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霞
曾幾何時,筆者在牛津管理英文SCI科技期刊的時候,周圍的出版大咖們總是喋喋不休地強調SCI 論文的原創性。就是論文的內容一定要是作者原創的,不論是中文還是英文,均如此。一旦論文發表了,就不能再次消費,包括翻譯成其他的文字再次發表。否則就有自我抄襲之嫌。這不僅是國際共識,亦是對作者原創工作的尊重和保護,更是世界智慧財產權法理念的基石之一。
圖書的情況則有些不同,而且隨著時間的推移,近幾年由中文原著翻譯成英文在國內外出版的有增無減。
圖書的翻譯出版由來已久,只要原著版權一方和新著出版方達成協議或共識,交付版權費或翻譯費,原著以另一種語言面世在出版界可以說是司空見慣,在文藝類著作裡尤為突出和常見。同理類推,科技著作的中文原著翻譯成英文或其他文字出版,似乎也是無可厚非的。
藝術作品的翻譯,講究的是尊重原著,儘量準確地把作品的精髓和意境展現給讀者。科技原著的要求似乎不完全如此。如果是作者本人把自己已經出版的中文著作翻譯成英文,由國外的出版社出版,在翻譯過程中,可以允許改動和添加更多的內容,或者增減原著中的章節。只要事先和前後兩家出版社溝通和協調妥當,為了市場需求和新書的讀者考慮,適當的改動是允許的。如果改動不多,原版可以是頭版,英文版可以算是二版。如果改動比較大,英文版按首版算起的情況也是有的。
翻譯書的出版,雖然與著述原版書相比,創作過程可能相對容易一些,但需要注意的地方同樣很多。
首先是正文部分,中譯英的途徑很多,有作者親力親為的;有讓學生代勞導師審定的;也有乾脆當甩手掌柜,交給翻譯公司,自己落個清閒的。不論是哪一種,文字的準確和譯稿的通暢很重要。本人曾經看過個別中譯英的文稿,中文暫且不論,英文水平實在不敢恭維。不過,這不是太大的問題,如果作者自己的英文寫作水平不能勝任,找個好幫手就很重要。最後請母語是英文的同行校定一下,是事半功倍的好辦法。找到給力的翻譯公司也不失為有效途徑之一。
其次是圖表,所有的圖注、表注和腳註都要翻譯成英文。以前工作中看過不少圖表裡夾雜中文註解的,大多是作者或譯者的疏忽所致。國外的語言編輯英文很好,但中英文雙修的目前還是鳳毛麟角。加上隔行如隔山,讓英文編輯翻譯中文圖注實在勉為其難。出版過程中出現這樣問題的時候,出版編輯只好把原稿返回到作者手裡改正。如果拖延到校樣階段,很容易延誤出書日期。
再次是引用圖表的許可,這是一個雖然很重要,卻經常容易被忽視的問題。已經出版過的圖表,如果在翻譯書中再次使用,作者要搞清楚哪些圖表是不需要許可即可直接再次使用的,哪些是需要獲得許可才可以重複使用的。現在大部分出版社要求作者自己搞定圖表的引用許可,需要付費的也由作者自己承擔。但有些出版社有專門的版權服務部門幫助作者解決引用許可或資助付費。如果引用的圖表是作者自己之前出版物的內容,可以直接和之前的出版社溝通,如果是他人的圖表,要先聯繫原圖作者,搞清楚版權的歸屬,然後再聯繫版權人。
許多大的出版社之間有版權協議,專門針對期刊或圖書出版物中彼此互相引用圖表的情況。流程和手續要簡單得多,辦事效率也高些。不論屬於哪種情況,作者要事先有所準備,在時間上留出餘地,最好是交稿前後把引用許可的問題辦妥。如果申請不到引用許可,則圖表必須更換甚至取消。如果這種情況在出版流程後期而不得不為,勢必造成不必要的拖延,對作者和出版社都不利,所以最好儘量避免。
最後值得一提的是印刷。如今國外的科技圖書,彩印是少數,大部分是黑白印本,但網上的電子版是彩圖。這樣,印本和電子本有黑白和彩圖兩個版本,對原圖的要求就複雜了。作者在設計圖表的時候,要事先考慮周全,先和出版社溝通,搞明白自己的書將是彩色印本還是黑白的,並採取相應的措施。把圖注和圖解以及圖中的表述對應起來,免得交稿時提供了彩圖,但書最後是黑白印本,會影響讀者對原文的理解。最好的辦法是圖表的設計既適合黑白版,又可以印彩色的。如果不能兩全,就向出版商提供兩個版本。
除了上面幾個主要的問題,還有幾個中國作者出英文書都應該注意的環節,比如和涉外出版社的溝通、提問的藝術和中西文化中應對的不同側重點和角度,等等。
據筆者工作多年的觀察,原版中文水平高的書,英文譯本的文字水平也不會太低。中國作者的審校速度大都比較快,但遺漏也比較多,可謂欲速不達。不論怎樣,隨著國內科技水平的不斷提高,想必今後會有越來越多的中譯英科技著作面世。而隨著作者對科技圖書出版更深入的了解,相信質量也會越來越高,在國際市場的影響力也會越來越顯著。
(http://blog.sciencenet.cn/u/李霞)
《中國科學報》 (2017-05-05 第2版 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