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工齡和累計25年工齡有什麼區別?看完心裡有數了
社保和退休一直是大家比較關心的話題,最近有網友留言問,25年工齡和累計25年工齡有什麼區別?下面來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的觀點。第一、工齡的分類。所謂工齡就是工作年限,以年度來作為計算的標準,每工作滿一年,即屬於一年的工齡,工作滿25年,即有25年工齡。
工齡分為連續工齡和累計工齡。連續工齡是指連續工作的年限,工作過程中沒有不計算工作年限的情況。比如張 三一直在某公司工作,並連續工作了25年,那麼張三的連續工齡就是25年;累計工齡就是就是中間有中斷工作年限的情況。同樣是張三,在甲公司工作了10年,後來回家休息了2年後,又到乙公司工作了15年,那麼張三的累計工齡也就是25年,無法計算為連續工齡,但可以籠統地稱為工齡。所以,嚴格來講,不管是累計工齡還是連續工齡,都統稱為工齡,二者是沒有根本的區別的。
第二,工齡有什麼用?工齡是很衡量一個人工作年限長短的標誌,也是對社會貢獻的標籤,具體來講,工齡有這麼幾個用處。一是有工齡工資。在目前大部分單位的工資體系中,都設有工齡工資,作為日常加薪的調節手段,鼓勵長期在用人單位服務。比如黨政機關工齡工資是每一年1元,這個標準雖然很低,但已經實行了幾十年;很多企業的工齡有的每年20年,有的每年100元,主要是要讓員工感覺到在單位工作,工資每年都在增長。
二是升職需要工齡。這是很多單位升職的條件之一,比如要升為部長的需要在主管崗位工作三年,機關由科員升為主辦科員的需要三年等。每一級的幹部晉升,都要在某個崗位具有一定的工作年限,即工齡。三是可作為退休的條件之一。比如公務員滿30年工齡,可申請退休,這就是工齡的最大好處。四是可轉換為視同繳費年限。比如未納入社保繳費體系之前,國家承認的連續工齡或是工作年限,在計算退休年限時,可計算為視同繳費年限。
第三,工齡在計算養老金時有用嗎?工齡在計算養老金時,是否有用,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分析。上面我們已經分析過了,三十年工齡退休的公務員,他們的工齡包括了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這種工齡對計算養老金是很有作用的;如果只有工齡,而沒有繳納社保,在2014年以後機關事業單位納入社保繳費體系後,沒有繳費年限的工齡對養老金的計算是沒有任何用處的;如果從工作開始即繳納社保,以繳費年限來計算工作年限的,這種工齡對養老金的計算也是非常有用處的。
綜上所述,工齡和累計工齡從本質上來講,是沒有任何區別的,但是連續工齡和累計工齡是有區別的,工齡在領取工齡工資,職務晉升、提前退休等方面有一定作用,工齡在計算退休養老金時,必須與視同繳費年限或是實際繳費年限掛鈎才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