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離婚,按說起來是兩個人的事情,法律賦予了每個公民結婚和離婚的自由,並且其他任何人不得幹涉,否則涉嫌幹涉婚姻自由。但在現實裡,因為我國優良的傳統,百善孝為先,我們自小受到的教育和所經歷的事情,告訴我們,家裡人的經驗和建議是多麼重要,甚至有些人連反對的意見都不能提、不敢提,家裡長輩怎麼說就怎麼做。
之前經歷過一個這樣的事情:某男,暫且叫他小李吧,某女小王。小李和小王婚後多年,養育了兩個孩子,家庭條件雖不是很好,但也過得去。只是後來兩個人在一起時間長了,免不了會有疲累感,覺得家裡的一切都是那麼的不順心和看不慣,心裡羨慕著別人的生活。久而久之,兩個人都心生倦怠,對婚姻充滿了失落和不滿。小王畢竟是個女人,還能遵循家裡的教誨,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心裡雖然也有離婚的念頭,從沒敢說出來,但小李就不一樣了,心裡想著,現實裡也開始著手做了。小李結識了別的女人,慢慢的發展成了情人,有了新的情人,愈發覺得家裡的一切都不順眼。但小李心裡也知道,情人給不了他很多,像這樣過著也不錯。
時間一長,小王慢慢的發現了這個問題,多次跟小李爭吵無果。無奈之下起訴要求離婚,隨後回了娘家。按說這種事情,做父母的肯定會支持小王。但怪就怪在小王沒有事先跟家裡溝通,直接起訴了。到了開庭的日期,家裡父母是百般阻撓不然小王去開庭,任憑小王怎麼說,家裡父母都覺得心疼自己的女兒、心疼兩個外孫,勸小王再給小李個機會,能遷就著過就不要離婚。最後小王也沒能去成,法院因為小王未到庭參加庭審而將離婚案件按撤訴處理。
因此,在生活中,真要到了非離不可的地步,就儘早跟自己家人溝通,與家人商量。一者,自然是爭取家裡的配合,相信做父母的沒有哪個會狠心將自己的孩子往火坑裡推,到了一定的時候也會支持自己的孩子離婚的。雖然開始可能會反對,但終究是出於為人父母的好心,哪個父母不想自己的孩子過得好呢?雖然他們的看法和做法不一定是正確的,但他們的出發點肯定是好的,所以,多點耐心對待自己的父母吧。二者,多與家裡人商議,自然也能集思廣益,一個人的思路總是有限的,多一個人就多個頭腦、多個解決方法、多一個方案。
還有一個事,與上面那個事例差不多,也是男方出軌,唯一不同的是男方起訴要離婚。女方仍在男方家裡生活,男方離開家外出了。但男方的父母家人是堅決反對男方離婚,一致認為原配兒媳很好。所以在整個過程中,男方父母都是堅決站在女方的一邊、幫著女方打官司。
自然,男方有錯,他的父母家人幫著女方是應該的,假如男方沒錯,可能他的家人不會那麼幫著女方。我想說的是,父母家人對自己的支持是有多麼的重要!所以,如果想好了、決定了,還是儘早跟家人溝通過商量,儘量爭取家人的理解和支持吧,那樣在整個離婚訴訟過程中即使遇到再大的困難,自己也不會覺得孤立無援、不知所措,而是堅定、有底氣的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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