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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長之家(ChinaZ.com) 6月4日 消息:Anthony Tan 和Tan Hooi Ling 在哈佛商學院攻讀工商管理碩士學位時,就提出了建立一個叫Grab的打車公司的想法。Grab最初只是一個大學項目,並從從學校組織的競賽中獲得了25, 000 美元的獎金。
來自馬來西亞的他們意識到東南亞國家交通領域面臨的混亂無序的局面。此外,在該地區推出打車服務將為他們帶來先發優勢。於是,兩人把各自的管理知識結合在一起,寫下了一份商業計劃,並用他們在競賽中贏得的獎金來開始搭建這個應用程式。
經過多個不眠之夜和無數次頭腦風暴,Anthony 和Tan 於 2012 年在馬來西亞正式推出了GrabTaxi,而這比Uber在新加坡推出打車服務早了一年。兩年後,印度尼西亞推出打車應用Go-Jek。
跟其它任何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一樣,打車也已經成為東南亞(SEA)的日常應用。該地區的網絡經濟在很大程度上是由龐大的、不斷增長的網際網路用戶群體驅動的。根據谷歌和淡馬錫 2018 年的一份報告顯示,東南亞網際網路經濟在(GMV)已經達到 720 億美元。其中保持領先行業包括在線旅遊、電子商務、在線媒體和打車業務。
時間推進到 2019 年,獲軟銀投資,蛻變成百億獨角獸
在七年的時間裡,Grab app已經在SEA地區的八個國家實現了基於移動打車服務的指數級增長。就在去年,Grab 更是收購了其競爭對手Uber在該地區的全部打車服務。今年 3 月,Grab 在H輪的融資中,從軟銀的願景基金獲得14. 6 億美元投資,現在已經成為估值接近 140 億美元的百億獨角獸。
現在,東南亞地區用戶只要在手機上點擊Grab APP 就能解決出行的問題。該公司目前已經推出了十多種服務,包括計程車、私家車、拼車、自行車共享、班車服務和自行車出租等,每天有 280 多萬名司機處理 600 多萬份打車訂單。
毫不誇張的說,Grab已經成為東南亞的超級應用,除了提供供融服務,還涉足了多個消費服務領域,如酒店預訂服務、點播視頻平臺、購票、食品訂購、雜貨店購物,這樣的模式跟阿里巴巴的支付寶和微信支付有很大相似之處。 2018 年,Grab創造了超過 10 億美元的收入,並預測在 2019 年收入翻一番。 2016 年 1 月, GrabTaxi 更名為Grab,聯合創始人堅稱,更名將反映其經營的所有行業。現在看看Grab涉足的行業,不得不說創始人們確實很有遠見。
顯露更大野心,在東南亞六國推金融產品
作為其金融產品的一部分,Grab在 2016 年 1 月推出了基於二維碼的行動支付服務GrabPay。這項服務目前在新加坡、印度尼西亞、菲律賓、馬來西亞、泰國和越南六個東南亞國家提供服務。該支付服務,除了Grab打車支付外,還可以用於店內購買、食品配送和資金轉帳。
此外,Grab已經涉足提供貸款和保險服務。它目前已為新加坡的中小企業提供貸款,並為司機提供小額保險。Grab聲稱已經建立了一個由 60 多萬商家組成的商家網絡。東南亞保險市場是第六大市場,估值為 1000 億美元。此外,GrabPay已經支持消費者在Qoo10、11Street等電子商務平臺上進行在線購物支付。
GrabPay將其金融服務擴展至在新加坡提供「Pay Late」,即一種分期付款服務。該服務允許客戶在月底支付Grab服務費用,而無需承擔額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