故」
2016年2月,國務院批覆了《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險品倉庫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調查報告》,有多少人關注過這個報告?身為貨代人,在接貨和操作時,對危險品或隱含的危險品引起足夠重視了嗎?
你知道什麼是危險品嗎?煙花算危險品嗎?火柴呢?充氣打火機呢?作為貨代人尤其是空運貨代,如果對危險品或容易隱含危品的貨物沒有一個基本的概念,是不是太「外行」、太「小白」了?
1、什麼是危險品?
危險品(Hazardous Material)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易感染、有強烈腐蝕性、有毒性、有放射性等性質的物品的總稱。
如炸藥、煤氣、汽油、黃磷、白磷、硝酸銨、硝化棉、過氧化物、氯酸鉀、金屬鈾、煙花爆竹、打火機、火柴等。
這些物品在包裝、運輸、裝卸、貯存和保管過程中,容易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毀而需要特別防護,應按危險品操作和處理。
2、危險品都有哪些分類?
根據所具有的不同危險性危險物品分為九類,其中有些類別又分為若干項。
第1類 爆炸品
第2類 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第3類 易燃液體
第4類 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溼易燃物品
第5類 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第6類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第7類 放射性物品
第8類 腐蝕品
第9類 雜類
下面請看各類詳情:
第1類 爆炸品
爆炸品係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熱、撞擊等),能發生劇烈的化學反應,瞬時產生大量的氣體和熱量,使周圍壓力急驟上升,發生爆炸,對周圍環境造成破壞的物品;也包括無整體爆炸危險,但具有燃燒、拋射及較小爆炸危險,或僅產生熱、光、音響或煙霧等一種或幾種作用的煙火物品。
充氣打火機是不是危險品?
很明顯嘛,充氣打火機是有可能發生爆炸的!屬於管制危險品,就像汽油、天然氣一樣需要專用運輸車才可以運輸,普通的物流公司根本就沒有資格運輸打火機對不對?
爆炸品按危險性分為如下六項。
1.1具有整體爆炸危險的物質和物品【如:硝酸甘油】,一般的壓縮氣體受撞擊均會發生爆炸,【如液態二氧化碳】。
1.2具有拋射危險,但無整體爆炸危險的物質和物品。
1.3具有燃燒危險和較小爆炸或較小拋射危險、或兩者兼有,但無整體爆炸危險的物質和物品。
本項貨物危險性較小,萬一被點燃或引燃,其危險作用大部分局限在包裝件內部,而對包裝件外部無重大危險。
1.4無重大危險的物質或物品。如演習手榴彈、安全導火索、禮花彈、煙火、爆竹、手操信號裝置等。——本項貨物危險性較小,萬一被點燃或引燃,其危險作用大部分局限在包裝件內部,而對包裝件外部無重大危險。
1.5非常不敏感的爆炸物質(包括不具有整體爆炸危險的極不敏感的物質或物品)【如:硝酸銨】本項貨物性質比較穩定,在著火試驗中不會爆炸。
1.6不具有整體爆炸危險的極不敏感的物質或物品。
「812天津港爆炸事故」如此慘烈到底是哪些危化品引起的?▼
第2類 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系指壓縮、液化或加壓溶解的氣體。充氣打火機也符合這個對不對?
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分為如下3項:
第1項 易燃氣體。如:甲烷(CH4)、氧氣、氫氣。
第2項 不燃氣體——本項貨物係指無毒、不燃氣體、包括助燃氣體。
第3項 有毒氣體——本項貨物的毒性指標與第6類毒性指標相同。
第3類 易燃液體
本類貨物係指易燃的液體、液體混合物或含有固體物質的液體,但不包括由於其危險特性列入其它類別的液體。
其閉杯試驗閃點等於或低於61℃,但不同運輸方式可確定本運輸方式適用的閃點,而不低於45℃。
如:汽油、燃油、煤油、苯、乙醚、乙醇(酒精)、油漆……
本類貨物按閃點分為三項:
1 低閃點液體
本項貨物係指閉杯試驗閃點低於-18℃的液體。
2 中閃點液體
本項貨物係指閉杯試驗閃點在-18℃至<23℃的液體。
3 高閃點液體
本項貨物係指閉杯試驗閃點在23℃至61℃的液體。
第4類 易燃固體、易燃物品和遇溼易燃物品
第1項 易燃固體——本項貨物係指燃點低,對熱、撞擊、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點燃,燃燒迅速,並可能散發出有毒煙霧或有毒氣體的固體,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質。
如:紅磷、硫磺、鎂粉。
那麼火柴算不算易燃固體?
