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和財政部的工作部署,擬於2021年1月1日起將水土保持補償費劃轉稅務部門徵收。12月21日,為做好全省新一輪非稅收入項目劃轉和後續徵管工作,國家稅務總局遼寧省稅務局會同省財政廳、省水利廳、省水利事務服務中心,由省稅務局非稅處處長王翠華帶隊一行11人在丹東召開了水土保持補償費專題調研會議。
會上,丹東市水土保持部門向各位領導及專家詳細介紹了目前全市水土保持補償費徵收依據、方法、收入規模、資金管理方式等基本情況,並結合全市水土保持工作實際,匯報了目前水土保持補償費徵管工作的現狀及重點。各部門領導、專家聽取匯報後,查閱了相關書面材料,針對新一輪非稅收入項目劃轉的徵管模式、流程設置、票證使用等環節進行深入研究和探討,縷清思路,優化細節,為後續劃轉工作提供有力支撐。
丹東市水務局副局長、丹東市稅務局、財政局相關領導,市水務服務中心主任及水土保持工作人員,振安區財政局相關領導,振安區水土保持部門主管領導及負責人參加會議。
【來源:丹東市人民政府】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newmedia@xxcb.cn