第2項 自燃物品——本項貨物係指自燃點低,在空氣中易於發生氧化反應,放出熱量,而自行燃燒的物品。如:白磷、硝化棉。
調查組查明,天津港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瑞海公司危險品倉庫運抵區南側貨櫃內硝化棉由於溼潤劑散失出現局部乾燥,在高溫(天氣)等因素的作用下加速分解放熱,積熱自燃,引起相鄰貨櫃內的硝化棉和其他危險化學品長時間大面積燃燒,導致堆放於運抵區的硝酸銨等危險化學品發生爆炸。
第3項 遇溼易燃物品——本項貨物係指遇水或受潮時,發生劇烈化學反應,放出大量的易燃氣體和熱量的物品。有些不需明火,即能燃燒或爆炸。如:鉀、鈉、銫、鋰、碳化鈣、磷化鎂、磷化鈣、矽化鎂。
第5類 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第1項 氧化劑——本項貨物係指處於高氧化態,具有強氧化性,易分解並放出氧和熱量的物質。
包括含有過氧基的有機物,其本身不一定可燃,但能導致可燃物的燃燒,與鬆軟的粉末狀可燃物能組成爆炸性混合物,對熱、震動或摩擦較敏感。
如:氯酸鉀、高錳酸鉀、高氯酸、過硫酸鈉。
第2項 有機過氧化物——本項貨物係指分子組成中含有過氧基的有機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極易分解, 對熱、震動或摩擦極為敏感。如:過氧乙醚。
第6類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第1項 毒害品
——本項貨物係指進入肌體後,累積達一定的量,能與體液和組織發生生物化學作用或生物物理學變化,擾亂或破壞肌體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暫時性或持久性的病理狀態,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
經口攝取半數致死量:固體LD50≤500mg/kg,液體LD50≤2000mg/kg;經皮膚接觸24h,半數致死量LD50≤1000mg/kg;粉塵、煙霧及蒸氣吸入半數致死濃度LC50≤10mg/L的固體或液體,以及列入危險貨物品名表的農藥。
如:苯酚、甲醇。
第2項 感染性物品
——本項貨物係指含有致病的微生物,能引起病態,甚至死亡的物質。
第7類 放射性物品
放射性物品係指放射性比活度大於7.4×10 4Bq/kg的物品。如:鐳、鈾、鈷-60、硝酸釷、二氧化鋂、乙酸鈾醯鋅、鋂片。放射性很容易讓人聯想到核電站洩露事故,因為核輻射太恐怖了。
第8類 腐蝕品
腐蝕品係指能灼傷人體組織並對金屬等物品造成損壞的固體或液體。與皮膚接觸在4h內出現可見壞死現象,或溫度在55℃時,對20號鋼的表面均勻年腐蝕率超過6.25mm/a的固體或液體。
你是否想到了清華學生硫酸潑熊事件?以及時不時上一下頭條的硫酸毀容事件?
腐蝕品按化學性質分為如下3項:
第1項 酸性腐蝕品。如:硫酸、鹽酸、硝酸、氫碘酸、高氯酸、五氧化二磷、五氯化磷。
第2項 鹼性腐蝕品。如:氫氧化鈉、甲基鋰、氫化鋰鋁、硼氫化鈉。
第3項 其它腐蝕品。如:乙酸鈾醯鋅、氰化鉀。
第9類 雜類
雜類係指在運輸過程中呈現的危險性質不包括在上述八類危險性中的物品。
雜類分為如下兩項:
第1項 磁性物品
——本項貨物係指航空運輸時,其包件表面任何一點距2.1m處的磁場強度 H≥0.159A/m。
磁性物品的安全性問題一般只涉及航空運輸,其他運輸方式基本不用考慮磁性物品的磁場幹擾問題。
常見的磁性物品有:
1)材料類。如:磁鋼、釹鐵硼、磁鐵、磁石、永磁鐵等。
2)音響器材類。如:揚聲器、音響、喇叭、喇叭箱、收音機、麥克風、耳機、話筒、對講機、行動電話、放映機等。
3)電機類。如:電機、、馬達、電視機、電動機、風扇、電磁閥、發動機、發電機、泵、電動小家電、電動車等。
4)其他磁性貨物。如:冰箱帖、警報器及其配件、指南針、萬用表、雷射磁頭、磁保健品、電子字典、門鈴等。
第2項 另行規定的物品
——本項貨物係指具有麻醉、毒害或其它類似性質,能造成飛行機組人員情緒煩燥或不適,以致影響飛行任務的正確執行,危及飛行安全的物品。這個也是針對航空運輸的。
以上是危險品的分類,其實很多「普通貨物」中也有可能含有危險品,尤其是在航空貨物運輸中,要特別注意。
如:
電器設備的開關盒或電子管內可能含有帶磁性的物質或汞,也可能含有電池;
牙醫設備可能含有易燃樹脂或溶劑、壓縮氣體或液化氣體、汞或放射性物質;
野營設備或用具可能有易燃氣體如丙烷、丁烷,易燃液體如煤油、汽油,易燃固體如火柴,或其它危險品;
汽車零部件可能含有磁性物質,雖然不符合磁性物質定義,但由於對飛機的儀器有影響而需要特殊裝載,也可能裝有燃料或殘餘燃料的發動機、化油器或油料箱等。
可能隱含有危險品的貨物(如粉末、化工、帶油、帶電、磁性……)在空運時通常要求提供《鑑定報告》——鑑定機構經過鑑定,如果符合普貨運輸,則籤發普貨鑑定報告,可以按普貨操作和運輸。否則,籤發危品鑑定報告,就要按危險品來操作和運輸。
附
危險品操作規程
1、從事運輸危險品的駕駛員必須具有高度的責任感和事業心,牢固樹立對國家企業人民生命財產負責的責任性。
2、從事危險品運輸的駕駛員必須持有公安消防部門核發在有效期內的「危險運輸證」
3、運輸化學、危險物品要事先掌握了解貨物的性能和消防、消毒等措施,對包裝容器、工具和防護設備要認真檢查,嚴禁危險品漏、散和車輛帶病運行。
4、在運輸、停靠危險區域時,不準吸菸和使用明火。
5、凡危險品的盛裝容器,發現有滲漏、破損等現象,在未經改裝和採取其他安全措施之前,易引起氧化分解、自燃或爆炸現象,應立即採取自救,向領導、廠方、當地消防部門報告,儘快妥善處理解決。
6、易燃危險品在炎熱的季節應在上午10時前,下午3時後運輸。
7、嚴禁將有牴觸性能的危險物品混裝在一起運輸,各種機動車進入危險品庫區、場地時,應在消聲器上裝卸阻火器後,方能進入。
8、裝運危險物品的車輛不準停在人員稠密、集鎮、交通要道、居住區等地主,不準將載有危險品的車輛停放在本單位車間、場內。如確因裝卸不及、停車或過夜修理等,應向領導或負責值班人員報告,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9、危險物品運輸的車輛,應及時進行清洗、消毒處理,在清洗、消毒時,應注意危險物品的性質,掌握清洗、消毒方法知識,防止汙染、交叉反應或引起中毒等事故。
10、凡裝運危險物品的車輛需過渡口時,應自覺報告渡口管理部門,遵守渡口管理規定,裝運危險物品的車輛應嚴格遵守公安消防部門指定的路線行駛。
11、裝運危險物品的車輛,應配備一定的消防器材,急救藥品,黃色三角旗或危險品運輸車輛標誌等。
12、危險品運輸駕駛員除遵守上述安全操作規程之外,還需遵守汽車駕駛員的安全操作規程。
包裝方式
1)組合包裝
COMBINATIONA PACKAGINGS
由木材、纖維板、金屬或塑料製成的一層外包裝(Outer Packagings)內裝有由金屬、塑料、玻璃或陶瓷製成的內包裝 (Inner Packagings),根據不同的需要,包裝內還可裝入吸附或襯墊材料
2)單一包裝
SINGLE PACKAGING
在運輸過程中,不需要任何內包裝來完成其盛放功能的包裝,一般由鋼鐵、鋁、塑料或其他被許可的材料製成。
附:8.12天津港爆炸事故損失及追責基本情況
1)人員傷亡
截至9月11日下午3點,共發現遇難者總人數165人,8人失聯。其中公安消防人員24人,天津港消防人員75人,民警11人,其他人員55人。
2)財產損失
2015年8月18日,評級機構惠譽警告,震撼中國港口城市天津的爆炸的保險損失可能高達15億美元,使其成為中國近年來代價最高的災難事件。
截至2015年8月18日,爆炸導致門窗受損的周邊居民戶數達到17000多戶,另外還有779家商戶受損。
304幢建築物(其中辦公樓宇、廠房及倉庫等單位建築73幢,居民1類住宅91幢、2類住宅129幢、居民公寓11幢)、12428輛商品汽車、7533個貨櫃受損。截至2015年12月10日,依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計標準》等標準和規定統計,已核定的直接經濟損失68.66億元。
3)責任人員
公安、檢察機關對49名企業人員和行政監察對象依法立案偵查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其中,公安機關對24名相關企業人員依法立案偵查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瑞海公司13人,中介和技術服務機構11人);檢察機關對25名行政監察對象依法立案偵查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正廳級2人,副廳級7人,處級16人),其中交通運輸部門9人,海關系統5人,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5人,安全監管部門4人,規劃部門2人。
根據事故原因調查和事故責任認定結果,調查組另對123名責任人員提出了處理意見,建議對74名責任人員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其中省部級5人,廳局級22人,縣處級22人,科級及以下25人;對其他48名責任人員,建議由天津市紀委及相關部門視情予以誡勉談話或批評教育;1名責任人員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病故,建議不再給予其處分。4)責任單位或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